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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虎”之称。后受守旧权臣的忌恶,被降任知州,不得再任转运使等“监司”官。包拯虽由守旧派人物王拱辰荐为御史,却不为政派所囿,极力主张复用三人,终于使杨邠、王鼎、王绰先后又被起用为荆湖南路转运使、河北路提点刑狱、江西路提点刑狱。

    包拯在经“庆历新政”之后,也提过一些改革建议。如主张严格选拔官员,裁汰冗杂,对年满70 岁者应强令致仕,以解决冗官问题。他还主张停止招募士兵,拣斥老弱,以解决冗兵问题,同时应选练精兵强将,训练义勇,以充实边备,防御契丹。他向仁宗建议“不必分文武之异,限高卑之差,在其人如何耳。必当考以应敌制胜之略,询以安边御众之宜”,然后“擢而用之”②。他向仁宗条陈《七事》,建言应当“明听纳,辨朋党,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说”,又奏请“去刻薄,抑侥幸,正刑明禁,戒兴作,禁妖妄”③,因其所言恳切,且合情合理,切中时弊,故多为朝廷所采纳。包拯还特意奏上《进魏郑公三疏札子》,希望仁宗能以唐太宗善纳魏徵之谏的故事为龟鉴。任地方官时,包拯也善于体察民情,兴利除弊,因而颇有政绩。任京东转运使时,他曾巡察各地访问贫困冶铁户,并据实情申报转运司,豁免了这些户所欠的官铁,同时又鼓励有能力者开炉冶铁,发展生产。

    第三节清官“阎罗包老”

    包拯尤为人称道的是其断讼执法的明敏正直。出知天长县时,包拯遇到一件棘手的案子。某日有一农人至县衙,状告歹徒割去其家耕牛的舌头,请求捉拿罪犯。割去牛舌并无财利可图,故包拯推断此事必属怨家的报复行为,于是命农人宰牛卖肉以引罪犯上钩。宋代宰杀耕牛是犯法的,不出包拯所料,割牛舌者见牛主杀牛,欲加其罪,果然前往县衙首告,遂自投罗网,疑案立破。

    包拯执法之刚正不阿在其出知庐州时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庐州是包拯的家乡,任知州时,他的亲朋故旧多以为可得其庇护,干了不少仗势欺人,甚至扰乱官府的不法之事。包拯决心大义灭亲,以示警戒。时恰有一从舅犯法,包拯不以近亲为忌,在公堂上将其依法责挞一顿,自此以后,亲旧皆屏息收敛,再不敢胡作非为。

    权知开封府时,包拯也做了两件深得民心的事。一是整顿吏风,改革诉讼制度。开封府旧制,凡往告状者,必须先将状纸交给守门的府吏,再由府吏转呈,是否审理,何时审理,则由府吏通知。由于诉讼者不能面见长官,府吏往往借此敲诈勒索,营私舞弊,而有冤屈者常因送不起钱财而告状无门。包拯革除此弊,大开正门,使告状者可直接至公堂见官纳状,自陈冤屈,于是审案也更能公正合理。二是疏浚惠民河。惠民河也称蔡河,原自东京至通许(今属河南),直达淮河。后为了水运之便,又自新郑引闵水汇入,使之流量大增。时惠民河常涨水为患,大水时“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城② 《包拯集》卷9《论边将一》。

    ③ 《宋史》卷3《包拯传》。

    中系栰渡人”。包拯查知河水泛滥的原因乃“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遂毅然下令,将所有跨河修建的楼台、花园、水榭全部拆毁,使河水得以畅通。有些权贵持伪增步数的地券与包拯相争,包拯皆通过实地测量、验证,揭示其伪,并上朝劾奏,要求严惩。

    东京多皇亲国戚、达官显贵,素以难以治理著称,而包拯“立朝刚毅”,凡以私人关系请托者,一概拒绝,因而将东京治理得“令行禁止”。也正因他执法严峻,不徇私情,“威名震动都下”,在他以天章阁待制职名任知谏院时,弹劾权贵,“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②包拯的严于律己,廉洁著称也是十分突出的。23 岁时包拯受到出知庐州的刘筠嘉许,声名大盛,家乡有一豪富之家曾邀请他赴宴叙谈,一位李姓同学欣然欲往,而包拯却严肃地说“彼富人也,吾徒异日或守乡郡,今妄与之交,岂不为他日累乎。”③可见他为官前即确立了从政不徇私情的志向。端州以产砚著名,端砚历来是文人士大夫寻觅的珍品,包拯出知端州时不仅革除了诸前任在“贡砚”数额之外,加征数十倍,以饱私囊和贿赂权贵的流弊,而且任满离去时“不持一砚归”。973 年,合肥清理包拯墓时,在包拯及其子孙墓中仅发现一方普通砚台而无端砚,也足证史载之确。包拯曾力申“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他不仅如此说,而且还躬身力行并教之于后代。为使子孙永志其教诲,包拯订立了一则《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他还将《家训》镌刻于石碑,竖立于堂屋东壁,以昭示后人。包拯长子包绶、次子包绶、孙包永年,皆居官清廉,颇获世人好评,实与包拯的孜孜教诲有关。《宋史·包拯传》记载“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时人也称其“有凛然不可夺之节”,“有所关白,喜面折辱人”,据此可见,包拯的为人已清正刚直得近乎执拗,甚至还有些不近人情,然而,这也正是他与一些庸吏的根本不同。

    包拯以其政绩和品行为人爱戴,因而包拯去世的噩耗传出时,朝野震惊,全城尽悼,“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同以强直敢言著称的吴奎在所作《包公墓志铭》中称“宋有劲正之臣,曰‘包公’。..其声烈表爆天下人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达于远方学者,皆不以其官称,呼之为‘公’。”并盛赞包拯“竭力于亲,尽瘁于君。峻节高志,凌乎青云。人或曲随,我直其为。人或善容,我抗其辞。自始及终,言行必一,..惟令名之皎洁,与淮水而悠长。”现藏开封博物馆的北宋《开封府题名记》碑,上刻83 位开封知府的姓名和上任年月,而包拯的名字却已磨去,据说这是因为人们在观赏碑记时,由于敬仰包拯而经常用手抚摸指点其名,天长日久,竟将碑字磨去。

    《宋史》卷《五行志·水》。

    ② 《宋史》卷3《包拯传》。

    ③ 《朱子语类》卷29《本朝三》。

    吴奎《包公墓志铭》。

    包拯在社会享有盛誉,因而人们广泛传诵他的事迹,并加以理想化和艺术化,衍生出许多轶闻传说。南宋时有以包拯为主题的故事和戏曲,元杂剧中更有大量的包公戏如《陈州粜米》。包拯是以龙图阁直学士(后世讹为大学士)职名任权知开封府,包拯世称包龙图。有小说《包公案》(《龙图公案》)流行,遂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

    第三十三章狄青郭逵第一节狄青狄青(009—057),字汉臣,汾州西河(今山西汾阳)人。父亲狄普,为一农家子。狄青自幼习武,善骑射。25 岁那年,为征赋税事与村中人发生争执,他愤而来到京城,应募在拱圣营入伍。由于他身材魁梧,又有武艺,很快从骑御马直选为骑御散值。不久,因偶触军法,被判死刑,幸而知河南府范雍惊其体貌,极力营救,得以面部刺字而免死。

    宋仁宗宝元初(038),西夏元昊,不断骚扰宋沿边州郡,而沿边将帅又多为元昊所败。狄青就是在这时应诏从边,先后在军中任三班差使、殿侍、延州指挥使。前后四年,在大里、清化、榆林、归娘岭东女之崖、木匮山、浑州川、白草、南安、安远等地,大小25 战,计中流矢8 次。狄青在战斗中能身先士卒,受伤后,仍顽强杀敌。有一次,他受伤后,临阵披发,戴铜面具,继续战斗,所向披靡。几年来,■咩、岁香、毛奴、尚罗、庆七、家口等族一一被他所收服。他还修了桥子谷城,以及筑招安、丰林、新砦、大郎等堡,皆是军事要地,对保卫宋朝沿边州郡具有重要作用。

    狄青的才略,深得经略判官尹洙的赏识,并以良将之材向经略使韩琦、范仲淹推荐。范仲淹一见惊为奇才,特地送给狄青一部《春秋左氏传》,勉励说“将不知古今,匹夫勇尔。”由此狄青遂折节读书,研究秦汉以来的将帅兵法,弄得十分精通,因而更知名了。狄青以战功,累迁西上閤门副使,秦州刺史,泾原路副都总管、经略招讨副使等。

    庆历元年(04),元昊派兵攻打渭州,逼近怀远城,行营总管任福领兵迎战,桑怿为前锋,中西夏军埋伏,于好水川西的羊牧隆城附近,被打得大败,任福、桑怿皆战死。庆历二年(042),西夏军再次进军定川,宋军大败,总管葛怀敏战死,西夏军队直抵渭州城下。这时,仁宗急调狄青前去应战,狄青到达前线,乘对方不备,短兵相接,一举把西夏军打得大败。这时,由于西夏正逢旱灾,财力不济,又加之连年战争,死伤极多,元昊已无力攻宋,只好息兵。狄青以军功从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移真定路副都总管。不久,迁侍卫亲军、步军、马军殿前都虞候,历惠州团练使、眉州防御使、保大军节度观察留后,迁步军、马军副都指挥使,遂领彰化军节度使,又知延州,不久召为枢密副使,加检校司空。

    皇祐四年(052),南方广源州侬智高起兵反宋,攻陷邕州、横州。由于州府地方毫无防备,侬智高很快占领了横、贵、藤、梧、康、端、龚、封八州,并继续包围广州,东南大骇。这时,朝廷深为忧虑,宰相庞籍推荐狄青。狄青也慨然上表请行。于是狄青除宣抚荆湖南北路,还提举广南经制盗贼事,岭南诸军皆受狄青节制。当狄青向广南进军之际,广西钤辖陈曙偕同殿直袁用,提步兵8000 人,盲目袭击侬智高,结果大败于昆仑关。狄青集将佐于幕前说“令之不齐,所以致败”。决定将陈曙、袁用等军校32 人斩之,以整肃军纪。

    皇祐五年(053)春正月,狄青率军夜度昆仑关,袭击侬智高。侬智高 《宋史》卷290《狄青传》。

    《宋史纪事本末》卷3《侬智高》。

    的据点在昆仑关下的归仁铺。狄青表面上休整军队,暗中则自将前军,孙沔将次军,余靖殿后,以一昼夜到达昆仑关。次日黎明交战,再次大败侬智高。侬智高由合江口败走大理,广南基本平定。在宋军入城收拾战场时,发现有一具尸体穿着金龙衣,众以为此尸就是侬智高,可以上奏请功。狄青却拒绝这样做,说“安知其非诈邪?宁失智高,不敢诬朝廷以贪功也。”②这种不虚美、不贪功反映了他的务实精神。后来查明,侬智高果然逃到了大理。两年之后大理国杀侬智高,由余靖函其首级送至京师。狄青以平定广南之战功,拜为枢密使。

    狄青在枢密使任上四年。至和三年(05),受谣言中伤,罢为护国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出判陈州。嘉祐二年(057)三月,狄青病死,终年48 岁。死后赠中书令,谥武襄。

    第二节郭逵郭逵(022—088),字仲通,祖籍钜鹿(今属河北)。宋初,其先人徙居京师,后卜葬洛阳,遂定居。父郭斌。郭逵以父荫补北班殿侍。宝元、康定年间,西夏元昊扰宋朝沿边州郡,郭逵兄郭遵为延州西路都巡检使,被西夏兵杀死,宋廷优恤,录郭逵为三班奉职。时范仲淹正任陕西都部署,郭逵即隶其麾下,待他如子侄一般。

    郭逵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很有战略眼光,为众佩服。当时,有这样两件事反映了郭逵的才智。一是军中议论攻西夏取灵武。郭逵表示反对,他说“地远而食不继,城大而兵不多,未见其利。”结果出师不久,泾原任福全军覆没。众佩服郭逵有先见之明。二是对将领葛怀敏的看法。郭逵认为他“喜功徼幸,徒勇无谋”,故“他日必败朝廷事”②。不久,葛怀敏果然兵败身死。由此郭逵被众誉为知兵者。后调任真定兵马监押,平保州兵变。

    郭逵办事,极为精细认真。庞籍镇河东时,以郭逵权知忻州。这时,契丹来使请求割取天池庙地。庞籍久不能决,于是委托给郭逵处理。郭逵查阅有关文书档案,发现有一通太平兴国年间契丹写给天池县的信,提到“遥祀天池庙有应,以属南朝地,未敢擅修。”③据此,向契丹使者出示信件表示拒绝,使契丹无法再争,大为折服。

    嘉祐初年,湖北溪蛮彭仕羲反宋,郭逵加带御器械,为荆湖北路兵马钤辖兼为澧州知州。郭逵先抓获了彭仕羲的亲信,安置在自己身边为小史,并向他了解那里的山川地形和防务虚实。嘉祐三年(058),即以小史为向导进兵围剿,连破罗城峒及贺府等二十多处险隘,攻拔新州,乘夜向彭仕羲的根据点桃花州挺进。彭仕羲弃城逃跑,余部皆降。郭逵以战功迁为礼宾使,徙荆湖南路兵马钤辖、邵州知州。累迁容州观察使、泾原路副都部署。

    治平二年(05),郭逵以检校太保同签书枢密院。出领陕西宣抚使,判渭州。宋神宗即位后,迁静难军留后,改宣徽南院使,判郓州,又改镇鄜州。这时,发生了一件事,朝廷拿不定主意。边将种谔接受了西夏嵬名山的② 《宋史纪事本末》卷3《侬智高》。

    《宋史》卷290《郭逵传》。

    ② 《宋史》卷290《郭逵传》。

    ③ 《范太史集》卷40《检校司空左武卫上将军郭公墓志铭》。

    投降,并攻取了绥州,但西夏人却杀死了宋朝官员杨定。朝廷舆论认为,应该放弃绥州,皇帝甚至下诏,要焚烧后放弃绥州。郭逵坚定地认为,绥州不能烧,也不能放弃,而应当坚守,用以安置嵬名山举族而归降的.3 万人。因此郭逵果断地隐匿了诏书。不久,西夏提出用塞门砦和安远砦来交换绥州。郭逵认为这很可能是空口欺诈,他提出一个条件,即必须先行交出塞门、安远二砦,才可交移绥州。由于郭逵派出的使者有西夏西平王在祥符间写的一封信,证明塞门、安远二砦的界址在长城岭下,西夏使臣无法驳斥,此事遂以宋朝保有绥州而告终。朝廷下诏表彰了郭逵,说“渊谋秘略,悉中事机。有臣如此,朕无西顾之忧矣。”郭逵加检校太尉、雄武军留后。

    熙宁九年(07)正月,交阯李乾德攻陷广南的邕州等地,朝廷拜郭逵为安南道行营马步军都总管经略招讨使,兼荆湖南北路、广南东西路宣抚使,携同在鄜延与河东的旧将士,前往征讨。郭逵认为广源州是咽吭之地,兵甲精锐,不先攻取必有腹背受击之患。他又分析到刘应纪是彼方的谋主,不先擒刘应纪,则军声不会大振。于是确定了攻击重点的方针。一战而胜,刘应纪投降,军威大振。接着,又攻拔了决里隘,并乘胜攻取了桄榔、门州等地,与李乾德在富良江决战。李乾德无路可走,奉表请降。这时,郭逵原有的30万大军,由于冒着炎热进入瘴疠之地,伤亡逾半数,军粮也尽,虽一水之隔不能再进,乃班师回朝。后贬左卫将军,西京安置,闲居了十年。哲宗即位后,一度起知潞州,进广州观察使,知河中等职。以左武卫大将军致仕。元祐三年(088)病故,享年7 岁。死后赠雄武军节度使。

    《范太史集》卷40《检校司空左武卫上将军郭公墓志铭》。

    第三十四章欧阳修第一节生平与政绩欧阳修(007—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吉州庐陵(今江西永丰)人。幼年孤贫,依叔父家于随州。天圣八年(030)举进士,擢甲科,调西京留守推官。与尹洙、梅尧臣、苏舜钦等交游,开始为“古文”,已负文名。

    景祐元年(034)入朝,为馆阁校勘。这时,范仲淹以言事被贬,在朝诸人如秘书丞余靖、太子中允尹洙等纷纷论救;司谏高若讷独以为当贬。于是欧阳修写了《与高司谏书》,谓其“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因此,欧阳修也被贬为夷陵令。

    贬官夷陵,对他颇有好处。他后来在《与焦殿丞书》里说“某再为县令,然遂得周达民事,兼知宦情,未必不为益。”又洪迈《容斋随笔》卷4记张芸叟与石司理书云“顷游京师,求谒先达之门,每听欧阳文忠公、司马温公、王荆公之论,于行义文史为多;唯欧阳公多谈吏事。既久之,不免有请‘大凡学者之见先生,莫不以道德文章为欲闻者,今先生多教人以吏事,所未谕也。’公曰‘不然。吾子皆时才,异日临事,当自知之。大抵文学止于润身,政事可以及物。吾昔贬官夷陵,方壮年,未厌学,欲求《史》、《汉》一观,公私无有也。无以遣日,因取架阁陈年公案,反覆观之,见其枉直乖错,不可胜数,以无为有,以枉为直,违法徇情,灭私害义,无所不有。且夷陵荒远褊小,尚如此,天下固可知也。当时仰天誓心曰‘自尔遇事不敢忽也。’是时苏明允父子亦在焉,尝闻此语。”这段记述又可为欧阳修贬官之后“周达民事,兼知宦情”的旁证。

    康定元年(040),范仲淹复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辟欧阳修为掌书记。他笑而辞曰“昔者之举,岂以为己利哉?同其退不同其进可也。”庆历三年(043),欧阳修知谏院。这一年范仲淹参知政事,施行新政。欧阳修身居此职,于是连上奏疏,对于内政外交,无不极谏。现存于《奏议集》中知谏院时的奏疏多达0 卷。这些奏疏都是庆历新政时期的重要的政论文章,所论者都是针对时弊的当务之急。

    庆历四年(044),欧阳修奉命出使河东,又任河北都转运按察使,权真定府事。在这期间,他便进一步调查情况,又写出《河东奉使奏草》、《河北奉使奏草》。在《河东奉使奏草》中有《条列文武官材能札子》,还有《论不才官吏状》,对于吏治得失,论述极详。与此同时,欧阳修对于西北边患,也曾多次上书。他就在《论乞与元昊约不攻唃厮啰札子》中说臣自去年春,始蒙圣恩,擢在谏列,便值朝廷与西贼初议和好。臣当时首建不可通和之议。前后具奏、状、札子十余次论列,皆言不和则害少,和则害多。利害甚详,恳切亦至。然天下之士,无一人助臣言,朝廷之臣,无一人采臣说。今和议垂就,祸胎已成,而韩琦自西来,方言和有不便之状;余靖自北至,始知虏利急和之谋。见事何迟?虽悔无及!当臣建议之际,众人方欲急和,以臣一人,诚难力夺众议。今韩琦余靖亲见二虏事宜,中外之人亦渐知通和为患,臣之前说,稍似可采。但愿大臣不执前议,早肯回心,则于后悔之中,尚有可为之理。

    可以看出,欧阳修对于重大的军事问题,也曾十分认真建议。在当时的和议问题上,具有眼光,力排众议,坚持己见,作为一个谏官,知无不言。在当时的情况下,既然不可言和,就不免用兵。欧阳修一面反对言和,一面主张备战。对于军事,他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

    庆历五年(045),范仲淹、杜衍、韩琦、富弼等相继罢官、外放,新政失败。这时欧阳修正在河北都转运使任上。他一面“自劾乞罢”,以“同其退”,一面上了一封《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此状一上,欧阳修遂为“群邪”所恶,造谣诬陷,左迁知制诰,知滁州。到了滁州,欧阳修对于政治风云之险恶似乎有所觉悟,初以“醉翁”为号。但他胸怀旷放,并不怨嗟。在《与尹师鲁书》中写道“每见前世有名人,当论事时,感激不避诛死,真若知义者;及到贬所,则戚戚怨嗟,有不堪之穷愁形于文字。其心欢戚,不异庸人。虽韩文公不免此累。”又说“因此戒安道(余靖),勿作戚戚之文。”

    庆历八年(048),欧阳修徙知扬州。元祐元年(049),移知颍州。

    一年之后,又留守南京。至和元年(054),召判流内铨,旋改翰林学士,俾修《唐书》。嘉祐二年(057),知贡举。《宋史》本传说“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毕事,向之嚣薄者伺修出,聚噪于马首,街逻不能制。然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一知贡举,即痛抑“险怪奇涩之文”,这在当时,也是一件大事。关于此事,沈括《梦溪笔谈》也有一段记载“嘉祐中,士人刘几,累为国学第一人,骤为险怪之语,学者歙然效之,遂成风俗。欧阳公深恶之。会公主文,决意痛惩,凡为新文者,一切弃黜。时体为之一变,欧阳之力也。”嘉祐三年(057),欧阳修加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拜礼部侍郎,兼翰林侍读学士。《宋史》称他在翰林八年,知无不言。嘉祐五年,拜枢密副使。嘉祐六年,参知政事。《宋史》称欧阳修“平生与人尽言无所隐,及执政,士大夫有所干请,辄谕可否。虽台谏官论事,亦必以是非诘之。以是怨诽益众。”②在这期间,欧阳修因“濮议”之争,蒙受“不根之谤”。他为了辩诬,连上奏札,请求根究蒋之奇对自己的诬陷,甚至“期于以死必辨而后止”。于是治平四年(07)三月四日,即位不久的神宗乃遣中使赐下“御札”,告以言者已被“降黜”,并已“出榜朝堂,使中外知其虚妄”,且云“事理既明,人疑亦释,卿宜起视事如初,无恤前言。”经过这一次被诬,欧阳修对于人生仕途似乎更有所悟像他这样切直刚正的人,是不适于做官的。在这之前,已一再求退,在这之后,就更坚决求退。由于再三请求,终于得罢参知政事,出知亳州。后又知青州、蔡州。熙宁元年(08)春在亳州时,曾上《乞致仕第一表》,此后又连上数表,请求致仕。

    在这期间,王安石执政,推行新法。欧阳修时在青州,有《言青苗钱札子》,表述自己对于“俵散青苗钱”的意见。在俵散青苗钱的过程中,还有两个明显的弊端。一是“抑配”,二是“俵散秋料钱”。欧公在《言青苗第二札子》中有很透辟的分析。他说臣窃见自俵青苗钱已来,议者皆以取利为非。朝廷深恶其说,遂命有司条陈申谕,其言虽烦,而终不免于取利。然犹有一说者,意在惠民也。以臣愚见,若夏料钱于春中俵散,犹是青黄不相接之时,虽不户户缺乏,然其间容有不济者。以为惠政,尚有说焉。若秋料钱于五月俵 沈括《梦溪笔谈》卷9。

    ② 《宋史》卷39《欧阳修传》。

    散,正是蚕麦成熟、人户不乏之时,何名济缺?直是放债取利尔。..以此而言,秋料钱可以罢而不散。

    这些意见,可以说是完全正确的。对青苗钱作了具体分析,不是一概否定。他所不赞成的,是俵散“秋料钱”。对于“秋料钱”,他曾一面“奏陈”,一面“擅止”。未经批示而“擅止”,应得“擅行止散之罪”。但朝廷“特予放免”,并未加罪。他在《谢擅止散青苗钱放罪表》中说道“虽具奏陈,乃先擅止,据兹专辄,合被谴呵。”

    在这前后,欧阳修又曾屡上表札,请求致仕。熙宁四年(07)六月,欧阳修终于得到朝廷的“敕告”,除太子少师,以观文殿学士致仕。随即回到颍州。八月,朝廷行“明堂大礼”,又召他“赴阙陪位”,他有《札子》辞谢。这时,他的身体确实十分衰惫了。因此,一年之后,熙宁五年(072)八且病逝于颍州。著作有《欧阳文忠公集》、《新五代史》等。

    第二节“蓄道德而能文章”

    曾巩称赞欧阳修“蓄道德而能文章”。欧阳修自己也说过;“我所谓文,必与道俱。”②又说过“大抵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③“道纯则充于中者实,中充实则发为文者辉光。”④看来欧阳修把道和文的关系看得十分密切。欧阳修论道,不尚空谈,而重实际。他在《答吴充秀才书》中讲到“学者有所溺”时,反对有人“弃百事不关于心”。他是把“道”和生活中的“百事”密切联系起来看的,但是他所谓“道”也不等于“百事”。欧阳修另有《与张秀才第二书》,对于道讲得比较具体。他说“君子之学也务为道,为道必求知古。知古明道,而后履之以身,施之于事,而又见于文章而发之,以信后世。其道,周公、孔子、孟轲之徒常履而行之者是也。其文章,则六经所载而取信者是也。”又说“孔子之后,惟孟轲最知道,然其言,不过于教人树桑麻、畜鸡豚,以谓养生送死为王道之本。..其事乃世人之甚易知而近者,盖切于事实而已。”欧阳修的这些话,虽然从周公、孔子谈起,但最终是取其“切于事实”,这一点非常重要。这就与宋代的道学家之“道”有所不同了。

    欧阳修在这封书里还反对“诞者之言”,反对“以无形为至道”。“以无形为至道”指什么呢?是不是对道学家的批评呢?这里讲得不很明确,但在《答李诩第二书》里就更明确地批评宋代某些儒者的性理之学了。他说“修患世之学者多言性,故常为说曰夫性,非学者之所急,而圣人之所罕言也。..六经之所载,皆人事之切于世者,是以言之甚详。至于性也,百不一二言之。或因言而及焉,非为性而言也。故虽言而不究。”但是,“今之学者”,“好为性说以穷圣贤之所罕言而不究者,执后儒之偏说,事无用之空言。”他认为,作为“君子”,应该“以修身治人为急,而不穷理以为言。”欧阳修的这些话是反对宋儒性理之学的较早的言论。

    欧阳修的道不同于道学家,却近似韩愈。他一面反对性理之学,一面也 《元丰类稿》卷《寄欧阳舍人书》。

    ② 《东坡后集》卷《祭欧阳文忠公文》。

    ③ 《欧阳文忠公集》卷47《答吴充秀才书》。

    ④ 《欧阳文忠公集》卷8《答祖择之书》。

    反对佛老。他有《本论》上下篇是专门辟佛的。上篇说“佛法为中国患千余岁,世之卓然不惑而有力者,莫不欲去之。已尝去矣,而复大集。攻之暂破而愈坚,扑之未灭而愈炽。遂至于无可奈何。是果不可去邪?盖亦未知其方也。”他认为“去之”之方,不是“操戈而逐之”,也不是“有说以排之”,他认为,“千岁之患”,“非一人一日之可为”,“非口舌之可胜。”“去之”之方,全在“修其本”。其所谓“本”,也就是“礼义”。他说“礼义者,胜佛之本也。”可以看出,辟佛,他与韩愈是一致的,但辟佛的方法,则有些不同。他在《本论》下篇还特别提到不必“火其书而庐其居”。但是,单靠“礼义”能否解决问题呢?所谓《本论》,实际上也仍是书生之论。这样的理论也并没有超过韩愈。所以苏轼说“论大道似韩愈”,甚至说“欧阳子,今之韩愈也”。

    欧阳修论大道似韩愈,却也并不等于韩愈。韩愈比较迂腐,欧阳修则比较切实。而且,在出处进退、立身行事方面,欧阳修的刚正不阿、无所畏惧,又远在韩愈之上。尽管在行文之时,欧阳修不像韩愈那样气势磅礴,声色俱厉,但他那“容与闲易”、“不大声色”之中,也自有“百炼钢化为绕指柔”之势。这就形成了他的文章的思想特点和风格特点。

    欧阳修也不像韩愈那样急于作官,但他却很重视作个谏官。重视谏官,当然又同韩愈有些相似之处。例如韩愈写过《争臣论》,欧阳修也写过《上范司谏书》、《与高司谏书》。这些文章都表达了他的为人之道。王安石所谓“读其文,则其人可知。”确实如此。尤其读后一篇文章,更可见其为人。在《上范司谏书》中欧阳修说“司谏,七品官尔。于执事得之不为喜,而独区区欲一贺者,诚以谏官者,天下之得失,一时之公议系焉。”又说“士学古怀道者,仕于时,不得为宰相,必为谏官。谏官虽卑,与宰相等。天子曰不可,宰相曰可。天子曰然,宰相曰不然。坐于庙堂之上,与天子相可否者,宰相也。天子曰是,谏官曰非。天子曰必行,谏官曰必不可行。立殿陛之前,与天子争是非者,谏官也。宰相尊,行其道;谏官卑,行其言。言行,道亦行也。”可以看出,欧阳修之所以如此看重谏官,就是因为谏官能够“行其言”,也即是能够“行道”。在他看来,作个谏官。乃是“行道”的一个重要途径。也就因此欧阳修对于谏官的要求很高。他说“非材且贤者,不能为也。”而一旦遇到那“非材且贤者”时,他也就不能容忍。他的《与高司谏书》骂高若讷“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就是因为高若讷丧失了做谏官的基本品质。

    高若讷身为谏官,而当范仲淹无辜被贬时,他不但不敢谏诤,反而诋毁范仲淹的为人,这就引起了欧阳修的愤怒。他说希文(范仲淹)平生刚正,好学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今又以言事触宰相得罪。足下既不能辨其非辜,又畏有识者之责己,遂随而诋之,以为当黜。是可怪也。夫人之性刚果懦软,禀之于天,不可勉强,虽圣人亦不以不能责人之必能。今足下家有老母,身惜官位,惧饥寒而顾利禄,不敢一忤宰相以近刑祸,此乃庸人之常情,不过作一不才谏官尔。虽朝廷君子亦将闵足下之不能,而不责以必能也。今乃不然,反昂然自得,了无愧畏,便毁其贤以为当黜,庶乎恕己不言之过。夫力所不敢为,乃愚者之不逮;以智文其过,此君子之贼也!

    这篇文章可谓“气尽语极,急言竭论”,但又委曲宛转、极尽挖苦之能 苏轼《居士集序》。

    事。话讲得非常明白,文写得非常艺术。千古文章,难得这样的佳作。

    欧阳修能够写出这样的文章,有他的道德基础,不是任何人都写得出来的。他在《与尹师鲁书》中曾经讲到“士有死不失义”,大义所在,就不该“俯仰默默”。于是,敢说敢骂,就成了他这篇文章的特色。当然,写出这样的文章,是要冒着风险的。正是由于这篇文章,他也遭到贬谪。

    欧阳修并不因此而消极。此后他还是继续写这样的文章。庆历三年,他被推荐而作了谏官。一有这个“行其言”的机会,他便知无不言,发表了大量的政论文字。到了庆历五年,当杜衍、范仲淹、韩琦、富弼等又因“朋党之议”而相继罢官时,欧阳修便立即义正词严地写了《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直接同庆历四年十一月朝廷所下的“诏书”相对抗。

    也就在这期间,欧阳修还写了一篇著名的《朋党论》(“论”当作“议”),驳斥“朋党之说”。他说“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后汉献帝时,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目为党人。及黄巾贼起,汉室大乱,后方悔悟,尽解党人而释之,然已无救矣。”“唐之晚年,渐起朋党之论。及昭宗时,尽杀朝之名士,或投之黄河,曰此辈清流,可投浊流。而唐遂亡矣。”于是他说“能禁绝善人为朋,莫如汉献帝,能诛戮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之世,然皆乱亡其国。”这篇文章引古证今,史实俱在,是非分明,很有说服力。当时被指为“朋党”的人,与其说是“同党”,不如说是“同道”。范仲淹是“朋党”中的头面人物,欧阳修替他讲话,并没有个人私情。范仲淹是胸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这样的为人之道正是欧阳修所赞成的。因此,所谓同党,不过是同道而已。这是可以从他的很多文章看得出来的。如有一篇《读李翱文》,就是赞扬“以天下为忧”的作品。这篇文章里赞赏李翱不愿叹老嗟卑而忧以天下,并且联系宋朝的现实发表了评论呜呼,使当时君子皆易其叹老嗟卑之心,为翱所忧之心,则唐之天下,岂有乱与亡哉?然翱幸不生今时,见今之事,则其忧又甚矣。奈何今之人不忧也?余行天下,见人多矣,脱有一人能如翱忧者,又皆贱远,与翱无异。其余光荣而饱者,一闻忧世之言,不以为狂人,则以为病痴子;不怒,则笑之矣。呜呼,在位而不肯自忧,又禁他人使皆不得忧,可叹也夫!在欧阳修看来,宋朝的天下是比唐朝的天下更可忧虑的,但宋朝的执政者却不肯以天下为忧;如有以天下为忧的人如范仲淹等,又都遭到贬斥。文章所谓“在位而不肯自忧、又禁他人使皆不得忧”云云,是深有愤慨的话。欧阳修的这种愤慨之情,随时都有发泄。《尹师鲁墓志铭》也是这样的作品。这篇《墓志》首先讲尹师鲁的文学、议论和才能,为天下之士所共知;但欧阳修所更强调的,是他为人之“大节”。他说“至其忠义之节,处穷达,临祸福,无愧于古君子,则天下之称师鲁者,未必尽知之。”于是欧阳修也就突出地表彰他这一方面。文章说“天章阁待制范公贬饶州,谏官御史不肯言,师鲁上书,言仲淹臣之师友,愿得俱贬。贬监郢州酒税。”“谏官御史不肯言”,尹师鲁则挺身而出,“愿得俱贬”。这种不怕丢官、勇于仗义的行为,是欧阳修十分赞赏的。

    从《尹师鲁墓志铭》这类文章来看,欧阳修所说的“道”,也就是为人的“大节”。从为人的大节来看,欧阳修的道虽然和韩愈相似,但也有和韩愈不大相同的地方。例如韩愈贬官之后,他那直言敢谏的气概便有所收敛,不似贬官之前。他在潮州写的《谢表》、《祭鳄鱼文》等,骨气就很不够了。欧阳修不然。他对韩愈本是非常推崇的,但他对于韩愈的这一表现也很不满意。在《与尹师鲁书》中他说“每见前世有名人,当论事时,感激不避诛死,真若知义者;及到贬所,则戚戚怨嗟,有不堪之穷愁,形于文字。其心欢戚,不异庸人。虽韩文公不免此累。”这是对韩愈很痛心的批评,从而也表明了自己的志气。他又说“因此戒安道(余靖),勿作戚戚之文。”就是说,不要作韩愈那种“戚戚怨嗟”的文章。

    欧阳修告诫安道不要写“戚戚”的文章,他自己也确实是实践了这个主张的。他在滁州所作《丰乐亭记》、《醉翁亭记》等,就没有“不堪之穷愁”,只讲“山水之乐”。例如《醉翁亭记》说“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又说“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身在贬谪之中,而大讲禽鸟游人的山水之乐,这样的文章不仅与韩愈不同,与柳宗元也并不相同。为什么能够做到这样?欧阳修有《答李大临学士书》说得明白“修在滁三年,得博士杜君与处,甚乐。..今足下在滁,而事陈君与居,足下知道之明者,固能达于进退穷通之理。能达于此而无累于心,然后山林泉石可以乐;必与贤者共,然后登临之际有以乐也。”这里说的“达于进退穷通之理”,也即是《尹师鲁墓志铭》中所说的“处穷达、临祸福,无愧于古君子”的意思。这就是说,一个人立身行事,不管处于什么地位,也不可改变为人的大节。既敢于伸张正义,就不能惧怕任何灾祸。有了这样的精神准备,那么,无论遇到什么困境,也就处之泰然了。由此看来,欧阳修贬官滁州,不作“戚戚之文”,而盛称“山水之乐”,正是他的为人大节所在,并不是或不仅是暗示他自己治滁的政绩、或隐寓古人的“乐民之乐”,更不是消极颓唐而寄情山水。

    总的看来,欧阳修的各类文章都是体现着他的为人之道的。宋人的文章往往喜欢论道,哪怕是传记文或游记文,也往往夹些论道的成分。这是宋代文章的一个特征,不止欧阳修一个人如此,曾巩、王安石、苏轼无不如此。不过,欧阳修的文章写得自然,论道而不说教,这是他“蓄道德而能文章”的一个主要特征。在宋代,除了苏轼,很少有人能够企及。

    第三节博古通今之学欧阳修作《尹师鲁墓志铭》,曾称尹师鲁“博学强记,通知古今”。这八个字对尹师鲁不免溢美,但在欧阳修自己,足以当之。他不但是个文学家,而且是个学者。于经学有所发明,于史学有独立的著作,于金石之学且有开辟之功。

    欧阳修的经学,曾受唐人影响,敢于提出自己的创见。唐人的经学,在魏晋六朝之后,思想是比较开阔的,不全拘于汉儒的师说,如啖助、赵匡、陆淳之于《春秋》,就打破了三传的门户之见。但一般说来,唐代的诗人作家,不治经学。宋代不同了,欧阳修对于《春秋》、《诗》、《易》,都有研究。苏辙曾经说他“长于《易》、《诗》、《春秋》,其所发明,多古人所未见。”这对于宋朝一代的学风是有影响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毛诗本义》也曾指出“自唐以来,说诗者莫敢议毛郑,虽老师宿儒,亦谨守小序。至宋而新义日增,旧说几废。推原所始,实发于修。”《提要》对宋儒 苏辙《栾城后集·欧阳文忠公神道碑》。

    的“新义”是有所不满的,对欧阳修的“敢议毛郑”也不是完全肯定的。但从这些话里却可看出,欧阳修治经,对于尔后的“宋学”,起了“发难”的作用,在学术史上影响不小。《提要》又说欧阳修对于毛郑二家之义也不是随意翻新,而是“尽其说而理有不通,然后以论正之。”“本出于和气平心,以意逆志,故其立论,未尝轻议二家,而亦不曲徇二家。其所训释,往往得诗人之本志。”这些话比较符合欧阳修所著《毛诗本义》的实际。

    欧阳修在经学上的主要成就还不在于《诗》,而在于《易》。他曾认为《易》之《系辞》不是“圣人之作”。他说《系辞》里的“先言何谓而后言子曰者,乃讲师自为答问之言尔,取卦体以为答也。亦如《公羊》《榖梁》传《春秋》,先言何曷,而后道其师之所传以为传也。”②欧阳修还认为,不仅《系辞》不是“圣人之作”,另一些篇章也非“圣人之作”。他在《易童子问》里说“童子问曰《系辞》非圣人之作乎?曰何独《系辞》焉,《文言》、《说卦》而下,皆非圣人之作;而众说淆乱,亦非一人之言也。”在《易或问》里也说“或问《系辞》果非圣人之作,前世之大儒君子不论,何也?曰何止于《系辞》?舜之涂廪浚井,不载于六经,不道于孔子之徒,盖里巷人之语也。”在欧阳修看来,古书之托为“圣人之作”者,往往是后人所作。这是符合古代书籍的实际情况的。但是,欧阳修的这一见解,曾经长时不为人们所接受,他曾深有感慨地说“余谓《系辞》非圣人之作,初若可骇,余为此说迄今二十五年矣,稍稍以余言为然也。”由此可见,欧阳修的这一见解,在当时是很大胆的。

    欧阳修又不止怀疑过《易》之《系辞》等等,他对于别的经书,也常常信经而不信传。他在《春秋论》里就说“经之所书,予所信也;经所不书,予不知也。”又在《春秋或问》里说“经不待传而通者十七八,因传而惑者十五六。”他的这些看法,当时赞成者不多,但他十分自信。他说“余尝哀夫学者知守经以笃信,而不知伪说之乱经也,屡为说以黜。而学者溺其久习之传,反骇然非余以一人之见决千岁不可考之是非,欲夺众人之所信,徒自守而莫之从也。余以谓自孔子殁至今,二千岁之间,有一欧阳修者为是说矣;又二千岁,焉知无一人焉与修同其说也?”由此看来,欧阳修在经学上的这些看法,在当时确是独到之见。

    欧阳修在经学方面虽有很多大胆的创见,但他治学的态度和方法却是谨慎的。例如他对毛郑之诗虽有疑难,却并不随意改动二家之说。他说“予疑毛郑之失既多,然不敢轻为改易者,意其为说不止于笺传,而恨己不得尽见二家之书,未能遍通其旨。夫不尽见其书,而欲折其是非,犹不尽人之辞,而欲断其讼之曲直,其能果于自决乎?其能使之必服乎?”虽有怀疑,却不轻为改易,这种治学态度是很严肃的。其所以如此,又同他的治学目的很有关系。据说他治经学,是“务究大本”,而“不过求圣人之意以立异论。”②所谓“大本”,就是“圣人”立言的本意。欧阳修是个又迂又直的儒者,他虽不满“后儒”,却很迷信“先圣”。因此,他的治学目的,就是要弄清“先圣”的思想实质,并不想自己标新立异。他还有个看法是“圣人之言,去② 《欧阳文忠公集》卷5《传易图序》。

    《欧阳文忠公集》卷43《廖氏文集序》。

    《欧阳文忠公集·诗谱补亡后序》。

    ② 韩琦《欧阳文忠公墓志铭》。

    人情不远。”他所不满后儒的,是因为他们“未得其真”。他也不是毫不尊重后儒的意见,他曾说过“然亦当积千万人之见,庶几得者多而近是。”③他只是反对那种离开经的本义而擅自为说的人。他说“凡今治经者,莫不患圣人之意不明,而为诸儒以自出之说汩之也。今于经外,又自为说,则是患沙浑水而投土益之也。不若沙土尽去,则水清而明矣。”④因此,他主张对于“杂乱之书”,要能“指摘其谬”,做到“功施后世”,“非止效俗儒著述,求一时之名。”这也是治学的一个可贵的态度。

    欧阳修的史学造诣,尤为世人所称。在“二十四史”当中,欧阳修所参与编修的,竟达两部,其中《新五代史》,且属个人专著。这在古今史家当中,成就是很突出的。欧阳修平生是有志于史的,他说过“予于五代书,窃有善善恶恶之志。”他与尹师鲁商量写作《五代史志》时又说过“吾等弃于时,聊欲因此粗伸其心,少希后世之名。”②欧阳修是相信《春秋》的褒贬义例的,因此,他所谓“善善恶恶之志”,也就是要学《春秋》的褒贬。他认为五代之乱,有如春秋。他说“五代终始,才五十年,而更十有三君,五易国而八姓,”有足叹者。所以他于《新五代史》每篇发议,几乎都以“呜呼”冠于篇首,寄以无穷的感叹。欧阳修作史,目的也在于总结历史经验,以为当代的借鉴。北宋前期的文人学者,凡是关心世事的,大抵留心前朝史事,历观成败得失,联系现实,引为教训。欧阳修著《新五代史》的最终目的,也在于此。

    欧阳修作史于宋代,而要依仿《春秋》的义例,自然难免迂腐之讥。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他于《春秋》的义例,也自有取舍。例如他于五代之梁,多所贬抑,却不以为“伪”。他在《梁本纪》中发议论说“呜呼,天下之恶梁久矣,自后唐以来,皆以为伪也。至予论次五代,独不伪梁,而议者或讥予失《春秋》之旨。..予应之曰..夫欲著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其实尝为君矣,书其为君;其实篡也,书其篡。各传其实,而使后世信之。”这就是说,事实是什么,便写什么。为君为篡,各传其实。这样的义例是可取的。

    在写法上,《新五代史》也有异于《春秋》的地方。欧阳修自有义例,例如《司天考》不书灾异,他发端即声明道“昔孔子作《春秋》而天人备,予述本纪,书人而不书天,予何敢异于圣人哉!其文虽异,其意一也。”他认为《春秋》虽书“日食星变之类”,但“孔子未尝道其所以然者”。因此,他只讲“人事”,不讲“天意”。他对于秦汉以来史书之记灾异、讲天人感应,是不赞成的。他说“呜呼,圣人既殁而异端起,自秦汉以来,学者惑于灾异矣。天文五行之说,不胜其繁也。予之所述,不得不异乎《春秋》也。考者可以知焉。”可以说,《新五代史》不书灾异,不讲天人,这在中国历代史籍中是个创举。义例虽依《春秋》,却又“不得不异乎《春秋》。”依《春秋》未免迂腐,而异乎《春秋》,则是科学的态度。

    《新五代史》总结前代经验、引为鉴戒的事例很多,其中《唐六臣传》之论朋党,是最有代表性的。他说③ 《欧阳文忠公集》卷9《答宋咸书》。

    ④ 《欧阳文忠公集》卷8《答徐无党第一书》。

    《欧阳文忠公集》卷39《王彦章画像记》。

    ② 《欧阳文忠公集》卷7《与尹师鲁第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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