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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勉强撤帘还政。英宗提出“积弊甚众,何以裁救。”也关心国家财政及“冗兵”情况,希望改革积弊。然而首相韩琦、副相欧阳修、枢密使富弼都没有支持改革的意向。加上尊奉英宗已故亲生父母的礼仪问题,成为英宗时最重大的事件。直到治平三年九月,英宗才又提出“去冗官之患”②,并对官员考绩升迁官资的制度作了一些改革。但是,英宗于次年正月去世,他的改革愿望只能留待太子赵顼去进行。赵顼即位,是为神宗。

    王安石变法宋神宗即位前即已关心国家大事,僚属韩维不时将好友王安石的见解告诉神宗。王安石曾于嘉祐四年(059)上《言事书》,列举时政弊端及改革意见,虽未被采纳,却代表了要求改革者的共同意志,声望日益高涨。神宗即位时,王安石已经独负天下盛名多年,司马光也说大家都认为只要王安石当政,“则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宋神宗即位不久,即召王安石赴京,但王安石引病不赴,神宗即令王安石就在本地任江宁(今江苏南京)知府,同年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09)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首先创设变法改革的指导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和枢密副使韩绛兼领,吕惠卿任“检详文字”,章惇为编修三司条例官,曾布任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同年七月至十一月先后颁布实行均输法、青苗法(常平法)、农田水利法,熙宁三年五月,废“制置三司条例司”,并其职权归中书(宰相府),司农寺成为推行新法的机构,吕惠卿改任判司农寺。同年十二月,王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0,治平元年四月辛亥。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08,治平三年九月丙辰。

    《司马温公文集》卷0《与王介甫书》。

    安石与韩绛同时拜相,变法一直在守旧派的攻击和变法派内部意见不一致的艰难情况下进行。熙宁七年四月,王安石在实行免行法时,受到神宗和曾布的联合抵制,辞相就任江宁知府,吕惠卿升任参知政事。八年二月王安石复相,受到吕惠卿的攻击,神宗对王安石的意见也事多不从,加上爱子王雱病死,精神受到重大打击,遂力请辞相。同年十月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出任判江宁府,次年六月又辞官闲居江宁,元祐元年(08)四月去世。

    以富国强兵为核心的诸新法王安石推行的新法,无不是为了富国强兵,正如王安石所说“修吾政刑,使将吏称职,财谷富,兵强而已。”.均输法。熙宁二年七月实施的第一个新法,以朝廷的支出所需决定调运的数量,可以“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从便变易蓄买”,以节省购价及运输费用,达到“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庶几国可足用,民财不匮”的目的②。

    2.青苗法。同年九月推行,也称常平法或常平新法。以各路常平仓、广惠仓所积存的一千五百万贯、石以上的钱、谷作本钱,粮价贵时以低于市场价售粮,粮价贱时以高于市场价收购。并参照仁宗时陕西转运使李参,让缺钱粮的农户根据需要向官府借钱,粮食收获后还官,称为青苗钱。熙宁新法以每年正月、五月,由农户自愿向本县官府借贷,各等户都定有限额,粮食收获后随交纳夏、秋税时归还,加息二或三分,遇重灾允许延期归还,以收“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有以赴时趋事,而兼并不得乘其急”的效果③。3.农田水利法,同年十一月颁布。奖励各地“开垦废田、兴修水利”,由受益民户按户等出工出料兴修。如民力不足,可依青苗法向官府借贷;再不足,则由官府劝导富户出借,依例计息,由官府催还。

    4.免役法,也称募役法。王安石向神宗说“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趣农为急。此臣所以汲汲于差役之法也。”②新法免除了原先民户按户等轮流到官府服差役(旧法称为差役法),改为官府出钱募人充役。官府向原先充役的农村上三等户按户等征收“免役钱”,向城镇上五等户及农村原先不服差役户按户等减半征收的称“助役钱”,还各加征十分之二称为“免役宽剩钱”,以备灾年使用。熙宁二年十二月公布办法征求意见,次年十二月在开封府试行,四年十月才正式向全国推行。

    5.市易法,熙宁三年,王韶在秦州(今甘肃天水)古渭寨(今陇西)设市易务,以官钱为本,控制与西北少数民族的贸易。五年初,草泽(平民)魏继宗上书建议在首都开封设市易司,控制首都市场,增加政府收入。同年三月颁布市易法,先在开封设市易务,后在杭州、广州、扬州等地设置,首都市易务改为都提举市易司。市易机构以官钱作本,收购市上的滞销货物,商贩可以金银产业为抵押向市易机构赊购货物贩卖,半年或一年后归还,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0,熙宁四年二月庚午。

    ② 《宋史》卷8《食货志》下八《均输》。

    ③ 《宋史》卷7《食货志》上四《常平》。

    《宋会要辑稿》食货 之28。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0,熙宁四年二月庚午。

    息一分或二分。对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增加官府收入,均有作用。

    .免行法。宋代都城开封的工商行业除纳赋税外,官府所需物品、人工均向各行业摊派。熙宁六年,肉行徐中正等提出“乞出免行役钱,更不以肉供诸处”。这年七月实行免行法,各行依据获利多少按月或按季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后,“与免行户祗应”,或“官为雇人代役”②。

    7.方田均税法。熙宁五年八月颁行,每年九月县官主持丈量土地,以东西南北各千步为一方,计四十一顷六十六亩多,以肥瘠分为五等作为纳税的依据。以各县旧有税额按土地等级,由各户实际拥有顷亩数平均负担。原先富户隐瞒田产、人口,偷漏田税,以及农户的田产出卖后仍负担田税等田赋不均的情况有所改变,官府也增加了税收。

    8.将兵法。为了减少军队人数,减少军费开支,改变“更戍法”所造成的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缺乏训练,战斗力下降的状况。从熙宁二年开始精简军队,压缩编制,到元丰八年(085)禁、厢军总数减为80 万左右,比原先减少30 多万。

    熙宁七年,为了提高战斗力,首先在华北实行“将兵法”,共设置37将,不久又在西北设置42 将,元丰四年又设东南3 将,共92 将。每将战士多的上万、少的在3000 以下,每将设将、副将各一人,选择有作战经验和有才能的人担任,东南诸将3000 人以下的只设将。“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士,平居知有训厉而无番戍之劳,有事而后遣焉,庶不为无用矣”③。

    9.保甲法。改革派赵子幾首先提出,开封府郊县原先曾有民户自相结合组成保甲以维持地方治安。熙宁三年十二月因而颁布《畿县保甲条例》,每十户为一保,设保长;五十户为一大保,设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设都、副保正。主、客户每户(后改为只有主户)二丁以上,一人任保丁,置备弓箭,进行训练,每大保每夜轮差五人“巡警”,并实行保内连坐法等。首先在开封地区实行,以后逐渐推行于全国,保丁“教艺既成,更胜正兵”,“马上事艺往往胜诸军”。保甲法除了维持地方治安外,还部分地代替军队,达到“消募兵骄志,省养兵财费”的目的。0.保马法,是为了解决军马缺乏而令民户养马的新法,全称为保甲养马法,开始于熙宁五年五月实行于开封府属县,次年八月推行于整个华北地区,定额为8000 匹,后增至 万匹。民户自愿养马,每户一匹,最多二匹,官府供马或自买马官府给钱,每养一匹马每年可免“折变缘纳钱”4400 文等优待办法。

    王安石辞相以后,元丰三年二月,改行“户马法”,也称“物力户养马法”(养马地区与保马法同)。凡城镇家产每3000 贯、农村5000 贯(后也改为3000 贯)强制养马一匹,最多养三匹,民户自费买马,初定共该养马. 万多匹。

    到元丰七年二月,又令京东、京西两路停止实行户马法,改为每一都保养马50 匹,每匹给价钱0 贯,另有其他优待办法,以后又有所变化,也称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4,熙宁六年四月庚辰;卷24,熙宁六年八月丙申。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8,元丰三年九月甲子。

    ③ 《宋史》卷4《兵》二《将兵》。

    《宋史》卷92《兵》六《保甲》;《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熙宁四年三月丁未。保马法,可称之为“都保养马法”,两路共应养马0 万匹左右②。

    此外,还对科举、教育及军器制造等进行了改革,王安石自熙宁九年辞相后,新法在宋神宗主持下继续进行并有所发展,如元丰年间实行的户马法与都保养马法即是其中之一。而最重要的是元丰五年实行的官制改革,恢复三省六部制,废中书门下平章事,以左、右仆射分兼门下、中书侍郎为左、右相,废参知政事,以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为副相。保留枢密院,朝廷文官官名与职务相一致(武官与低级文官的改革宋徽宗时进行),地方官制未进行改革。军事制度方面,元丰二年于开封地区实行保甲“集教法”,派禁军教头训练大保长,又行“团教法”,由大保长训练保丁,后推行到华北地区。

    开湘西、拓熙河、战西夏、克交趾(阯)

    开发湘西。今湖南西部及其边临地区为宋代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原设羁縻州数十,北部称北江,南部称南江,合称两江,由荆湖北路的辰州(今湖南沅陵)管辖。熙宁五年(072)闰七月,王安石派新法主将章惇以察访荆湖北路常平等事为名开发两江地区。同年十一月首先开发荆湖南路的梅山地区(今新化、安化、武冈地区),设新化县,次年又于临近地区设安化县(今安化东南)。熙宁七年开发南江,设沅州(今芷江)及卢阳县(州治,今芷江),后又设黔阳县(今洪江市西北黔城)。熙宁九年,北江也得到开发,以后又在湘西陆续设置县、镇、寨,湘西地区逐渐得到开发。

    经略熙河。王韶曾上书称“欲取西夏,当先复河湟。”熙宁四年八月,设洮河安抚司,以王韶为长官。次年五月又设通远军(今甘肃陇西),王韶兼任知军,经略河湟地区,得到王安石的全力支持。八月,占领武胜军,改名镇洮军。十月,升为熙州(今临洮),并设熙河路经略安抚使司,王韶为长官兼知熙州,本路所辖州、军,其时河、岷、洮三州尚未占有。次年三月占河州(今临夏市),军行近两月,千八百里,又占宕(今宕昌)、岷(今岷县)、叠(今迭部)、洮(今临潭)等州,宋复设河、岷、洮州,其余改为城、寨。熙河路辖区终于全部占有,对西夏起到了抑制作用。

    对西夏的战事。王安石变法时期宋夏边境虽时有小战事,但相对平静。

    元丰四年(夏大安七年,08),西夏惠宗秉常拟割地与宋议和,被梁太后囚禁。七月,宋乘机出兵,五路攻夏。十一月末,宋将刘昌祚攻至灵州(今宁夏吴忠西南)城下,即将攻入城内,为主帅高遵裕嫉功驰使制止,以致贻误战机,久攻不下,反被西夏决河水所淹,宋军被迫退回。李宪率熙河路宋军于九月初二攻占兰州,随即筑城。神宗采纳李宪建议,于次年正月改熙河路为熙河兰会路。七月,宋神宗采纳徐禧建议,筑永乐城(今陕西米脂西北),作为攻夏基地,九月初城建成即受到西夏大军进攻,激战十余日后被西夏攻占。宋神宗从此遂放弃攻夏意图。

    对交趾(越)的反击战。熙宁八年(越大宁四年,075)九月,交趾军攻占宋古万寨(今广西扶绥西北),十一月又大举进攻,水路渡海攻占廉州(今合浦)、钦州;陆路于次年正月攻占邕州(今南宁)。九年二月,宋任② 参见陈振《论保马法》,《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982 年版。 《宋史》卷328《王韶传》。

    命郭逵、赵■、燕达统兵5 万号称0 万进行反击,失地相继收复。同年十二月十一日,宋军攻入交趾境内,击败交趾的象阵,交趾军溃逃,宋军攻占门州(今越南同登)。宋军从山间小道直插富良江(今红河),离交州(今河内)30 里,交趾将舰船全部聚集南岸,宋军无法渡河,设伏诱敌,交趾中计渡河出击,宋军伏兵齐发,交趾大败,洪真太子战死。十二月二十一日(077年 月8 日)交趾王李乾德割地求和,宋军统帅郭逵接受降书后班师北返。第六章北宋中期思想、文化领域的革新北宋中期是我国历史上少有的思想、文化学术繁荣,学派林立的时代。

    宋学——新儒学的产生,古文运动,乃至绘画、书法的革新,等等,都对后代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一节宋学——新儒学儒学的演化儒学在汉代“递禀师承,非惟诂训相传,莫敢同异,即篇章字句,亦恪守所闻”,史称“汉学”,这种学风一直延续到五代、宋初。

    儒学自东汉末年起逐渐衰微,佛、道盛行,直至唐代后期,韩愈在创导古文运动的同时,力排佛道,提倡儒学,倡“儒学道统说”。韩愈对孟子特别推崇,在“道统”中将原先被列为上承孔子的颜渊,排斥在主线之外,以孟子上承孔子,而自承孟子,并且将儒学研究从章句训诂引导为对经典义理的探求。

    史称“自晋迄隋,老、佛显行,圣道不断如带”,“愈独喟然引圣,争四海之惑,虽蒙讪笑,跲而复奋,始若未之信,卒大显于时。昔孟轲拒杨、墨,去孔子才二百年。愈排二家,乃去千余岁。拨衰反正,功与齐而力倍之”。“自愈没,其言大行,学者仰之如泰山北斗云”。宋祁的这段话,代表着北宋中期“宋学”形成时期学者的认识。

    韩愈将《孟子》提高到与《论语》相近的地位,并推崇《大学》,其弟子李翱又推崇《中庸》,都对“宋学”产生了深刻影响。而唐代后期的啖助对《春秋》、李景俭对《孟子》所持的批评态度,也对“宋学”产生了影响。宋学先驱与宋祁一起撰写《新唐书》的欧阳修,就是“宋学”先驱中的主要人物,苏轼在《居士集序》中称韩愈之后“三百有余年而得欧阳子,其学推韩愈、孟子以达于孔氏。..士无贤不肖,不谋而同曰‘欧阳子今之韩愈也。’宋兴七十余年,民不知兵,富而教之,至天圣、景祐极矣。而斯文终有愧于古,士亦因陋守旧,论卑而气弱,自欧阳子出,天下争自濯磨,以通经学古为高,以救时行道为贤,以犯颜纳说为忠,长育成就,至嘉祐末,号称多士,欧阳子之功为多”。

    被称为“宋初三先生”的胡瑗、孙复、石介,通常被称为“理学先驱”,其实不只是理学的先驱,而且是整个“宋学”的先驱。其他如晁迥、范仲淹、李觏等人,也都可以列入“宋学”先驱人物之列。他们或以废弃“汉学”专事章句训诂,而“疑经”、撰著“新义”;或发扬儒家“内圣外王”之道,“救时行道”;或在吸纳佛、道等诸家学说、思想,以丰富宋学内涵方面,都对“宋学”的新学、蜀学、理学等各个学派,产生了重大影响。

    宋学的特征苏轼不仅把欧阳修作为宋学的创导者,而且把他列入韩愈创设的儒家道统中,上承韩愈、孟轲以继孔子的儒学正统。还谈及“通 《四库全书总目》卷《经部总叙》。

    《新唐书》卷7《韩愈传·赞》。

    经学古”与“救时行道”,作为宋学的主要特征。

    通经学古不是原先的章句训诂,而是探求儒经的新意。“疑经”是宋学建立时期一个重要特点,欧阳修景祐四年(037)的《易或问》,“或问《系辞》果非圣人之作”,回答是“何止乎《系辞》”。他所著的《毛诗本义》,四库馆臣在《提要》中称“自唐以来,说《诗》者莫敢议毛、郑,虽老师宿儒亦谨守《小序》。至宋而新义日增,旧说几废,推原所始,实发于修。”

    被称为“宋初三先生”的胡瑗、孙复、石介,年岁略长于欧阳修,主要活动时期也都在北宋中期的仁宗时期。胡瑗的《周易口义》“其说《易》以义理为宗”②,孙复“讲说多异先儒”③,石介也同样是不取旧说的。

    救时行道为宋学另一个主要特征,也是宋学建立之初许多学者共同追求的目标。不仅欧阳修积极参与“庆历新政”,被《宋元学案》列为首位的胡瑗,也尤其重视“救时行道”。康定元年(040)八月,胡瑗被陕西经略安抚副使范仲淹辟为以丹州(今陕西宜川)军事判官而任经略安抚司勾当公事,史称“君在丹州,建议更阵法,治兵器,开废地为营田,募土人为兵,给钱使自市劲马,渐以代东兵之不任战者”,而且“访边备利害,得以资其帅府。府多武人,初谓君徒能知古书耳,既观君之所为不以异己,翕然称之”。其“后在湖州置治道斋,学者有欲明治道者,讲之于中,如治兵、治民、水利、算数之类”。

    石介在“庆历新政”时期,更是积极参与,“出入大臣之门,颇招宾客,预政事”②,与“新政”主持者之一富弼关系密切,以致反对新政的夏竦,指使人伪造石介给富弼的书信,借以攻击“新政”,“新政”失败后,石介被指责为“新政”的党羽而被迫自求外任。

    吸收佛、道学说为宋学的又一个特征,即所谓援佛入儒、援道入儒,以及援法入儒、援诸子百家入儒,吸收各家学说以丰富儒家学说。正如清代戴震所说“宋以前,孔孟自孔孟,老释自老释”,“宋以来,孔孟之书尽失其解,儒者唯袭老释之言以解之”③。

    宋代在这方面进行得最早的人物之一,是北宋前中期的晁迥,史称“通释、老书,以经传傅致,为一家之说”④。他是一个熔儒、释、道三家学说于一炉的儒学家,为形成中的宋学学术取向的先导。

    《居士集》卷8。

    ② 《直斋书录解题》卷。

    ③ 《宋史》卷432《孙复传》。

    《五朝名臣言行录》卷0 之2。

    ② 《宋史》卷432《石介传》。

    ③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附《答彭进士允初书》。

    ④ 《宋史》卷305《晁迥传》。

    第二节宋学中的三个学派——新学、蜀学、理学宋学在发展中形成不少派别,其中在当时或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的,主要有新学、蜀学、理学等。

    学术界通常把宋学(或称之为新儒学)与理学等同。984 年,邓广铭在中国宋史研究会年会上提出“把萌兴于唐代后期而大盛于北宋建国以后的那个新儒家学派称之为宋学”,“宋学是汉学的对立物”,并首先指出“应当把宋学与理学加以区别”,理学只是宋学中的一个学术流派。这是符合宋代学术发展史的实际情况的。

    新学新学,也称荆公新学。王安石于庆历二年(042)进士及第后,任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的三年间,著《淮南杂说》,史称“自先王泽竭,士习卑陋,不知道德性命之理,安石奋乎百世之下”,“著《杂说》数万言,其言与孟轲相上下”②。这是王安石创立“新学”的开始,嘉祐八年冬至治平四年秋(03—07)间,王安石居丧于江宁(今南京),聚徒讲学。后推行新政时,与吕惠卿、王雱等训释《诗》、《书》、《周礼》,“先儒传注一切废不用”。熙宁八年(075)《三经新义》完成并颁于学官,标志着王安石学派的完成,当时称为新学,从此新学大行,不久即为宋学中的最大学派。王安石后封荆国公,史称王荆公,因此也称荆公新学。

    蜀学蜀学,为苏洵所创,其子苏轼、苏辙继成。苏氏父子为蜀眉山人,史称“蜀学”。嘉祐元年(05),“闭户读书”、“大究‘六经’百家之说”的苏洵及其子苏轼、苏辙到京师开封应举,次年,苏轼、苏辙中进士。苏氏父子创立的蜀学才开始逐渐形成,苏洵著《六经论》等,阐述论点,“晚而好《易》”,“作《易传》未成而卒”②。治平三年(0)苏洵死,“疾革,命公(轼)述其志,泣受命”。元丰二年(079),苏轼被贬,次年初至黄州,筑室东坡,号东坡居士,此后数年间,苏辙亦以其所作的部分《易解》寄给苏轼,苏轼“卒以成书,然后十载之微言,焕然可知也”。《易传》可说是苏氏父子三人合作的结晶,也标志着“蜀学”学派的基本完成,其时当在元丰六七年间。苏轼在黄州期间苏辙还将所著《论语略解》寄给苏轼,苏轼“复作《论语说》,时发孔氏之秘”③,以后又有《书传》。苏辙也有早年所作的《孟子解》及晚年的《诗集传》、《春秋集解》、《老子解》等。苏 《略谈宋学》,《宋史研究论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987 年版。参见漆侠《宋学的发展与演变》,《文史哲》995 年第 期。

    ② 《郡斋读书志》卷4 下《王介甫临川集》。

    《宋史》卷327《王安石传》。

    ② 《欧阳文忠公文集》卷34《苏洵墓志铭》。

    ③ 《栾城集》卷22《苏轼墓志铭》。

    轼在《居士集序》中攻击“新学以佛老之似,乱周孔之实”,而“蜀学”的特征,正是兼容释、老。

    理学(洛学、关学)

    理学,宋代称为道学,北宋中期主要分为两个学派,洛学与关学。

    洛学,由河南程颢、程颐兄弟所创立。学术界通常以二程、周敦颐、张载、邵雍为北宋理学五子,而以周敦颐为理学开山,二程则师承周敦颐。关于二程师承周敦颐之说,创自南宋初年朱震,经朱熹多方论证并将周敦颐推为理学开山,遂为理学家所接受。但是,在二程自己并不认为其学源自周敦颐,而是“谓孟子没而圣学不传,以兴起斯文为己任”,“盖自孟子之后,一人(程颢)而已”。程颐所述其兄程颢对于理学的开创之功,并无任何直接的师承,邓广铭先生曾著《关于周敦颐的师承和传授》,论证“二程决非周敦颐的学业传人”,“周敦颐在其时(按指北宋)的儒家学派当中,是根本不曾占有什么地位的”②。

    程颢,明道元年(032)生,弟程颐,次年生。程颢,嘉祐二年(057)中进士,时年2 岁。十一年前的庆历六年(04),其父程珦署理南安军(今江西大余)通判,时周敦颐任南安军司理参军,程珦“使二子颢、颐往受业焉”。程颢时年5 岁,程颐时年4 岁,二人还是少年,而同年冬,周敦颐即因调任郴县(今湖南郴州)令而离开南安军,二程兄弟受业于周敦颐最多也只有半年多。所以,周敦颐至多也只能算是启蒙老师,只是“少年尝从学”,决不是“道德性命”高深学问的传授。程颢此后在“未知其要”,也就是在还不知求“道”门径的情况下,自己“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②。程颢经过近十年的探索而创立的理学,其开始的时间大约在程颢中举前的至和(054—05)、嘉祐元年(05)间。元丰二年(079)程颢因反对新法被罢职,“既不用于朝廷,..居洛几十年,..学士皆宗师之,讲道劝义”③,直至元丰八年被召用,未赴而卒,史称明道先生。其弟程颐,史称伊川先生,同在洛阳讲学。二程学派的形成,应是这一时期,史称“洛学”。程颢死后,程颐继续著书、讲学,门人渐多,大观元年(07)死,已是北宋晚期。洛学作为北宋中期形成的理学(道学)的主要派别,但在北宋学术界始终是一个较小的学派,关学的影响更小,在学术界占统治地位的是“新学”,理学兴起成为学术界的重要学派,已是南宋孝宗初年。

    关学为张载所创。他于康定元年(040)上书给陕西经略安抚副使范仲淹。范仲淹劝他读《中庸》,张载时年2 岁,他也经过“又访诸释、老,累年究极其说,知无所得,反而求之‘六经’”的过程,他创立理学学说开始 《二程遗书》卷42《明道行状》。

    ② 《关于周敦颐的师承和传授》,《纪念陈寅恪先生诞辰百年学术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989 年版;《邓广铭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994 年版。

    《宋史》卷427《周敦颐传》。

    ② 《二程遗书》卷42《明道行状》。

    ③ 朱熹《伊洛渊源录》卷2。

    《宋史》卷427《张载传》。

    的时期,大致也在至和年间,他也是嘉祐二年中举进入仕途,熙宁三年(070),因弟张戬被贬而不安,遂辞职回家乡眉县横渠镇(今属陕西),研读“六经”,讲学授徒,世称横渠先生,成为关中士人的宗师,张载建立了自己的学派,史称“关学”。熙宁九年被荐出任知太常礼院,因病辞归,中途病死。张载死后,门生大多转依洛学,致使北宋中期形成的四个主要学派(新学、蜀学、洛学、关学)之一的关学,逐渐衰落,到南宋初已不复存在,张载后来被朱熹作为北宋理学五子之一。

    被朱熹推为理学开山的周敦颐,他不仅未能形成自己的学派,而且在当时甚至算不上知名学者,就连极端推崇周敦颐的朱熹也说“濂溪在当时,..无有知其学者。”周敦颐所著《太极图》、《易通》等,深为朱熹所推崇。周敦颐于景祐三年(03)荫补入仕。时年20 岁。嘉祐六年(05),途经江州(今江西九江),筑室庐山莲华峰下濂溪旁,号濂溪书屋,世称濂溪先生。历任州、县官,熙宁六年(073)去世。

    被列为北宋理学五子之末的邵雍,字尧夫。早年受学于李之才,后长期居住在洛阳,隐居不仕,依靠富弼、司马光等接济为生,熙宁十年(077)死,后谥康节。著《皇极经世》等书,创象数学体系,但二程对邵雍并不重视,认为“邵尧夫犹空中楼阁”②。但其学说,仍被认为是理学的组成部分,被朱熹列为北宋理学五子之一。而在南宋理学家心目中的地位并不高,其从祀孔子的时间,不仅晚于周、张、二程、朱熹20 多年,甚至还晚于南宋的张栻、吕祖谦。

    ② 《二程遗书》卷7。

    第三节文学、绘画、书法的革新古文运动北宋中期,在文学、绘画、书法等方面,也有着重大的革新,对后世同样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北宋初期柳开、穆修、王禹偁提倡的古文(散文),北宋中叶经文坛领袖欧阳修倡导后,名家辈出,“古文运动”才蓬勃发展起来,明白通畅的散文终于成为文坛正统,并为后代所承袭。号称为“唐宋八大家”中,六家在北宋中叶,欧阳修自己的议论文简洁流畅,写景文形象生动,成为散文作者的典范。王安石尤长于政论文,结构严谨,说理透彻。才华横溢的苏轼,各体文章无不才情奔放,挥洒自如,达到了空前的成就。其他三家如曾巩、苏辙、苏洵的散文,也达到相当高的成就。

    “古文运动”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诗风的革新,反对西昆体的浮艳晦涩的诗风。欧阳修的诗也平易流畅,但成就不如他的散文。而王安石的诗,尤其是近体诗俊逸平易,其成就超过他的散文,尤其是他的诗涉及了许多社会重大问题,字里行间不时流露出激愤不平的心情。晚年的写景诗,意境清新,尤为后代所推崇。苏轼诗的内容较他的散文更为丰富,极大多数诗作,不仅极富想象力,而且如他的散文一样,自然奔放的诗风,反映出他极高的才华。豪放派词风的兴起宋初的词风深受唐末五代婉约派词风的影响,连文坛革新领袖欧阳修的词,虽清新明丽,但内容主要仍是风花雪月、情恋相思之类。柳永在词的创作上,取得了杰出的成就,其创作新调,语言口语化,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内容上也还是离情别意,灯红酒绿。除范仲淹曾写过边防征战内容的词外,整个词坛都为婉约派所垄断。

    继欧阳修之后成为北宋中期文坛领袖的苏轼,在词坛上更是突放异彩,创豪放派词风,把词引向健康、广阔的道路,不仅将词的内容扩大到各个方面,而且不受过分严格词律无原则的束缚,自由抒发情意,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苏轼写爱情题材的词作,又以婉约见长。词终于取得了与诗同样的地位,使宋词与唐诗一样,在中国文学史上同放光芒。

    “文人画”画派绘画到了宋代有了重大进步,尤其是被后世称为“文人画”画派在北宋中期的出现,对中国画坛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

    “文人画”,时称“士人画”,首先由北宋中期的文同画墨竹开创的。

    文同,字与可,皇祐元年(049)进士,元丰元年(078)十月任湖州(今属浙江)知州,次年正月死于赴任途中,史称文湖州,其画风世称湖州派。文同诗文字画俱佳,以画名世,墨竹画虽起于唐代,而文同的墨竹画成就空前。经文豪苏轼的品题与发展,遂成“文人画”的开山。

    苏轼与文同既是亲戚,又是诗朋画友,苏轼在文同死后品题文同所画墨竹时,记文同的著名画论“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与可之教予如此。..若予者,岂独得其意,并得其法。”苏轼不仅用以画竹,更以画古木怪石著称。自称“东坡虽是湖州派,竹石风流各一时”②,与文同抗礼。苏轼还以之画飞禽。作画提倡意似(神似,写意画),自然天成,诗画相通,认为“高人岂学画,用笔乃其天”③;“论画以形似(工笔画),见与儿童邻”;“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④。《宣和画谱·墨竹叙论》所说的,“有以淡墨挥扫,整整斜斜,不专于形似,而独得于象外者,往往不出于画史,而多出于词人墨卿之所作”。正是文人画从画工画、画院画中独立出来的新流派的写照。由于苏轼在文人画的创作中取得了比文同更大的成就,以及杰出的文人画画论的提出,加上苏轼文坛领袖的影响,文人画很快在文人中传播,对中国画史上文人画派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尚意派书法北宋四大书法家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都是书法革新者。蔡襄,字君谟,兴化仙游(今属福建)人,活动时期在仁宗、英宗朝。书法当时号称第一。是宋代书法的开创者。唐人书法“尚法”,宋人书法“尚意”,蔡襄正是承上启下的历史性人物,尚法、尚意兼修,楷、行、草、隶无不工。

    苏轼虽晚于蔡襄,而列于北宋四大书法家之首,尤工于行、草,书法讲求自出新意,追求书法的情趣、意境,与他的画论相通,为北宋中期书法革新的领袖人物。

    黄庭坚,字鲁直,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苏轼门人,为苏门四学士之一。以诗、书法名家,诗与苏轼并称苏、黄,书法尤长于草书,创新的结字法,自成一家。

    米芾,字元章,襄阳(今湖北襄樊)人,与黄庭坚大体同时。以书、画名家,画以水墨大写意山水画创文人画山水画派,史称大米。其子米友仁亦长于书、画,世称小米。米芾行书成就最高,新意迭出,超绝尘寰。

    四大书法家对书法“尚意”的革新,是北宋中期思想、文化全面革新的标志之一,对后世同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苏东坡全集·正集》卷32《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

    ② 《苏东坡全集·续集》卷2《憩寂图》。

    ③ 《苏东坡全集·续集》卷《次韵水官诗》。

    ④ 《苏东坡全集·正集》卷《书鄢陵王主簿所面折枝》。

    第七章北宋后期的政治形势宋江、方腊起义第一节“更化”与“绍述”

    元祐“更化”

    元丰八年(085)三月,宋神宗去世,年仅0 岁的太子赵煦即位,是为哲宗。英宗皇后高氏以太皇太后垂帘执政。神宗生前高太后就不赞成变法改革,执政后任命司马光为门下侍郎、吕公著为尚书左丞,参与朝政。司马光用“太皇太后以母改子(神宗)”,作为废除新法的理论依据,新法遂渐被废除。七月,首先废罢保甲团教,半年之内,方田均税法、市易法、保马法等相继被废。元祐元年(08)初,司马光生病,而新法尚未完全废除,司马光恐自己在世之日不多,因而叹息道“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所谓四患,是指新法的青苗法、免役法和将兵法,以及与西夏的和战问题,在加速废除新法的同时,还将废除新法的任务交给吕公著,使废除新法的事不致中断。并随即提出废除免役法,不顾守旧派中范纯仁、苏轼、苏辙等人反对仓促废除而应进一步考察利弊的意见,仍下诏五日内废除免役法,恢复差役法。蔡确、章惇先后被罢左相、知枢密院事而出任地方官,司马光、吕公著先后升任左、右相,并借重年已8 岁、已致仕的四朝元老、太师文彦博复出,担任平章军国重事。八月,罢青苗法。

    这次被称为“元祐更化”的废除新法、恢复旧法的活动,在元祐元年九月司马光去世后,由右相吕公著独相,继续进行。但守旧派内部因政见、学术见解分歧,加上人事倾轧而互相攻击,分化为洛阳人程颐为首的洛党,以四川人苏轼为首的蜀党,以及河北人刘挚、梁焘、王岩叟、刘安世等人为首组成的朔党,三党皆继承司马光废除新法的遗志,势力很大。程颐得到司马光、吕公著的推荐而任崇政殿说书,以师道自居,多以古礼训诫哲宗及处理世事,为苏轼所讥讽,而程颐门人亦攻击苏轼,洛、蜀两党势成水火,程颐又因事对宰相吕公著及高太后不满,终于被贬。苏轼后也因受到攻击,自请外任而出知杭州。

    元祐三年吕公著以年老辞相,改任同平章军国事,以吕大防、范纯仁分任左、右相。范纯仁在司马光当政之初,即反对完全废除新法,对于废除免役法认为尤应慎重缓行,此时任右相,对变法派的章惇、邓绾和守旧派的苏轼、韩维等贬官或受攻击,多所维护,元祐四年即因不赞成过分贬逐新党蔡确,为朔党所攻击而被罢相。元祐六年朔党首领刘挚升任右相,同年也以交结变法派蔡确、章惇受到攻击而罢相。废罢新法,贬斥变法派官员;守旧派内部也排斥异己,甚至借口袒护或交结变法派官员进行互相攻击,成为元祐年间的重要政事,而不是同心协力改善政局。

    绍圣“绍述”

    元祐八年(093)九月,太皇太后高氏病故,哲宗亲政。哲宗在高太后 《宋史》卷33《司马光传》。

    生前就对她一味废罢新法、打击变法派的作为不满,想继承神宗遗志推行新法,亲政后不久即恢复变法派主将章惇、吕惠卿的阶官(寄禄官)、职名。九年二月,首倡“绍述”的邓润甫、李清臣同时任执政。执政苏辙感到政事将变,不同意再行新法。四月,哲宗改年号元祐为绍圣,明确宣示继承神宗改革事业,苏辙被贬出任知州,袒护苏辙的首相范纯仁也被贬出任知府。任命章惇为首相,曾布入主枢密院,蔡卞、许将、黄履等先后任执政,林希任同知枢密院事,变法派控制了朝政。各项新法先后恢复,并根据神宗时推行新法的弊病,多少作了些改进,以便于推行;但也采用一些元祐时制定的法规。元符元年(098)八月,宰相章惇进呈《新修海行敕令格式》时,“其间有元丰所无而用元祐敕令修立者”。以致哲宗询“问(章)惇等,元祐亦有可取乎?惇等对,取其是者修立”。反映出章惇为首的改革派,不像元祐时守旧派那样,对熙宁、元丰时的政令采取一味排斥的态度。当时的政治也比较清明,如哲宗亲政的七年,章惇独相,“不肯以官爵私所亲,四子连登科,独季子援尝为校书郎(从八品),余皆随牒东铨仕州县,迄无显者”②,就是很好的例证。在打击守旧派官员方面,变法派官员的做法,有过之而无不及,守旧派的重要官员吕大防、刘挚、苏辙、梁焘,相继被贬往广南东路(今广东)。已被贬为知府的范纯仁还曾上奏论救,以致最终也被贬往永州(今属湖南)。宰相章惇在当政之初也并不赞成打击过分,曾经“乞正所夺司马光、吕公著赠谥,勿毁墓仆碑”,但遭到曾布的反对,司马光、吕公著终于被夺谥毁碑。此外,韩维等30 人也被相继贬官,主要是朔党成员,也有一些蜀党成员,蜀党首领苏轼被远贬于惠州(今属广东)、昌化军(今海南儋县西北)。已被放归田里的洛党首领程颐,也被贬往涪州(今重庆涪陵)。元符元年六月,蹇序辰、安惇相继提出元祐初守旧派设“诉理所”,对变法期间因反对改革而被贬逐的守旧派官逐一审查平反,并对有关的改革派官员进行贬逐。他们请求设“看详诉理文字所”(诉理所),对元祐初的诉理案件进行复查,这将扩大打击守旧派官员,“章惇迟疑未应,(蔡)卞即以二心之言迫之,(章)惇默不敢对,即日置局,士大夫得罪者八百三十家”②。在哲宗亲政时期,打击守旧派愈演愈烈,成为主要政事,而不是集中精力进行改革,其情况同守旧派当政的元祐时期相类似,北宋政权遂逐渐走向衰落。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4,元符元年八月癸酉。

    ② 《宋史》卷47《章惇传》。

    《宋史》卷47《曾布传》。

    ② 《宋史》卷472《蔡卞传》。

    第二节宋徽宗的腐朽统治宋江、方腊起义元符三年(00)正月,年仅25 岁的哲宗病死,宰相章惇主张依礼、律,当立哲宗同母弟简王赵似,否则当立长弟申王赵佖,但向太后(神宗皇后)以自己无子,神宗诸子皆庶子,排除患有目疾的赵佖后,主张立哲宗次弟端王赵佶,章惇指出赵佶“轻佻不可以君天下”,但向太后在曾布、蔡卞、许将等执政的支持下,立赵佶为帝,即著名的昏君徽宗,终于将北宋皇朝推上了灭亡的道路。

    宋徽宗、蔡京的腐朽统治徽宗即位后,向太后“权同处分军国事”。太后在神宗时即是守旧派,当政后随即任命守旧派、韩琦长子韩忠彦为执政,不久又升任右相,左相章惇、执政蔡卞等相继受攻击,蔡卞首先被贬任知府;同时恢复被贬逐的守旧派官员的名位,守旧派官员接着相继上台。当年七月,向太后还政后不久,反对立徽宗为帝的左相章惇被罢相,韩忠彦升任左相,曾布升任右相。当时守旧派与变法派的斗争日趋激化,也有官员认为元祐、绍圣均有失误,应该消除偏见,调和矛盾。于是改次年为建中靖国,以示“本中和而立政”,“昭示朕志,永绥斯民”②。但是新旧党争不仅没有停止而是愈演愈烈。建中靖国元年(0)十一月,邓洵武首创徽宗应绍述神宗之说,攻击左相韩忠彦并推荐蔡京为相,得到执政温益的支持,为徽宗所采纳,首先于同月末决定改明年为崇宁元年,明确宣示放弃调和政策,改为崇法熙宁变法。

    蔡京是个政治投机者,王安石变法时拥护变法改革,元祐初又附和司马光积极推翻新法,绍圣初又积极附和新法,徽宗即位后不久受守旧派攻击而被夺职提举宫观闲居杭州(今属浙江),结交赴杭收集书画的宦官童贯,蔡京以擅长书法逐渐受到可以称之为画家、书法家的宋徽宗的赏识,邓洵武、温益知道徽宗必将重用蔡京,在进呈绍述新法意见时都力荐蔡京,认为徽宗“必欲继志述事,非用蔡京不可”。崇宁元年(02)五月,左相韩忠彦首先被贬任知府,蔡京升任执政。随后右相曾布也被贬任知州,蔡京升任右相,不久又升为左相,独相达三年之久。其后虽曾二次罢相,但又复相或以太师控制朝政,位在首相(徽宗改左仆射为太宰作首相,右仆射改称少宰为次相)之上。徽宗末年,致仕已多年的蔡京还以太师领三省事掌握朝政。

    徽宗时期始终是蔡京及其党羽的天下,他们打着绍述神宗改革的旗号,作为排斥异己打击反对者的幌子。崇宁元年九月,首先把元祐(08—094)及元符三年恢复旧法的文彦博、司马光等20 人,称为元祐奸党、元符奸党,刻石于端礼门(文德殿南门)。又复查元符三年三月向太后执政时下诏求直言时应诏所上之书奏,被查者达582 人,以赞成绍述新法或反对者分为正等和邪等,将蔡京的党羽列为正等,共4 人,纷纷升官重用;其余54 人,全部列入邪等,列入奸党及邪等的都分别受到贬逐或降、免官职的处分。崇宁 《宋史》卷22《徽宗纪·赞》。

    ② 《宋大诏令集》卷2《改建中靖国元年御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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