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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内阁大学士之责,主要是“钧国政,赞诏命,厘宪典,议大礼大政,裁酌可否入告”,“修实录、史、志,充监修总裁官”。所以,清代的官修图书,大都是由大学士领衔的,如顺治《御制孝经》一书,特命大学士冯铨为总裁官,冯溥、黄机等为修纂官;②内阁大学士是官修图书的主要负责人,由他们负责组织修书班子,报请皇帝批准,即可开始工作,并由他们负责监督。而具体负责编撰工作的书馆成员,则大抵由翰林院、詹事府等官员充任。内阁还负责大库和皇史宬藏书工作。
翰林院“翰林院官,以编辑校勘为职业,敕撰书史咸与”,“凡馆局,则充提调、纂修,慎其编校”③。翰林院的主要职责即是纂修图书。例如纂修实录、圣训,翰林院掌院学士充副总裁官,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等充纂修官,典簿、待诏、孔目充收掌官,笔帖式充誊录官,亦间充收掌官。纂修玉牒,则以翰林院满洲、蒙古、汉军修撰、编修、检讨 《东华录》天聪卷“天聪十年三月辛亥”条。参见阮葵生《茶余客话》卷,“内三院”条。中华书局90 年版。
② 《大清会典事例》卷049。又《清朝文献通考》卷220。
《清史稿》卷4,《职官》。
② 《大清会典事例》卷048。
③ 《大清会典》卷70《翰林院》。
职名,移送宗人府,充纂修官,庶吉士也得拟送。凡各馆纂修书史,翰林院掌院学士充正副总裁官,侍读学士以下、编、检以上充纂修官或提调官,庶吉士亦简充纂修官,参加修书工作,典簿以下之职责,与修实录、圣训相同。清代绝大部分官修图书是由翰林院承担的。仅据《光绪清会典》所记载,从顺治初年至光绪十二年,由翰林院纂修的图书即达一百五十九种之多②,对那些实录、圣训以及名曰“御注”、“御撰”而实由翰林院所撰之书尚未计算在内。
詹事府詹事府本为东宫僚属,其官员职责是辅助皇太子的文学侍从官,并司讲读牒奏之事。但由于从雍正朝以后实行秘密建储制度,詹事府的职责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乾隆朝开始,其主要职责是修书。詹事府官员成为清代官修图书的笔修官的来源之一。
“内廷三馆”
清代官修图书,大都临时成立书馆,且以所撰之书而名其馆,如修《明史》即开“明史馆”,修《四库全书》,其馆名为“四库全书馆”等等。凡奉旨编纂诸书所开之馆局,应用纂修官等人数,一般由大学士等斟酌议定,奏请皇帝批准后实行,其所修之书刊刻告竣,即奏请撤销该书馆。但也有常设之馆局,即所谓“内廷三馆”。
一为武英殿修书处(属内务府)。康熙十九年(80)设武英殿造办处,雍正七年(729)改名为修书处,其职责为“掌缮刻装潢各馆书籍及宫殿陈设书籍之事”。该处实际由监造处和校刊翰林处两部分组成。监造处负责“监刊书籍”工作,校刊翰林处设总裁、提调、总纂、纂修、协修等官,负责“校正文字”工作。
二是国史馆(属翰林院)。首开国史馆是在康熙二十九年(90),从山东道御史徐树谷之清“纂修三朝国史”②。康熙四十五年(70),谕修国史诸臣传,乾隆九年(744),又命续修国史。以上几次均为告竣则停馆。至乾隆三十年(75)十月,命重修国史列传而开国史馆后,国史馆成为常设③。
国史馆设总裁官,“掌修国史”;下设提调,“掌章奏文移,沿其吏役”,总纂、纂修“掌分司编纂之事”;校对,“掌分司校勘之事”④。又特定国史体例为本纪、传、志、表四部分,但修成之国史,除大臣、儒林、文苑等传(合称《满汉名臣传》)外,皆无刻本,而且不准人们传抄,直至民国初期 《大清会典事例》卷049。
② 据《大清会典》卷70《翰林院》统计。
《清朝通志》卷。
② 《清圣祖实录》卷45,康熙二十九年三月乙末条。
③ 参见李鹏年等《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概述》第2 页。
④ 《清会典》卷70《国史馆》。
才加入大臣传新档而刊成《清史列传》,即是清国史馆列传稿⑤。
三系方略馆(属军机处)。方略馆是专门负责撰辑“方略”、“纪略”
之类书籍的修书机构。每次军功告成,或遇有重大的政治事件,奉旨纂辑成书,纪其始末,或曰“方略”,或曰“纪略”。此外,也修纂皇帝特交纂辑的其他书籍。如《大清一统志》、《西域图志》、《明纪纲目》等书是②。清代所修第一部方略是康熙二十一年(82)勒德洪等奉敕编纂的《平定三逆方略》③。
此外,尚有“起居注馆”,也是常设之馆。清代起居注馆康熙九年(70)始设④,五十七年(78)裁并归内阁⑤,雍正元年(723)复置,此后常设。其职责为“掌侍直起居,记言记动”⑦,“凡侍直,既退则载笔..必具年月日,书其当直官之名,乃匦而藏焉。..岁终以送于内库而储诸库”⑧。
另外,宗人府也参与部分修书工作。清代从顺治十三年始,每十年修一次《玉牒》,相应成立“玉牒馆”。嘉庆朝以后,又每十年修《宗人府则例》一次,相应开设“则例馆”⑨。又不定期开设修纂律例的“律例馆”等,但均非常设,书成即闭馆。宗人府所开各书馆之纂修官由翰林院简派。
官修图书的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清代官修书籍还有监督稽察机构,即内阁所属“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此机构设于雍正八年(730),其职责为“察各部、各旗谕旨特交之事,而督其限”。官修书籍一般为奉敕而撰,故属稽察处职责范围之内②。
⑤ 参见李宗侗《中国史学史》第 页。台北华冈出版公司版。
《大清会典》卷3《军机处》。
② 《清朝文献通考》卷223。又李鹏年等《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概述》第7 页。③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49。又《清朝文献通考》卷29。《大清会典事例》卷049。④ 雍正《会典》卷55;《清史稿》卷5。
⑤ 《大清会典事例》卷055,《皇朝词林典故》卷7,《清史稿》卷5。 《清史稿》卷5,《皇朝词林典故》卷7。
⑦ 《清史稿》卷5。
⑧ 《大清会典》卷70《起居注馆》。
⑨ 《宗人府则例》卷首。
《大清会典事例》卷5《内阁职掌》。
② 《大清会典》卷3,《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
第二节清代官修图书的基本概况康熙、雍正时期的官修图书顺治年间,虽然连年征战,但摄政王多尔衮和清世祖福临,仍然谕令撰修了一批图书,如《赋役全书》、《人臣儆心录》、《资政要览》、《御注孝经》等,还曾下令纂修明史,但未能完成。如和明朝相比,显然更为重视官修图书事业。
康熙时期,官修图书事业大为发展,种类繁多,卷帙浩繁,百卷以上者屡见不鲜。其在经学方面的著作,便甚为繁多。
康熙皇帝一生极重视儒家经典,屡开经筵,召儒臣讲论五经四书之经义,并将经筵所讲之稿,命大臣编辑成书,取名“解义”,先后编成《日讲四书解义》等书。他又命儒臣先后编纂成《春秋传说汇纂》(40 卷)、《周易折中》(22 卷)、《诗经传说汇纂》(2 卷,序2 卷)和《书经传说汇纂》(24卷);康熙五十二年(73),又命理学家、大学士熊赐履、李光地等修成《朱子全书》( 卷);五十六年,又命李光地等人刊正明成祖时命胡广等纂辑的《性理大全》一书,并亲加厘定,纂辑成《性理精义》(2 卷)。康熙雍正时期官修史学著作也是比较多的。这个时期完成了四部实录的修纂和修订工作。《太祖高皇帝实录》(0 卷)原有崇德元年(3)刚林、希福等纂本,为了隐瞒不利于满洲贵族统治的历史事实,康熙二十年(8)又命勒德洪等重修。《太宗文皇帝实录》(5 卷)顺治时已纂成,康熙十二年(73)又命图海等修订。此前,康熙六年(7)还纂成《世祖章皇帝实录》(4 卷)。以上三朝实录,至雍正十二年(734)又均命鄂尔泰、张廷玉等重加校订。我们今天所见清历朝实录中的前三朝实录,即是雍正十二年后的校订本。另外,雍正时又纂成《圣祖仁皇帝实录》300 卷。
康熙雍正时期也进行了历朝“圣训”的编纂。康熙二十五年(8)编成《太祖高皇帝圣训》(4 卷)。翌年,续成从顺治时开始编纂的《太宗文皇帝圣训》( 卷),并编纂成《世祖章皇帝圣训》( 卷)。雍正九年(73)又编成《圣祖仁皇帝圣训》(0 卷)。由此可见,清代“圣训”之编纂,创始于顺治时期,而形成于康熙雍正时期。此后各帝则尊祖宗成法,相沿不替。此外,清代的“起居注”自康熙以后,按月皆有缮本,每月两册,成为定制。在康熙雍正时期,统治者为了宣示其武功,出现了“方略”一类史书。
康熙二十年(8)所纂《平定三逆方略》(0 卷),是清代的第一部“方略”。此后,康熙二十七年(88)纂成《平定罗刹方略》(4 卷),四十三年(704 年)又纂《亲征平定朔漠方略》(48 卷)。其后成为定例,从乾隆至光绪,每当一次军事行动以后,都要下诏修“方略”,由方略馆“纪其始末,纂辑成书”。
在史学史上有较高地位的正史——《明史》成书于康熙雍正时期。《明史》之修纂,从顺治二年至雍正十三年,前后经过九十一年之久。是历代官修正史中费时最长的。
康熙帝还命令修纂了两部地理类著作,即《钦定皇舆表》( 卷)和《钦 参见李宗侗《中国史学史》第 页。
梁章钜《栖垣纪略》卷4,《规制二》。
定方舆路程考》(不分卷)。又修成《御定清凉山志》(0 卷),是为清代第一部官修的方志性质的图书。
雍正朝官修图书,有其一定特点。首先,雍正时公布了一批档案材料,并分别命儒臣编辑成书,计有《上谕内阁》(59 卷)、《上谕八旗》、《上谕旗务议复》、《谕行旗务奏议》(各30 卷)、《朱批谕旨》(30 卷)。其次,修纂了一批训诫臣民的书籍,如《执中成宪》(8 卷),前四卷录上溯唐虞,下迄明孝宗,历代帝王之嘉言善政,后四卷则录诸臣论说之被认为“裨于治道者”②。以警诫臣民。第三,又命令编纂了《八旗通志初集》(250卷,乾隆四年成书),当时所以提出修纂此书,是与满洲贵族在入关八十余年,满汉逐渐融合的趋势下,欲保持其特殊权利的思想不无关系的③。
康熙雍正时期的官书中也出现了几部较有影响的自然科学著作,如《数理精蕴》(53 卷)、《历象考成》(42 卷),其中不但继承了中国传统的天文科学成就,也吸收了西方一些先进的天文历算知识④。稍后,康熙五十四年(75)又辑成有利农业生产的《月令辑要》(24 卷),又《图说》( 卷),修成《广群芳谱》(00 卷),此书是中国植物总集,是当时的重要植物学著作。雍正十二年纂修的《工部工程做法》(74 卷),是工程学方面的著作。康熙、雍正时期官修图书中,还出现了数部有分量、有影响的大型类书,形成官修图书事业的一大特点,这个时期也成为中国类书的集大成时期。编纂的主要类书有康熙四十九年(70)敕命张英等编纂的《渊鉴类函》(450 卷);五十年命张玉书等编纂的《佩文韵府》(0 卷);五十五年命张廷玉等编纂的《韵府拾遗》(20 卷);五十八年命吴士玉等编纂的《骈字类编》(240 卷);六十年命吴士玉等编纂的《子史精华》(0 卷);六十一年命何焯等编纂的《分类字锦》(4 卷),以及康熙时命纂、雍正时成书的著名类书《古今图书集成》(0000 卷)。
《古今图书集成》是继明《永乐大典》以后最大的一部类书。此书原名《汇编》,康熙时由陈梦雷等纂辑成书,但未刊刻。雍正即位后,又命蒋廷锡等重新编校,改名为《古今图书集成》。雍正四年(72)用铜活字排印,共印六十四部。全书0000 卷,分为 编32 典, 09 部,约一亿字。内容包括了当时的全部学问。从其组织体系及编辑体例上考察,也远远超过以前的类书。
康熙、雍正时期,还曾修纂了一批参考工具书。查考字词的工具书有《康熙字典》(42 卷),康熙五十四年(75)由大学士张玉书等奉敕撰。又有《音韵阐微》(8 卷),康熙五十四年命撰,雍正四年成书。
这个时期还修纂了一些词、曲谱和诗文总集。康熙四十四年(705)孙岳颁等奉敕纂辑的《佩文斋书画谱》(00 卷),是古书画鉴赏方面的重要参考工具书;康熙五十四年(75)王奕清等奉敕修撰的《词谱》(40 卷)、《曲谱》(4 卷),是填词作曲和研究词、曲的重要参考书。康熙五十二年“御定”的《律吕正义》(5 卷),是研究声乐之学的重要参考书。编纂的具有参考价值的诗文总集有《古文渊鉴》(4 卷),由徐乾学等编注;② 《执中成宪·序》③ 参见《八旗通志初集·序》。
④ 参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0。
参见《四库全书书目提要》卷99,《清朝文献通考》卷23。
康熙四十二年彭定求等编《全唐诗》(900 卷),康熙四十五年,陈元龙等奉敕编成《御定列代赋汇》(40 卷,又“外集”20 卷,“逸句”2 卷,“补遗”22 卷);是年,又成《佩文斋咏物诗选》(482 卷)。四十六年,陈邦彦等奉敕编《历代题画诗类》(20 卷),沈辰垣等奉敕编定《历代诗余》(20 卷)。四十八年张豫章等奉敕编《四朝诗》(292 卷);五十年郭元釪奉敕编《全金诗》(74 卷)。五十二年又编《唐诗》(32 卷,“附录”2 卷)。这些书籍的纂辑,对继承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其中大多数至今仍被人们视作必不可少的参考书、工具书使用。
乾隆时期的官修图书乾隆时期是官修图书的繁荣阶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经学方面的著作集中于乾隆前期,先后编撰了《四书文》、《三礼义疏》、《周易述义》等书。
第二,史学著作大都是记录当代历史者。
乾隆帝极为重视当代史的编纂。除有常设的国史馆修当代史外,乾隆七年(742)还修成《国朝宫史》3 卷(二十四年又予增修)。特别是纪录当代一重大事件(主要是军事事件)本末的“方略”、“纪略”,在这一阶段修纂得最多。以其编纂的年代排列,计有以下数部《平定金川方略》32 卷,乾隆十二年撰;《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54 卷,“正编”85 卷,“续编”33 卷。
乾隆三十七年撰;《临清纪略》 卷,乾隆四十二年撰;《平定两金川方略》3 卷,乾隆四十六年撰;《兰州纪略》2 卷,乾隆四十六年撰;《石峰堡纪略》20 卷,乾隆四十九年撰;《台湾纪略》70 卷,乾隆五十三年撰;《安南纪略》3 卷,乾隆五十六年撰;《廓尔喀纪略》54 卷,乾隆六十年撰。
此外还有乾隆三十八年所撰《开国方略》32 卷;四十七年所撰《河源纪略》3 卷,也当划归此类。
第三,此时编纂的典章制度著作很多,成绩较大。中国古代典章制度方面的重要参考书“十通”,有六部是乾隆时期所修的,即《续通典》(252卷)、《皇朝通典》(00 卷)、《皇朝通志》(200 卷)、《皇朝文献通考》(2 卷)等。为修“三通”,乾隆皇帝曾特命开“三通馆”,组织儒臣修撰。
乾隆时期修典章制度书,也与修史书一样特别注重当代。除上述“清三通”是记当代典章制度之外,还撰辑了《大清通礼》(50 卷),《皇朝礼器图式》(8 卷),又修成专纪翰林院典制的《词林典故》(8 卷),专纪学校、科举等典制的《学政全书》(80 卷),专纪国子监的沿革及典制的《国子监》(2 卷)、专纪救荒救灾之政的《康济录》(4 卷)等等。
更为值得指出的是,在乾隆时期,专门纪述当代典制的“则例”一类书籍得到很大发展,形成清代修纂“则例”的高峰。邓之诚说“清以例治天下,一岁汇所治事为四条例,新例行,旧例废,故则例岁必小修,十年一大修”。“则例”一类书籍的出现,要首推《督捕则例》。顺治初年,因为“逃人”问题严重,于是汇辑有关谕旨、奏牍、规定等为一书,经康熙十五年校定,至乾隆八年重加厘正,编纂成《督捕则例》(2 卷),这是清代官书中出现的第一部“则例”。兹后,又修纂了多种这种体例的记当代典制的书籍乾隆十四年(749)纂《工部则例》(50 卷),二十四年(759)又纂《工部续增则例》(95 卷)。三十三年,纂成《物料价值则例》(220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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