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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史》卷28《循吏传·序》第九章军制第一节五代十**制后梁军制唐末藩镇各自拥有军队,朱全忠(温)虽以身兼2 镇而灭唐建后梁,但其直接统辖的主要是原先所领的宣武(汴州,今河南开封)、宣义(滑州,今滑县)、天平(郓州,今山东东平西北)和护国(蒲州,今山西永济)四镇军队,而以起家的宣武镇兵为基础。

    诸军马步都指挥使,简称诸军都指挥使,为后梁军事长官,以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为副长官,统辖后梁诸军,实际所统仍只是宣武等四镇之兵。后梁建立,即以元帅府都押牙刘■为诸军马步都指挥使,其后辖兵增多,长官仍以亲信担任。

    后梁仿唐制,建六军为皇帝卫士。唐代六军早已不存在,后梁建立,即以原元帅府左右长直、内卫等近卫兵改建,设左右龙虎、羽林、神武、龙骧军;其后又设左右天兴、广胜军等,设统军或军使、六军马步都指挥使等为长官,也以亲信担任。“前朝(唐)置龙虎(武)六军,谓之卫士,至是(开平二年十月)以天武、天威、武英等六军,易其军号而任勋旧焉”②。后期沿唐制以重臣任“判六军诸卫事”,并设“六军诸卫副使”统辖六军。六军称为禁卫军、亲兵,是后梁直属军队的核心部队,皇帝的近卫军。

    禁卫军中最为亲近的军队,称为侍卫亲军,这是由朱全忠任宣武节度使时的“厅子都”亲兵发展起来的,后梁建立时称为“元从亲军”。开平二年(908)夏,改称“侍卫亲军”,设都指挥使等为长官,常由六军之一的左或右龙虎军统军兼任,只统皇帝的亲卫军“侍卫亲军”。这是一支不大的军队,但战斗力强又最受皇帝宠信,军号有天兴、控鹤军等,军设军使、指挥使等为长官。

    后梁各地节度使所辖的军队,实际上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地方军队,大体上服从后梁的节制。各地割据势力在称帝、称国王以前,也常以节度使身份对后梁表示臣属,对内则进行割据统治。节度使通常都兼刺史作为地方行政长官,主管军事的上佐官为行军司马,大多为节度使的亲信,权势很大。其他军事属员有判官、掌书记、推官,掌书记官位虽较低,但主管文书机要,地位很重要。大的藩镇还设有中门使,职责类似朝廷的枢密使。节度使军以牙(衙)内马步都指挥使等为长官。设厅子都以统节度使的亲兵,设亲从指挥使等为长官。

    马步军都指挥使下通常分设马军、步军都指挥使或指挥使等,后梁及军队多的节度使,马军或步军之下分设左、右厢,厢下设军,有时还分为左、右军,各设都指挥使等为长官,厢下属军以第一军、第二军等排列顺序,朝廷的军通常有“军号”,如后梁所设的左、右控鹤军等,在军号下分设第一军、第二军等,有的在军号下先分为左、右厢,再在厢下设军。

    军下为“指挥”,每一指挥人数不等,自二三百人至上千人,大体是马② 《金史》卷57《百官志》。

    军400 人、步军500 人左右,设指挥使、副指挥使为长官。较小的节度使在马步军都指挥使下,只分设马、步军指挥使。“指挥”为军队的基层单位,每军辖二三个至十多个指挥不等。

    五代沿设都,每都人数自一二百人至上万人不等,甚至更多,设都将,亦称都头。有独立的特种部队,如后来南汉所设的“媚川都”,专以采珠;吴越的“营田都”,专以兴修农田水利。更多的是普通军队中的精锐部队,节度使的亲兵通常称为“厅子都”;后梁天雄军(魏州,今河北大名)节度使杨师厚“选军中骁勇,置银枪效节都数千人,给赐优厚”,类似朝廷的侍卫亲军。“都”的长官称都指挥使、都知兵马使等,都头又是都知兵马使的俗称,而都将又常是都指挥使的俗称,两种俗称有时又互用。

    后梁初,又于军中设都,其地位则在“指挥”之下。开平二年十月,“以右天武[军]都头韩瑭为[左]神捷指挥使、左天武[军]第三都头胡赏为右神捷指挥使”。都头是都的长官,由都头升为指挥使,指挥下的低级军官还有“十将”。军下设指挥,指挥下设都的军制,为后唐、晋、汉、周及宋代沿袭。唐末天祐三年(90),幽州节度使刘仁恭,将“部内男子无贵贱,并黥其面,文曰定霸都,士人黥其臂,文曰一心事主”,定霸都为军号。朱全忠在称帝前任节度使时,也在兵士面上刺上军号以防逃亡。在兵士面上刺上所在军队的名称,也称涅面、面涅,当上高官后才能以药除字,为五代、宋代所沿袭。刺、涅成为招或强征士兵的代名词,如刺为某军等。

    后唐军制后梁废唐代枢密院,建崇政院,以亲信敬翔为崇政院使,权逾宰相。崇政院使虽以军事为重,但崇政院职权实与“中书”(政事堂)相似,是第二“中书”而权更大。

    后唐建立后,废崇政院,重建枢密院,任亲信为枢密使。枢密院主军,中书主政。如同光元年(923),因经费缺少决定削减官员,中书在提出文臣裁减措施之后,对于武臣的裁减,即明确提出“其西班上将军已下,仍望宣示枢密院斟酌施行”②。枢密院主军的制度为后晋、汉、周及宋代沿袭。后唐李氏起自沙陀族,军队中少数民族也较多,设蕃汉马步总管为后唐统军长官,或称蕃汉内外马步总管、蕃汉总管等;副总管为副长官,后称总管副使,例以心腹大将担任,周德威、李嗣源(明宗)等身系后唐兴衰的重臣先后任此职。建国前已设此职,建国后权位隆重,远非后梁的诸军马步军都指挥使所可比拟。明宗在天成元年(92)即位前,一直任蕃汉总管等职,但在即位后不久即废此职。

    后唐沿设六军,其中左、右龙虎也避唐讳而改称左、右龙武。设判六军诸卫事为长官,虽以亲王、重臣担任,但权位在蕃汉总管之下。蕃汉总管停设后,成为后唐最高统军长官,设六军诸卫副使、六军(亦称诸军)马步军都指挥使等长官,属官有判官、推官等。

    《金史》卷44《兵志》。

    《五代会要》卷2《京城诸军》。

    《资治通鉴》卷29,后梁贞明元年三月。

    ② 《旧五代史》卷4,后梁《太祖纪》四。

    庄宗称帝前,亲近侍卫为银枪效节都,称帝后为金枪、捧日、控鹤等军。明宗即位,以捧圣、严卫军为侍卫军,各设左、右厢马步军都指挥使等。天成二年(927),重设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以六军诸卫副使兼任,后专设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等为长官。

    后晋、后汉、后周军制后晋、汉、周虽仍沿置六军,但地位日益降低,逐渐形同虚设。而长官判六军诸卫事,仅后晋初年杨光远担任,未再任命他人,此职遂废。侍卫亲军逐渐成为朝廷正规军的名称,长官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的名位已仅次于宰相、枢密使,相当于此前的蕃汉马步军总管、判六军诸卫事,是最高统军长官。后晋初年所设的判六军诸卫事,其实际职权已低于侍卫亲军都指挥使。

    侍卫亲军司下分设马军、步军,侍卫马军的军号,后唐时先称捧圣,后改彰圣,后晋、汉称护圣,后周改称龙捷。步军的军号,后唐时先称严卫,后改宁卫,后晋、汉称奉国,后周改虎捷。马、步军的军号下分设左、右厢,厢下设军以第一、第二序设。侍卫马军、步军,军号(如护圣等)左右厢或左厢、右厢等,皆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为长官,与侍卫亲军司设官相同,军下设指挥,指挥下设都。侍卫亲军作为朝廷直属军,已分驻外地以镇守或征讨。

    侍卫亲军司既已成为统辖朝廷正规军“禁军”的机构,需要建立新机构以统领侍卫皇帝的诸班、直及亲军,担任宿卫宫城及宫、殿之职,因建殿前司。

    朱全忠称帝前即设有长直,称帝后有内直;后唐有从马直、马前直、长直、东西班。后晋设大内都点检,下有内殿直、东西班、控鹤军等。后汉设殿前都部署,其下除诸班、直、控鹤军外,还设有小底军。

    后周太祖于广顺二年(952)四月,亲征慕容延超时,以枢密副使郑仁诲兼权大内都点检。七月,设专职的大内都点检,后改设殿前都指挥使,机构称殿前司。此后皇帝亲征离京时,仍以重臣为大内都点检,返京后即撤消。殿前司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为长官,显德三年(95)末,设都点检,后又设副都点检,权位在都指挥使之上。殿前司长官的地位虽低于侍卫亲军司的长官,但更为亲要。统内殿直、外殿直、内直、东西班等班、直,小底(后改铁骑)、控鹤等马步军,其下设置略同于侍卫亲军司。

    “十国”军制“十国”中称帝诸国大都仿唐制或中原皇朝军制,称国王诸国与称帝诸国略同而稍简,封王的节度使诸国设置则类同于大藩镇,而且记载缺略。除荆南等小国外,“十国”中大多设六军。南唐、前蜀、后蜀、闽等以亲王、重臣为判六军诸卫事。此外,尚有设诸道都统、内外马步军都指挥使、诸军都指挥使、牙内都指挥使等,作为最高统兵官,有的则以元帅、判六军诸卫事等兼任,或以都督、判中外诸军事为最高统兵官。

    南唐设侍卫诸军都指挥使,由神武统军兼任,下设都虞候等。吴以控鹤军为侍卫,设军使、都虞候等。前蜀初有奉驾等军,设军使等,后以左、右龙武军为亲军,设马步军都指挥使等。后蜀设匡圣、卫圣军等亲卫军,设马步军都指挥使等。吴越有亲卫、内直殿等,设指挥使或都知兵马使。楚设牙内侍卫指挥使、长直都指挥使。闽的侍卫军为拱宸、控鹤二都,还曾设宸卫都,设军使、都指挥使等为长官。北汉实行后汉军制,以侍卫亲军都指挥使为最高统兵官,以亲王兼任;亲卫军亦隶属侍卫亲军司,设置简略,有供奉官、殿直等。

    五代乡兵(民兵)

    五代、宋代实行募兵制。五代时,偶以征兵制点集乡兵。后晋天福九年(开运元年,994)三月,面临契丹南侵,“敕天下籍乡兵,每七户共出兵械资一卒”。五月,“诏诸州所籍乡兵号武定军,凡得七万余人”。开运三年正月,改名天威军。后晋自建乡兵后,“教习岁余,村民不闲军旅,竟不可用”,不久即废罢,同年末后晋亡。后周广顺年间,在“镇州(今河北正定)诸县,十户取材勇者一人为之,余九户资以器甲刍粮”,称为弓箭手;还“点秦州税户充保毅军”③,这是地方性的乡兵。五代设置地方性乡兵的,还有瀛州(今河北河间)、霸州(今霸县)等地的“强壮”乡兵等,其他割据政权也间或设乡兵,如北汉曾以乡兵参加对后周的战争。

    ③ 《旧五代史》卷35《刘守光传》。

    第二节宋代军事制度北宋军制宋代实行“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率(帅)臣主兵柄,各有分守”的制度,北宋的二司、三衙是直接管辖全**队的最高军事机构。赵匡胤以后周殿前都点检代周建立宋朝,建隆二年(9),罢废都点检、副都点检,以原次长官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为殿前司正副长官。殿前司所统是最亲近的扈从者,号诸班、直,如骑军有内殿直、外殿直、金枪班、东班、西班等,步军有御龙直等,除侍卫外兼有仪仗队的作用,还有专业的茶酒班和钧容直(军乐队)等。

    侍卫亲军司,地位在殿前司之上,长官为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掌管禁军的大部分,下设马军、步军二司,亦设都指挥使等为长官。建隆三年,石守信辞职后侍卫司长官常空缺而不任命,后期也只设长官中权位最低的侍卫亲军马步军都虞候。

    侍卫亲军司“自(景德二年,005)王超罢职(马步军都虞候),无复任者,而侍卫司马军、步军遂分为二,并殿前号三衙,而马、步二军始居殿前司之下焉”。三衙分管全国禁军,还分管首都开封的治安,殿前司管宫城(大内)内,马军司管旧城(里城)内,步军司管新城(外城)内。

    内臣,亦称内职,晚唐设枢密使、宣徽使由宦官担任,又设内客省使、皇城使、宫苑使等诸司使,以宦官或将军担任。唐末诛宦官,诸使及殿庭供奉官员等五代时渐以亲信中的低级武官担任。

    但自枢密使以下至殿庭供奉官员,仍称为内臣或内职,为宋代所沿袭。

    北宋诸司使“初犹有正官充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或领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内职官名以后发展为所有中低级武官的寄禄官称,称为“武选官”,担任着与这些内职官称完全不同的军职或地方官。而有些内职仍为实职,另以“检校官”担任。

    武官除节度使及“正任”的承宣、观察、防御、团练使和刺史以外,都以武选官称定品级、俸禄高低及担任相应的官职。武选官以品级高低分为横班、东·西班及大·小使臣。

    “横班”指内客省使至閤门副使等五、六品的武选官,由于在朝会时横排侍立,因而被称为“横班”或“横行”。

    东、西班,亦称诸司使、副使,为七品武选官。皇城司等外殿的诸内侍机构中,皇城、御厨、翰林医官等二十使、副使,朝会时侍立在东边,称为东班,其中只有皇城使、副使为武选官。宫苑、内园、洛苑、供备库等二十使、副使,朝会时侍立于西边,称西班,则全是武选官。武选官改制后称武阶官,史亦以之称原武选官。

    武选官中低级的称为“使臣”,其中内殿承制、内殿崇班为正八品,称为大使臣。东·西头供奉官、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三班奉职、三班 《旧五代史》卷30,后唐《庄宗纪》四。

    《资治通鉴》卷284,后晋开运元年三月辛卯;《宋史》卷90《兵志》四。 《宋史》卷2《职官志》二《枢密院》。

    借职等为从八至从九品,称为小使臣。殿侍为无品的最低武选官。供奉官、侍禁、殿直称为三班,因此,小使臣亦称三班使臣。大使臣以上武选官,除担任相应军职外,还可以担任(通常由文官担任)路级提点刑狱,以及知州、军、监等地方官。

    宋代节度使、节度观察留后(北宋末改称承宣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及刺史,在宋初都是实际官职。不久,都不再担任与官称相应的具体职务,“节度、承宣、观察、团练、防御、刺史,则俱无职任,特以为武臣迁转之次序”。节度使是武官的最高职衔,“节度使粗人(军人)之极致”,此外还作为宗室、外戚及前宰相、执政的加衔。

    除节度使(从二品)只有正任外,其他都有正任和遥郡的区别。所谓“正任”,并不是担任与其官称相应的实职,而是指武官已除去武选官称,并依据承宣等使和刺史的品级(四、五品)领取俸禄,并取得担任相应的中、高级武官实职“差遣”的资格。即所谓“除落阶官(武选官)为正任,未落阶官为遥郡”②,实际上类同武选官。

    遥郡,则是指横班、东·西班正使级武选官而带有承宣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和刺史的官称,但并没有享受相应品级的待遇,而仍以他们原先的武选官称的品级定俸禄和担任相应的武官实职。

    此外,节度、团练等副使,后来只是非经特许,不得管事的从八品闲差,主要用于被贬的文武官员,如苏轼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

    宋徽宗在政和年间对武选官进行改革,他认为,“武选官称,循沿末世”,是五代旧制,必须“易而新之”,改称武阶官。将昭宣使系列(主要由宦官担任,部分由武臣担任)中最高的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列入横班的正规系列,置于内客省使之下、客省使之上。横班各正使改称通侍大夫至右武大夫,客省副使至西上閤门副使,改称中亮郎至右武郎;诸司(东、西班)正使改称武功大夫至武翼大夫,诸司副使及大、小使臣改称武功郎至承信郎,后又增设一些大夫、郎,官品自正五品至从九品,又设太尉(正二品)为武阶官之首,共53 阶。太尉又是下级军官对高级武官的尊称,并非实任太尉。由于出现了部分郎官在部分大夫之上的现象,南宋初将所有大夫,调整到郎之上。节度使系列未改动,只是将“节度观察留后”改称承宣使,节度使系列仍作为武官升入“横班”以后升迁的官称。

    北宋路级(相当后代的“省”级)常设军事机构,军政领导机构为安抚司、经略司,统兵机构为都部署(都总管)司、都钤辖司,管军、监军机构为都监等。

    北宋前期,当发生灾荒或用兵时,临时设置安抚司,通常以文官任安抚使,常兼任兵马都钤辖或钤辖,以便提辖本路兵马。设于边境的安抚司,不久即成为兼管军、民,“掌北边戎机交聘之事”,以及“抚绥良民而察其奸究,以肃清一道”的常设机构②。

    庆历元年(04)十月,陕西路正式分为五个军事路(类似近代的省军 章如愚《山堂考索·后集》卷2《官制门·三衙类》。关于王超罢军职时的职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9,景德二年正月丁卯作“步军都虞候”,前脱“马”字;参见卷8,大中祥符元年三月丁卯注。② 《宋史》卷9《职官志》九。

    《文献通考》卷59《职官考》十三《刺史》后“按语”;参见《宋史》卷474《贾似道传》。② 《文献通考》卷59《职官考》十三《承宣使》。

    区),其中秦凤、泾原、环庆、鄜延四路设“安抚使司”,分别由秦州、渭州、庆州和延州知州兼任安抚使。以后永兴军路亦设本路安抚使司,由知永兴军兼任安抚使,河东路也已将安抚司作为常设机构,由太原(今属山西)知府兼任安抚使。庆历八年四月,又正式将河北划分为大名府路、高阳关路(驻瀛州,后升为河间府,今河间)、真定府路、定州路四个军事路,各设安抚使司,由知州、知府兼任安抚使。皇祐四年(052)六月,广南东、西两路也设安抚使司,以广州(今属广东)、桂州(今广西桂林)知州兼任安抚使。

    南宋建炎元年(27),因抗金需要,曾于沿黄河、淮河、长江各州府都设本州、府的安抚使司,由知府、知州兼安抚使。绍兴和议前后起,改为各路都设置,成为常设机构,而废罢一般府、州的安抚使司。

    经略(使)司,设于边疆,具有“绥御夷狄,抚宁疆圉”,“凡战守之事,即事干机速、边防,及士卒抵罪者,听以便宜裁断”权力的常设路级军事机构,长官通常由文官知州、知府兼安抚使者兼任。

    咸平五年(002)正月,张齐贤任判邠州(今陕西彬县)兼环庆、泾原两路经略使,节制诸将,经略边事,史称专任经略使始于此,但同月即罢。庆历元年十月,分陕西四个军事路时,也分设四个经略司;河东路也设经略司。皇祐四年,又设广南东、西路两个经略司,这是北宋时常设的七路经略司。

    南宋时,除广南东、西两路仍常设经略司外,沿边的利州路、湖北路及襄阳府(今湖北襄樊)路也曾设经略司,后废罢。

    部署(总管)司是最高的路级常设统兵机构,长官称马步军(或兵马)

    都部署,后改称都总管。雍熙三年(98),设高阳关都部署、定州都部署,随后又设雄州(今河北雄县)都部署、镇州都部署、并代都部署等,作为地区防御的重镇。宋太宗末年,设环(今甘肃环县)、庆等州都部署、延州路都部署等。初期都由武将任都部署,以后逐渐改由文官知州(府)兼任,武官则任副都部署。庆历元年,分陕西为五路,八年分河北为四路,以及河东路,共置十个常设的部署司。长官都部署通常由文官知州、知府兼安抚使者兼任,武官担任副都部署,有时还兼任安抚副使。

    钤辖司是各路普遍设置的常设统兵机构,仅次于部署司,与部署司职责相同而地位、职权较低,长官为兵马钤辖、都钤辖,是仅次于兵马都部署(总管)的统兵长官。路级钤辖也称“路分钤辖”,通常由各路首府知州(府)兼任,知州(府)已兼任都部署的路另设“路分钤辖”,寄禄官(阶官)官高资深的称为都钤辖,一般的只称钤辖。普通州(府)也有设钤辖的,由知州(府)兼任,后改称副钤辖。

    都监(监押)则各路、州、府皆设,是具体管军的长官。路级称“路分都监”;府、州也设。宋初,文武臣都担任,后专以武官担任,有的县、镇、寨也设,寄禄官(阶官)高的称都监,低的称监押。南宋初,曾有部分州(府)由知州(府)兼任,以武官为副都监,不久即罢知州(府)兼任。路分都监(监押)基本上由武官担任,实际上只是掌管治安、消防的武官。

    南宋军制 《宋大诏令集》卷3《政事》十六《官制四·改武选官名诏》(政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宋高宗于建炎元年(27)五月建立南宋时,北宋原有的军事体制已瓦解,随即设立“御营使司”,“简称御营司”,“以总齐军中之政”,以副相黄潜善兼御营使,同知枢密院事汪伯彦兼副使。六月,又以宰相李纲兼御营使。御营司遂夺枢密院、三衙之权,集军政、统军于一身,枢密院几同虚设。建炎四年六月,罢御营使司,职权归枢密院。南宋枢密院直接管辖全**队,北宋时枢密院只管军政,而军队由三衙管辖。

    绍兴三十一年(),金军南侵。宋高宗“亲征”,任命亲信杨存中为“御营宿卫使”,事权已与建炎时不同,只是宋高宗的“宿卫”使,并协调各抗金宋军。隆兴元年(3),孝宗再次任命“杨存中为御营使,节制殿前司军马”,实际上也只是“宿卫”使②。

    北宋三衙分统全国禁军(北宋正规军),金灭北宋,京城(开封府)禁军败死溃散,三衙只剩少量班、直,随宋高宗南下。建炎三年十二月,因叛乱而解散。绍兴元年( 3)五月,任命“郭仲荀权主管殿前司公事,自巡幸以来,三衙实无兵,名存而已”。南宋三衙不设正长官时,以“主管殿前(马军、步军)司公事”为长官。绍兴五年春,殿前司有兵900 多人,马、步军司才各有00 多人。九月,以解潜部3000 隶马军司;以杨沂中所部神武中军约万人隶属殿前司,颜渐所部隶步军司;又将都督府直辖部队分属三衙,刘锜的亲兵也遥隶步军司,三衙才有了较大的直属部队。绍兴七年三月,又将王彦所部的原“八字军”约万人并入马军司。但南宋主要的军队都不属三衙管辖,这和北宋三衙分管全**队的性质完全不同。南宋军队由枢密院直接管辖。三衙只是皇帝的三支亲卫军,杨沂中(存中)主管的殿前司兵及刘锜主管的马军司兵,是三衙中两支较强大的军队,先后多次出征,但实际上只是宋军中两支较次要的军队。乾道七年(7),马军司又移驻陪都(行都)建康府。

    北宋咸平三年( 000)六月,初设宣抚使时,只是“访民疾苦,宴犒官吏”,并无军事内容。庆历八年(048)正月,镇压贝州(今河北清河西)王则兵变,文彦博任河北宣抚使,军事许“以便宜从事”。宣抚使节制军事成为主要任务,但北宋时都属临时性质,事后即撤消。北宋末,李纲任河北、河东宣抚使统军抗金,李纲“自陈书生不知兵,今使为大帅恐不胜任”②。说明宣抚使早已作为军事统帅。

    南宋建炎三年(29)五月,张浚任宣抚处置使,以川、陕、京西、湖南、湖北路为辖区;六月,又以杜充为宣抚处置副使,节制淮南、京东、京西路,这是不冠以地区名称,正、副宣抚使分辖整个抗金地区的军事,职权大于一般的宣抚使。

    同年闰八月,刘光世任江东宣抚使,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池州(今贵池),是非执政官的武将任宣抚使之始。宣抚使司通常只称宣抚司。最著名的莫过于绍兴十一年(4)“绍兴和议”前,手握重兵的韩世忠、张俊、 《宋会要辑稿》职官4 之79。

    ② 《宋会要辑稿》职官4 之75。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丁酉。

    ② 《宋史》卷32《高宗纪》九,卷33《孝宗纪》一,卷37《杨存中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0《官制》一《御营使》。

    岳飞的三宣抚使,都不设副职(副使、判官)。

    北宋时不设宣抚副使,只设判官为属官。南宋时,宣抚副使有时作为宣抚使的副职,但常单独建司;宣抚判官已不是属官,而是低于副使的副职,有时也单独建司。绍兴十年,杨沂中任淮北宣抚副使、刘锜任宣抚判官,实际上都是资历较低的正职,相互间亦无统属关系。

    北宋制置使都属临时性设置,多以武将担任。南宋建炎元年八月,侍卫马军都指挥使郭仲荀“部禁旅从太后行,且制置京东诸盗,应江、淮、荆、浙、闽、广诸州皆为所隶”,而且“经制使以下并受节制”。以后所设的制置使司,所辖都是一二路或数州。建炎三年七月,发生江州(今江西九江)知州兼江东、湖北制置使张徵“以便宜竭取属郡之财”,因而同年“诏诸路制置使,惟用兵听从便宜,余悉禁止”。四年五月,“诸路帅臣(安抚使)见带制置使并罢”,“惟统兵官如故”。制置使遂成为路级专职军事长官,通常也都兼所辖部队的都统制,职权高于安抚使而低于宣抚使,著名将领岳飞、韩世忠、刘锜等在任宣抚使、副使、判官之前,无不先任置制使。

    宋又设沿海制置使,通常由明州知州兼任,为常设机构,有一支海军,由正副使分任总领、同总领海船,设总领海船所。平江府知府或绍兴知府,偶亦以沿海制置使为兼衔,沿海制置使有时并入浙东安抚司。设置两个沿海制置使时,分驻明州、平江,副使常以武将担任。武将任沿海制置使时也兼任明州知州,绍兴三十一年()的添差两浙西路马步军副总管兼提督海船、两浙西路通泰海州沿海制置使,则不兼地方官。

    另有沿江制置使,岳飞于绍兴三年担任的即是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置司江州,是临时设置的机构。常设的沿江制置使,置司于建康府(今江苏南京),由知府兼任,“专一措置水军海船”。也常在鄂州设沿江制置司,有时只设沿江制置副使,单独置司,均由鄂州知州兼任。

    建炎四年(30),南宋朝廷面临金军临江的危急形势,“假权宜以收群盗”,企图利用抗金义军、游寇及部分较小的官军,分地区独立抗击金兵。同年五月,新设镇抚使,每镇辖二三州(府),除茶盐税收仍由提举常平司或茶盐司征收外,其他路级安抚司、转运司、提刑司等都撤消,财政收入三年内不上交,但朝廷也不拨钱粮,除知州(府)是镇抚使提名由朝廷任命,其他官员均由镇抚使任命,军事完全由镇抚使处置,“许以能捍御外寇(金)显立大功,特与世袭”。西起利州东路的金州(今陕西安康),东至淮南东路的通州(今江苏南通),北至原京西北路的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实际在伊阳,今嵩县西南),南至鼎州(今湖南常德)的广大地区设置了20 多个镇抚使,先后任镇抚使的,有陈规、解潜、程昌寓、岳飞、王彦、牛皋等近30人。各拥有数量不等的军队,少的二三千人,多的以万计。流寇李成、孔彦舟等虽受命,但叛服无常,先后投降伪齐。不少镇抚使死于抗金、抗伪齐战斗,以及互相攻伐中,有些镇抚使则转为南宋正规军将领或州、府长官。绍兴五年四月,金、均(今湖北郧县东南)、房(今房县南)镇抚使王彦调任荆南(今江陵)知府;并“召荆南镇抚使解潜赴行在”,“于是诸镇抚使尽罢矣”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4,绍兴元年五月辛亥。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庆历八年正月丁丑;《宋会要辑稿》职官4 之2;《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宣抚使》。

    第三节宋代禁军、厢军、乡兵(民兵)

    北宋禁军宋代的军队可分为禁军、厢军、乡兵和南宋“大军”(正规军),禁军是北宋的正规军,被称为“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宋初,禁军较少,宋太祖将各地地方兵的精锐收编为禁军,仁宗时多达80 多万,大多分屯北方,只有很少一部分驻在南方。禁军分为上、中、下三等,殿前司的捧日(马军)、天武(步军),侍卫马军司的龙卫,侍卫步军司的神卫,称为上四军,殿前司的诸班、直从上四军中选补。

    宋代禁军的编制大体沿袭五代军制,也在军号(如龙卫等)下设左、右厢,厢下设军,军多者以第一、二编序号,各级长官均为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军下为指挥,指挥为基层单位,长官为指挥使、副指挥使。每一指挥规定步军为500 人、马军400 人,但实际上往往少于此数,有的甚至不到300 人。指挥下为都,每都为百人,长官马军为军使、副兵马使,步军为都头、副都头,其下均设十将、将、虞候等,军士面上也刺军号名。北宋实行募兵制,家属居住在军营内。宋太祖创禁军更戍法,轮流更戍他地,更戍以指挥为单位,通常一次以三年为期,家属不得随行,到期回原驻地,拣选精壮士兵补充上一级禁军,淘汰老弱士兵降充下一级禁军或厢军或退役。禁军更戍分为屯驻禁军、驻泊禁军与就粮禁军。

    屯驻属正常更戍,大多派往内地州、府,属当地地方长官知州、知府等管辖。地方州、府都设有兵马都监或监押,具体负责屯驻禁军及厢军等的管理、训练、调遣,以及当地的治安及处理军民纠纷等,屯驻禁军带有朝廷派驻地方的治安部队性质。以后禁军大增,大量禁军常驻于外地的某一地方,也依更戍法而被派往其他地方,三年或二年、一年回原驻地。

    凡是更戍到边防地区如河北、陕西等地,当地设有驻泊都部署(都总管)或部署(总管),管辖驻泊禁军,带有朝廷派往边境地区的边防军性质,凡是武臣专任的驻泊都部署或部署,对于边防事务可自行处理而不必与知州等地方长官商议。

    就粮禁军有三种情况一、在当地拣选乡兵、厢军中的精壮士兵为禁军,如陕西“保捷”禁军,就是“三边之兵,间因事宜升为禁军者,是为就粮(禁军)”,是长驻当地的禁军。二、如“就粮者本京师兵而便廪食于外,故听其家往”,是以就粮禁军的名义长驻外地。三、是临时将禁军从缺粮地方移屯粮食丰收地区,情况改变后回原驻地。如“俟将来岁丰,令还京师”。为了改变原先的兵不知将、将不知兵,造成宋军战斗力不强的状况,熙宁七年(074),开始实行“将兵法”,将当地各部分禁军以及有战斗力的厢兵、蕃兵、乡兵等,混合编组为“将”,将下设“指挥”。每“将”自2000多人至 万多人不等,通常为5000 人左右,设正、副将为长官。全国编为40 多将,北方以路为单位,其下以第一、第二序号编制;东南地区统一编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建炎元年八月丁丑;卷27,建炎三年闰八月己亥;卷29,十一月辛亥。《宋会要辑稿》职官40 之4。《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制置使》。

    《宋史》卷7《职官志》七《镇抚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8,绍兴五年四月丁未。为3 将,3200 人以下的只设正将。诸将长官统领并训练本将兵士,以达到将知兵、兵知将,提高战斗力,每将在正、副将下设准备将、部将、队将、训练官、押队、使臣等。将兵多数戍守本路,在本路辖区内更戍,但也有一部分将兵到指定的别路更戍,如河北路差一将的将兵出戍河东,东南十三将中有八将仍依规定的路分轮戍。除了系将禁军以外,没有编入将兵之内的禁军,称为不系将禁军或不隶将兵内禁军。此外,首都开封的禁军称为在京禁军,仍按原禁军编制及更戍制轮戍外地。

    北宋厢军宋初将各地军队中精壮者抽调朝廷成为禁军,不及等者留本地作为地方军,虽间或出戍外地,但很少进行军事训练,主要从事工役或杂役,厢军因而也称“役兵”,地方厢军属各州、府管辖,厢军隶属于宣徽院。厢军的兵籍归枢密院,元丰改制后归兵部。作为地方军的厢军,名义上由侍卫马军司、步军司管辖。

    首都的厢军,服工役、杂役于首都开封的步驿、诸城门等的,属开封府;服役于朝廷的诸司库务司、东西八作司、金明池杂役、作坊、内酒坊等七八十个部门的,分别隶属于三司、各提举司;元丰改制后,则分属太常、太仆、太府、光禄、司农诸寺和军器、少府等监,以及侍卫步军司、枢密院、兵部等,承担着从造酒到修城等各种工役、杂役。

    地方的厢军,大多以其所从事工役作为军号,如桥道、开河、开道、采造、装卸、司牧、作院、水磨、酒务、壮城、牢城等,都是专门的役军。也有以壮武、武捷等众多军号命名的厢军,则主要是作为地方军,需要时也从事杂役、工役。

    厢军主要作为役兵,很少进行军事训练。明道二年(033),“枢密使王曙言天下厢军止给诸役,而未尝教以武技,其中颇有材勇之人,宜渐加训习,以升隶禁军”。是厢军教阅之始,以后教阅过的厢军不断升为禁军。庆历二年(042)以前,所有经过教阅的厢军都升为禁军,如“河东本城兵士系教阅者,并升为禁军”。差不多同时,又开始专门设置“教阅厢军”,“置福建、广南东·西路诸州教阅澄海军(厢军)各两指挥”。“虽曰厢军,皆予旗鼓训练战守之役”②。以后各地陆续设置,冠以威勇、壮武等军号,按禁军规程训练而免服工役、杂役,成为地方正规军,以后仍不断升为禁军。南宋禁、厢军北宋灭亡,北方的禁军、厢军几乎全都溃散。南方的禁军、厢军大体仍保留,一部分禁、厢军拨隶“大军”(南宋的正规军习称为“大军”)。不仅多数厢军仍是地方军、役兵,多数禁军实际上也沦为地方军、役兵。

    宋代乡兵(民兵)

    ② 《宋史》卷87《兵制》一《禁军》。本节及下节,参见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中华书局983 年版。

    北宋初期,各地设置乡兵,河北、河东有神锐、忠勇、强壮,河北有忠顺、强人,陕西有保毅、寨户、强人、强人弓手,河东、陕西有弓箭手,河北、河东、陕西有义勇,麟州(今陕西神木北)有义兵,川峡有土丁、壮丁,荆湖有弩手、土丁,广南有枪手、土丁、壮丁等乡兵。

    乡兵通常实行征兵制,如“咸平三年(000),诏河北家二丁、三丁籍一,四丁、五丁籍二,六丁、七丁籍三,八丁以上籍四,为强壮。五百人为指挥,置指挥使;百人为都,置正、副都头二人,节级四人。..借库兵(兵器)给粮训练,非缘边即分番迭教,寇至悉集守城,寇退营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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