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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很广泛,其处罚也比较严厉,尤其是对涉及御用诸物时,处罚更重。这一方面体现了明律本身的特点,另一方面反映出明政府对官手工业生产和工匠管理的重视。《明律》制定于明初,但其中关于工匠的一些条文,在以后还多次被重申引用,可见法规一直是明代管理工匠的手段之一。
第四节民间手工业民间手工业概况明代民间手工业十分发达,中期以后逐渐超过了官营手工业,成为明代手工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究其原因,一是手工业品市场的扩大。官营手工业产品不是用于出卖的,它满足的是皇室和政府的各种消费,民间对手工业品的需求只能从市场上得到满足。这对商品经济是一个促进,而商品经济的逐步发展,又带动了民间手工业的发展,因而市场的存在和扩大是明代民间手工业存在和发达的基础。二是工匠制度的逐步瓦解。明代的工匠制度束缚了数十万国内的手工业者,这些人有着熟练的生产技术,是明代手工业生产的重要力量。而工匠制度强迫他们把时间和技术投入到官营手工业当中,客观上削弱了民间手工业的生产。但随着工匠制度的改革和瓦解,工匠有越来越多的时间投入到民间手工业生产中,应该说,这对于明代民间手工业的发展是有促进作用的。三是明廷的有关政策在客观上推动了民间手工业的发展。明朝廷对民间手工业,除金银、盐等生产外,政策上的限制并不十分严格,这就为民间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另外,明政府严格的赋税征收政策,使大批农民依靠土地无法生存,家庭副业成为他们寻求衣食的重要手段,明代民间手工业最雄厚的基础是家庭手工业。因此说政府的政策客观上推动了明代民间手工业的发展。
.民间手工业的类型。
明代民间手工业类型大致可分为家庭手工业和作坊手工业两种。此外,还有一些以手艺谋生的手工业者,他们游离于家庭手工业和作坊手工业之外,但又与二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是一个时刻变动的不稳定的群体,故在此不作特别的叙述。
家庭手工业。明代的家庭手工业是民间手工业最基本的手工业生产形式,数量也最多。这种手工业是从家庭副业发展起来的,所谓“夫织妻络”就是其写照。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对这种家庭手工业出现的原因有很透彻的分析“上供赋税,下给俯仰。若求诸田亩之收,则必不可办”,于是各种开销“全赖此一机一杼”。正德《松江府志》卷四也有类似的说法“俗务纺织,不只乡落,虽城中亦然。..田家收获,输官偿息外,未卒岁,室庐已空。其衣食全赖此。”这里所讲虽是松江府的事,但它很有代表性,各地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家庭手工业不仅包括为生计奔波的小户,就是一些衣食不愁的大户也往往兼营此业。“松人中产以下,日织一小布以供食。虽大家不自亲,而督率女伴,未尝不勤。”②“吴人以织作为业,即士大夫家, 《农政全书》卷三五《木棉》。
② 徐献忠《吴兴掌故集》卷十二。
多以纺织求利..如华亭相(指徐阶)在位,多蓄织妇,岁计所积,与市为贾。”③家庭手工业的产品基本有三种用途,一是出售,如徐阶家的织品即是如此。二是自我消费,“绢帛绫绸叠满箱,将来裁剪做衣裳。公婆身上齐完备,剩下方才做与郎”④。明邝璠的《剪制》诗写的就是这种情况。三是向政府交纳赋税,洪武二十六规定“凡民间一应桑株,各照彼处官司原定则例,起科丝绵等物。其丝绵每岁照例折绢,俱以十八两为则,折绢一匹。”明代夏税除征麦外,在洪武时只有绢,至弘治时有些地区还要加上苎布、麻布等织品。这些纺织品作为夏税的一种,土地所有者是必须出办的,而最终的承担者还是农民的织机。
作坊手工业。明代作坊手工业较之家庭手工业有明显的不同,一是规模较大,二是其产品完全是为进入市场而生产的。手工作坊有许多是从家庭手工业发展起来的,如纺织业中就比较普遍。张瀚自述家事时说“毅庵祖家道中微..购机一张,织诸色纻币,备极精工,每一下机,人争鬻之。计获利当五之一,积两旬,复增一机,后增至二十余。”②显然,二十多张织机已是一个规模不算小的作坊了,当时南京内织染局的额设机也才三百张。除纺织业外,其他各行业都有作坊式生产。如陶瓷业、造纸业、制糖业、酿造业、造船业、冶铁业、木器制作业等等。这其中的很多行业离开作坊,生产是无法进行的,必须有分工协作才可完成,如铁冶业中的炒铁“一人钳之,二三人锤之,旁十余童子扇之”,“计炒铁之肆有数十,人有数千。一肆数十砧,一砧十余人”③。如果没有分工协作和大规模的人力投入,这些行业的生产就会停顿。
作坊手工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其产品为市场而生产,因而与商品经济联系密切,甚至有些作坊就是由商人投资经营的。因而作坊曾被认为是我国资本主义萌芽的诞生地之一。
2.民间手工业的行业种类。
明代民间手工业有多少种行业很难有确切的统计,这里也只作一般的介绍,以便人们有个大致的了解。
在著名的科技著作宋应星《天工开物》中,较全面地记录了明代的手工业生产技术,书中涉及到的行业有作咸(制盐)、甘嗜(制糖)、膏液(榨油)、乃服(纺织)、彰施(颜料)、五金(矿冶)、冶铸(铸造)、锤锻(杂造)、陶埏(陶瓷等)、燔石(煤炭等)、杀青(造纸)、丹青(制墨③ 于慎行《穀山笔麈》卷四。
④ 邝璠《便民通书》卷一。
《大明会典》卷十七。
② 张瀚《松窗梦语》卷六。
③ 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五,见《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二章。等)、舟车(造船等)、佳兵(军器)、曲糵(酿酒)、珠玉(珠宝)。共有**类,其中有些类又可分为许多种,如乃服中就有棉纺、丝纺、织绒,甚至裘衣等。明代社会上的各种手工业行业,可以说,绝大多数不超出这个范围,只是具体分工更加细致而已。
需要指出的是,《天工开物》中只就生产技术本身加以介绍,基本不分别官方、民间,而事实上,就行业来讲,官方与民间要划出一个绝对的界限,是困难的。明洪武时统计的官匠行业有六十二种,到嘉靖时又多出八十余种,这是可以确知的明代手工业行业,那么民间的数字至少不会少于这个数字,第一工匠在不服役时,其技术特长的发挥是不受限制的(除造龙袍);第二民间的实际需要从品种范围来讲要多于官方。当时的人就说有三百六十行,这带有夸张成分,但却道出了民间手工业行业之多这个事实。
3.民间手工业的水平。
明代民间手工业的技术水平是高超的,甚至在一些行业远远超出官营手工业,如成化时因官匠不得力,下令在民间“雇觅高手造作供应”。下面我们通过当时人的一些记述,看看民间手工业的技术水平。
制瓷业居领先水平的一直是官窑产品,但民间也不乏高手,嘉万时期景德镇的昊十九就是一位。他所制瓷器“妙绝人巧”,“尝作卵幕杯,薄如鸡卵之幕,莹白可爱,一枚重半铢”②。他的技术至清代犹为人钦羡。
陶器制作,明代也是高人辈出,宜兴陶名传天下,与当地高手众多不无关系。“宜兴罐以龚春为上,时大彬次之,陈用卿又次之。锡注以黄元吉为上,归懋德次之。夫砂罐,砂也;锡注,锡也。器方脱手,而一罐一注价五六金”③。关于宜兴这些高手制作的陶器,清人记录也颇多,如吴骞在《阳羡名陶录》(上)中说时大彬的壶“前后诸名家,并不能及”④。
造纸业中纸的质量、种类都超过已往,其中特种工艺纸也相当普遍。“吴中无纹洒金笺纸为佳,松江潭笺不用粉造,以荆川连纸,背厚砑光,用蜡打各色花鸟,坚滑可类宋纸。”⑤四川的薛涛笺也颇负盛名。
制糖业已熟练地掌握了白砂糖、冰糖的制作技术。此外,造船、园林、工艺等等行业的技术都达到相当水平,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
民间手工业的生产水平也是十分可观的。如山西阳城一县的铁产量在天顺时已达七百五十万至九百万斤。纺织业的生产水平虽无明确记载,但可以从征收的官税上推断洪武二十四年全国共征收绢布六十四万六千八百 《明宪宗实录》卷六四。
② 《紫桃轩杂缀》,见《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二章。
③ 《陶庵梦忆》,见《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二章。
④ 见《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二章。
⑤ 《蕉窗九录》,见《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二章。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985 年版,第50 页。七十匹,永乐二十一年征收布帛二十二万五千一百八十三匹,成化二十三年征收绢十九万零七百四十九匹、布一百十五万一千七百七十九匹,嘉靖四十一年征收绢三十二万零四百五十九匹、布十三万二千二百零六匹,万历三十年绢布共征收五十九万一千三百十四匹。政府的夏税的数字只是一个最基本的数字,此外加上供税以外的产品,其生产量当是很大的。其他行业的生产量有的是可估的,有的是不可估的。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即要满足全国五千多万人口的消费,其生产水平必要保持在一个相当的高度。
明廷对民间手工业的管理明朝廷对民间手工业的管理,基本不介入生产环节,而主要是通过税收和法律。此外一些行业在生产前要经政府的批准,如民窑烧瓷、民矿开采均须主管部门同意,否则即是违法。
.税收管理。
明代对民间手工业的税收有货币和实物两种,货币税如手工业作坊的门摊税,实物税如小产品的抽分等。
门摊税本是商税的一种,主要向商人征收,但由于手工业作坊多是带有经营性质的,故从明初开始即已征收此税。洪武初年规定“凡诸色人等踏造酒曲货卖者,须要赴务投税方许货卖。违者并依匿税科断。”“如卖酒之家,自无曲货者,须要收买曾经投税曲货造酒货卖,依例办纳酒课;若系自行造曲,亦须赴务投税。”宣德元年规定,酒醋等税收由当地有司收纳,政府“给与由帖执照,每月一次点视查考”。如果不按照规定交税,除治罪外,罚钞一千贯。②同年还规定裱褙铺月纳钞三十贯,油房、磨房每座月纳门摊税五百贯。在京的缎子铺月纳钞一百二十贯,油、磨、糖、机、粉、剪裁、刺绣等作坊每月三十贯。
在京作坊的税钞由宣课司和都税司征收,而税额的制定由户部负责。
除门摊税外,有些手工业产品还要抽分,“薪炭、竹帚、锄柄、担柸,例当抽分”③。如匿不报税,要一半入官。这类产品多系家庭手工业生产,在生产时无须向官府纳税,但在出售时,官府则以抽分待之,可见政府税网之密。
但明代有一些手工业品是免税的,如染练自织布帛,农用之器,日用杂物,在永乐元年的规定中均属免税范围。
明代矿税是政府十分重视的一项税收。洪武二十八年罢官冶,“令民得 《大明会典》卷三五。
② 《大明会典》卷三一。
③ 《明英宗实录》卷二二四。
自采炼而岁输课,每三十分取其二”④。这是指铁冶,金银的开采,明初一直是禁止的,但到后来这方面的管制也不严格了,并在事实上予以承认。民间开矿首先要得到政府的允许,所谓“陈之官而准焉”⑤。输税的多少也由官府规定,云南的银矿税是这样制定的“商民凿穴得砂,先呈官府辨验,然后定税。”矿税以征实物为主,万历时浙江铁课每年七万四千五百八十三斤,福建二十九万九千一百五十五斤,广东潮州铁课是七万斤。据《广志绎》卷五载,在云南,民间开矿把矿石分为四堆,其中一堆“则监官领煎之以解藩司者也”,这部分就是矿税。其他地方的民矿如何输税,情形不详。
2.法规管理。
明朝政府对民间手工业的管理,虽不直接介入生产环节,但它的各种法规对手工业的生产却有很多限制。这些法规实际上是政府对民间手工业的重要控制手段。
明代有关民间手工业的法规大致有两类内容,一是规定不可以经营生产的范围,这是最主要的一类。二是强调要生产合格的产品。
明代法规中划定的民间不允许从事的手工业生产有织造违禁物品,包括有龙凤图案的各种纺织品。“凡民间织造违禁龙凤文纻丝纱罗货卖者,杖一百,段匹入官。机户及挑花、挽花工匠同罪。”②除龙凤文外,蟒、飞鱼、斗牛等图案也是禁止民间织造的,如果违反,“工匠处斩,家口发充边军”③。这项规定的背景是“官民房舍车服器物之类各有等第”,不许僭用。这是封建等级观念所使然,也是维护统治地位的一种手段。实际上这类规定的目标,并非直接针对工匠,但工匠则成了被殃及的池鱼。
民窑生产中,一部分瓷器也是明令禁止的,“禁江西瓷器窑场烧造官样青花白地瓷器”。后来不仅青花白地瓷不许生产,就是黄、紫、红、绿、青、蓝等地的青花瓷也不许生产。违者首犯凌迟,籍其家产;知情不举的连坐。处罚是严厉的,其目的无非是维护朝廷的特权。因为这些种瓷器均是皇室用品,或皇帝赏赐官员、外国使臣的钦赏之物。如果民窑生产这些瓷器,皇帝所特有的权力的威严就有可能丧失。而当时确有私自生产此类瓷器或赠送官员或卖给外国商人、使臣的现象,所以,朝廷的严厉禁止就不难理解了。明廷对民间铸造业的禁令是不许私铸铜钱。“凡民间私铸铜钱者绞,匠人罪同”,“私铸铜钱为从者问罪,用一百斤枷枷号一个月,民匠舍余发附④ 《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二。
⑤ 《广志绎》卷五。
宋应星《天工开物》卷下《五金》。
② 《明律集解附例》卷二九。
③ 《明英宗实录》卷一四九。
《明英宗实录》卷四九。
近充军”②。货币生产是政府的特权,不许私铸铜钱,这在各代均是如此。除以上所列外,明廷还有制盐业的私煎之禁、矿冶业的金银之禁、杂造业的火器之禁和度量衡之禁等等。从这些禁令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出,凡涉及政府或皇帝专有的产品,民间手工业是不能问津的,至少在法规上如此。在明代的法规中,还有一类强调的是产品的质量,“凡造器用之物不牢固真实,及绢布之属纰薄短狭而卖者,各笞五十,其物入官”③。“夏税农桑绢匹,务织造紧密厚重,双经双纬。除两头色丝长二尺外,净织钞尺长三丈二尺,阔二尺。”④这类法规虽少,但它体现了政府对民间手工业品质量的重视,以致不惜把这类问题写入律法当中。
明代对民间手工业的管理总体来说,强制性较少,虽然也有一些,但不足以阻滞民间手工业的发展,这可说是明代民间手工业发达的一个重要原因。
② 《明律集解附例》卷二四。
③ 《明律集解附例》卷十。
④ 《大明会典》卷二八。
第六章手工业、工程技术第一节建筑都城建设明朝建国之初,以应天府和开封府为南北两京。洪武二年(39),朱元璋确定以南京为国都,次年又命李善长主持营建中都,并有都城北迁之意,以便管理北方,控制中原。中都选建在朱元璋家乡临濠府西南的凤凰山下(今安徽凤阳)。城市总体规划周密严谨,规模宏大,建筑豪奢,全城宫室、殿堂、坛庙、官署、街巷等按中轴线对称分布,共有九门,十八水关,周长五十余里。在长达五年的建设过程中,每年役工百万,先后耗资亿万,劳费过巨,因而,洪武八年(375)明太祖诏令停止役作。不久,又令改建南京大内宫殿。中都虽未完全建成,但其规划设计对南京和后来北京的建设产生了重要的影响。378 年,明太祖诏改南京为京师,并废当时的北京,复为开封府。
南京城的改建工作早在元末明初就已经开始了。元至正二十六年(3),时为吴王的朱元璋“改筑应天城”,对于金陵旧城进行整修、改筑和扩建,拓展城址,加高城垣,并“作新宫钟山之阳”。洪武六年(373),南京新城建成,城东部钟山和玄武湖的南面为宫城和皇城,各有六门。皇城外为京城,有十三门(后塞二门),四周城垣长达九十六里,是世界上最大的砖石城垣。以后,南京城垣、城门、宫阙、坛庙等又屡经重修或新建。洪武二十三年(390),外郭城建成,有十六门,周一百八十里。至此,南京改建和新筑的部分已完全连成一体,形成一座气势雄伟、规模举世罕见的著名都城。
北京城是在元大都的基础上营建的。洪武元年(38),徐达率明军攻占元大都,改置北平府。当时城内北部比较荒凉,为防备元朝残余势力的袭扰,于是放弃北部城垣,在原来大都北墙南五里另筑新墙,仍设两个北门,即安定门和德胜门,并将东墙的崇仁门与和义门改称东直门与西直门。永乐元年(403),北平升为北京,改府为顺天府。四年(40),明成祖朱棣诏建北京宫殿,修城垣,分遣大臣采木于四川、湖广、江西、浙江、山西等地。②六年,“初建北京宫殿”。十五年(47),木料漕运抵京,随即由泰宁侯陈珪督建北京宫殿,加紧施工。十七年,又把北京南城墙南移(由承天门算起)二里,形成了北京的内城。南墙仍开三门,沿用旧称丽正门、文 《明史》卷一《太祖纪》。
② 《明史》卷六《成祖纪》。
明门和顺承门。十八年,郊庙宫殿全部竣工,明成祖诏改北京为京师,“圣驾北幸”,率政府机构迁至北京。永乐十九年(42 年)正式迁都北京。明英宗正统元年(43),又重修九门城楼,四年完工,改称丽正门为正阳门,文明门为崇文门,顺承门为宣武门,同时改称东墙齐化门与西墙平则门为朝阳门与阜成门。嘉靖三十二年(553),为加强京师防卫,世宗原拟在北京四周修筑郭城,但因财力和物力所限,而仅在都城南面加筑外郭城,此即北京外城,从而形成了独特的平面“凸”形城郭。
北京全城分为宫城、皇城、内城和外城四重,按一条南起永定门、北抵钟鼓楼的纵贯南北的中轴线对称展开。宫城,亦称紫禁城,居于全城中心地位,周六里一十六步,有六门正南第一重为承天门(清初改称**),第二重为端门,第三重为午门,以及东华门、西华门和玄武门(清乾隆时改称神武门)。宫城之外为皇城,周一十八里有奇,有六门大明、东安、西安、北安、长安左和长安右。皇城之外为京城(内城),周四十五里,有九门已如前述。重城(外城)包京城之南,转抱东西角楼,长二十八里,有七门永定、左安、右安、广渠、东便、广宁、西便。明代城垣和城门屡经修葺,特别是将元大都的土城墙加砖包砌,城门洞改为砖砌筒券,开凿围绕全城的护城河,使北京成为规划严整、重点突出、庄严雄伟、优美和谐的世界名城。
宫城(紫禁城)是遵循传统礼法制度仿照中都和南京设计建造的一组庞大的宫殿建筑群。整个宫城建在元大内旧址而稍向南移,南北长九百六十米,东西宽七百六十米,占地面积约七十二万平方米。内有房屋近一万间(民间传说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外围有高达十米的红色宫墙。城墙四隅修有结构精巧、造型端丽的角楼。环绕宫城开凿有宽约五十二米的护城河(筒子河)。从总的布局来说,这一建筑群可分为前后两大部分。前部以皇极殿(原称奉天殿)、中极殿和保极殿为中心,这三殿统称外朝三大殿,清初改称太和殿、中和殿和保和殿;后部有乾清宫、交泰殿和坤宁宫,统称内廷后三殿。外朝三大殿和内廷后三殿坐落在紫禁城也是北京城的南北中轴线上。其他宫殿门阙均对称分布在中轴线的两侧。现在故宫的太和殿,高约三十五米,殿座纵深约三十七米,东西横宽约六十四米,梁架由七十二根大木柱(称为金柱)支承,是建筑群中最高大的木结构建筑,并且建在高约八米的三层台基上,更显得庄严雄伟,借以体现封建帝王和皇权至高无上的地位。明清故宫是中国也是世界上现存最大的宫殿建筑群。它突出地和全面地反映了中国古代建筑特别是木构建筑的杰出成就,是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
在营建北京的宏伟工程中,涌现出许多技艺高超的能工巧匠,蒯祥就是其中非常杰出的一位。蒯祥,苏州府吴县人,出身于木匠家庭,其父蒯福曾为“木工首”。他自幼学习和钻研土木技工,以至“精于其艺”,后在南京 《明史》卷四○《地理志》。
继其父为木工首。永乐时营建北京,他随南京匠户一道迁京,参与设计和修建北京城池和宫殿。在永乐至成化年间,特别是“自正统以来,凡百营造,祥无不予”,“正统中重作三殿及文武诸司,效劳尤多”②,“凡殿阁楼榭,以至回廊曲宇,随手图之”③,“每宫中有所修缮,..祥略用尺准度,若不经意,既造成,以置原所,不差毫厘”④。蒯祥把他的聪明才智和精湛技艺献给了北京,为营建和维护这座伟大的城市作出了不朽的贡献。
长城长城始建于战国时期,今天所见到的长城则是明代重新修筑的。明代所修长城西起嘉峪关,东至山海关,全长约一万三千华里,故世人誉称万里长城。自明初至明中叶万历年间,修筑长城达十八次,前后历经一百多年,这项浩大和艰巨的工程方告完成。
明代长城一般分为东西两大部分。山西以东至山海关为东半部。东半部长城大部蜿蜒在崇山峻岭之间,连绵不断,气势雄伟。城墙总高约八米,墙基宽约六米,墙顶宽约五米。城墙里面是夯土,外面用砖砌筑,石灰浆勾缝(八达岭长城及以东的有些部分则是用大石条砌筑的),十分牢固。墙顶外部设垛口,高约二米,内部砌女墙,高约一米。墙身每隔七十米左右修敌台一座。敌台有方形、圆形,内部有空心、实心。空心敌台内部为砖砌拱券结构,可以驻军,上设瞭望口和炮窗。墙身内部每隔二百米左右建石阶磴道,以作上下城墙之用。山西以西为明代长城的西半部。西半部长城用夯土版筑,墙面没有包砖。城墙总高五米多,墙基宽约四米,墙顶宽约二米。墙顶设有敌墙,垛口高约一米。
长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关城。关城都选建在地势险要的军事要道上。著名的关城有嘉峪关、雁门关、居庸关、山海关等。嘉峪关是明代长城西端的起点,位于甘肃酒泉西约三十五公里,是丝绸之路的咽喉要地,关城始建于洪武五年(372)。居庸关,旧称军都关、蓟门关等,位于北京昌平西北,形势险要,向为交通要冲,现存关城是洪武元年(38)重建的。山海关位于河北秦皇岛东北,是明代长城东端的起点。关城建于洪武十四年(38),平面方形,四面各开一个城门,并建有城楼,上下两层,城高约十三米,周五公里。山海关北依角山,南临渤海,长城蜿蜒起伏自上而下与关城相连,并延伸到关南四公里的老龙头(南海口关)入海处,历来为连接华北与东北的咽喉要地,号称“天下第一关”。一般认为,万里长城的东端 焦竑《国朝献征录》卷五十一。
② 黄瑜《双槐岁钞》卷八。
③ 皇甫录《皇明纪略》。
④ 民国《吴县志·人物志》。
在老龙头,但也有人认为,明代还建有辽东长城,从辽宁绥中铁厂堡吴明口出发,经绥中、兴城、锦州、黑山、铁岭、昌图、抚顺、本溪到丹东的虎山(又称虎耳山),全长约一千公里,因此,虎山才是万里长城的最东端。与长城有关的重要建筑还有烽火台、墩台等。烽火台大多设在长城内侧或附近的山顶上,一般为平面方形,每面约八米,总高约十二米,用夯土筑成,重要的则外部包砖,台上建有雉堞和瞭望室。烽火台约每隔一点五公里设有一座,日间焚烟,夜间举火,以传报敌情。
建筑技术的进步明代建筑技术的进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砖普遍用于民居砌墙。元代之前,虽有砖塔、砖墓、水道砖拱等,但木架建筑均以土墙为主,砖仅用于铺地、砌筑台基与墙的下部等处。到明代,由于大量应用空斗墙,可节省用砖量,从而推动了砖墙的普及。砖墙的普及又为硬山建筑的应用创造了前提。明代砖的质量和加工技术都有提高。砖面和砖雕加工更加娴熟。各地府、县城和南京、北京的城墙也都用砖砌筑。现存山西、河北境内二千余公里的长城,也是明代砌筑的。这些都说明制砖工业规模的扩大和生产效率的提高。随着砖的发展,出现了全部用砖拱砌成而不用木结构的建筑物——无梁殿。这大多用作防火建筑,如佛寺的藏经楼、皇室的档案库等,重要实例有明洪武年间所建南京灵谷寺无梁殿(原称无量殿)、北京故宫皇史宬及山西太原永祚寺、苏州开元寺等处的无梁殿。
2.琉璃砖瓦的质量提高,应用更加广泛。琉璃砖瓦是属于釉陶性质的工艺,至迟在公元前十世纪西周早期就已出现。秦汉时期琉璃制品更为丰富。北魏时则开始在建筑上采用琉璃,说明当时琉璃生产水平有了很大的飞跃。《北史》所记,北魏太武帝建五色琉璃行殿,是现在已知关于建筑用琉璃的最早文献记载。隋唐时期琉璃制品更为盛行,从宋元到明清,则出现了使用琉璃构件的整体建筑,如宋代的琉璃塔等,琉璃制作技术也有了相应的发展,明清时期在全国各地已建立很多琉璃窑厂。早期琉璃用粘土制胎,明代琉璃砖瓦用白泥(或称高岭土)、瓷土制胎,烧成后质地细密坚硬,强度较高,不易吸水。当时,琉璃面砖广泛用于塔、门、照壁等建筑物。如明成祖时建造的南京报恩寺塔,高达八十余米,外表全用琉璃砖镶面,釉色有白色、浅黄色、深黄色、深红色、棕色、绿色、蓝色、黑色等。并制成表面有浮塑的带榫卯的预制构件来镶砌,组成五彩缤纷的各种图案和仿木建筑的构件。此外,还有山西洪洞县广胜寺飞虹塔,山西大同的九龙壁,北京的琉璃门、坊等,都表现了明代琉璃工艺水平的提高。
3.木构建筑,经过元代的简化,到明代形成了新的定型的木构架,木构建筑设计更加规范化和程式化。如斗拱的结构作用减少,梁柱构架的整体性加强,构件卷杀简化等。明代宫殿、庙宇建筑的墙体因用砖砌,因而屋顶出檐就可以减小,斗拱作用也相应减少,并可充分利用梁头向外挑出的作用来承托屋檐重量,将挑檐檩直接搁置在梁头上,这是宋以前的建筑未能做到的。这样,柱头上的斗拱不再起重要的结构作用,原来作为斜梁用的■,也成为纯装饰的构件。但是由于宫殿、庙宇要求豪华、富丽的外观,所以,失去了原来意义的斗拱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加繁密。为了简化施工,柱子不再采用宋代那种向四角逐根升高的做法,亦无金元时期大胆减柱法,檐柱向内倾侧的“侧脚”逐步取消,梭柱、月梁等也被直柱、直梁所取代。因此,明代官式建筑形象较为严谨稳重,而不及唐宋的舒展开朗。由于民间建筑的普遍发展,技术水平相应提高,并出现了木工行业的专著《鲁班营造正式》,其中记录了明代民间房舍、家具等的建筑或制造的程式和规范。
4.建筑群的布置更为成熟。南京明孝陵和北京十三陵,是善于利用地形和环境来营造陵墓肃穆气氛的杰出实例。明孝陵和十三陵总体布置的形制是基本相同的,但孝陵结合地形,采用了弯曲的神道,陵墓周围数十里内有松柏包围。而十三陵则用较直的神道,山势环抱,气势更为宏伟。明代建成的天坛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建筑群布置的优秀实例,它在烘托最高封建统治者祭天时的神圣、崇高气氛方面,达到了非常成功的地步。北京故宫的布局也是明代形成的,它的布置严格对称,层层门阙殿宇和庭院空间相连接组成庞大建筑群,把封建“君权”抬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这种极端严肃的布局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君主制度的典型产物。各地的佛寺、清真寺也有不少成功的建筑群布置实例。
5.官僚地主私家园林发达。尤其是江南一带,由于经济文化水平较高,官僚地主群集,因此园林也特别兴盛。南京、杭州、苏州及太湖周围许多城镇都有不少著名的私家园林。当时的园林风格已经明显地趋向于建筑物增多,用石增多,假山设计则追求奇峰阴洞,使园景更加丰富多姿。计成所著《园冶》一书,从理论上总结了江南一带造园技术的成就,是园林建造方面的一部重要著作。
.官式建筑的装修、彩画、装饰日趋定型化。如门窗格扇等都已基本定型。彩画纹样庄严,构图严谨,配列均衡,如大木梁枋以旋子彩画为主要类型,到了清代,和玺彩画及苏式彩画等才有了大量的运用。砖石雕刻则吸取了宋以来的手法,比较圆和纯熟,花纹趋向于图案化、程式化,如须弥座和阑干的做法,明代二百余年间很少变化。这种定型化有利于成批建造,加速施工进度,但使建筑形象趋于单调。建筑色彩因运用了琉璃瓦、红墙、汉白玉台基、青绿点金彩画等鲜明色调而产生了强烈对比和极为富丽的效果,这正是宫殿、庙宇等建筑所要求的气氛。
此外,明代的家具也是闻名于世界的。由于明代海外贸易的发展,东南亚地区所产的花梨、紫檀木等不断输入中国。这些热带硬木质地坚实、木纹美观、色泽光润,适于制成各种精致的家具。当时家具产地以苏州最为著名,其制作的家具结构合理、经久耐用,形状秀美简洁,雕饰线脚不多,构件断面细小、多作圆形,榫卯严密坚牢,能与造型和谐统一,油漆能发挥木材本身的纹理和色泽的美丽。直到清代乾隆时广州家具兴起为止,这种明代家具一直是中国家具的代表作。
第二节水利明成祖迁都北京,迫切需要南北大运河畅通无阻,增加运输能力,以便从东南地区调运粮食和物资供应北京。为此,诏命工部尚书宋礼主持修浚会通河事宜。宋礼在施工过程中,接受了汶上老人白英的建议,于汶水下游东平戴村筑新坝,拦截汶水流入南旺,然后将十分之四的水南流接徐、邳,十分之六的水北流至临清,从而解决了元代会通河行水不利的难题,以便漕船顺利地在会通河上航行,使南北大运河全线畅通。
明代黄河决口改道频繁,平均约七个月有一次决口,因此,治河任务十分繁重。在治河策略上,明代重北轻南,以保漕为主,形成“北岸筑堤,南岸分流”的格局。
在治河理论上,四任总督河道的潘季驯(52—595)继承和发展了“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理论。他按地形坡度,因地制宜地筑堤合流,并“借淮之清以刷河之浊”。于是“筑高堰束淮入清口..使二水并流,则海口自浚”。潘季驯治河的结果是令人满意的。他不但使河道得到刷深,而且改变了海口积沙高仰的形势,为黄河开辟了入海的道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潘季驯的主要水利著作有《河防一览》、《总理河漕奏疏》等。
在水利著作方面,徐贞明(?—590)的《潞水客谈》颇为有名。此书的中心思想是要以人力控制水旱灾害。为此,他曾在京东地区对地形、土壤、河流、水泉等进行考察,把结果绘制成图。徐贞明认为,不但濒海荒地可以耕治,其他如密云、平谷、三河、蓟州、迁安、卢龙、抚宁、丰润、玉田等地,都有丰富的水源可用于灌溉,以利耕垦。他还认为,“水害未除,正由水利未兴”。水“聚之则害,散之则利;弃之则害,收之则利”。因此他主张兴修水利应从上游入手。他的治水思想强调治理地理环境,并把治水与发展生产密切结合起来,体现了经世致用的观点。
明末,随着西方传教士来华传教的同时,西方水利学开始传入中国。万历三十九年(),徐光启和熊三拔(SabbathiusdeUrsis,575—20)合译《泰西水法》。他们的翻译不同于一般人的直译,而是结合中国实际,只选择其中适用的或确实比中国先进的部分翻译。翻译时,一边翻译文字,一边照图制造水工器具,一边试验,然后把制造的经验及试验的结果也写进书中。这样一来,就不仅仅是翻译了,而是融进了徐光启的研究心得。万历四十年(2)春天,《泰西水法》六卷译成,成为传入中国的第一部西方水利学专著。
《明史》卷二二三《潘季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