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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杖节不亏单于准备派人护送苏武等回国,忽然发生了一桩意外的事情。原来在太初二年(公元前03 年),汉浚稽将军、浞野侯赵破奴兵败被俘,同时被俘的还有汉官虞常和匈奴降将缑王(河西战役中随同浑邪王降汉)等。苏武等到匈奴后,缑王与虞常合谋正准备劫持单于之母阏氏归汉。虞常在汉时与张胜相知,乃以其密谋告知张胜,张胜表示支持。后来密谋泄漏,缑王等被杀,虞常被擒,供出张胜参预密谋。单于怒,欲尽杀汉使,后来听从臣下意见,命降臣卫律胁迫苏武等投降。苏武觉得屈节辱命,无颜归汉,乃引佩刀自刺。卫律大惊,急忙抱持已受重伤的苏武,召来医生治疗,“凿地为坎,置煴火覆武其上,蹈其背以出血,武气绝,半日复息”。苏武复苏后,常惠等把他抬回营中,“单于壮其节,朝夕遣人候问”。

    苏武痊愈后,单于又派卫律前去劝降。卫律当苏武、张胜之面将虞常斩首,然后举剑击张胜,张胜请降;又举剑欲击苏武,“武不动”。卫律以威胁无效,又以利诱。他对苏武说“苏君,律前负汉归匈奴,幸蒙大恩,赐号称王,拥众数万,马畜弥山,富贵如此。苏君今日降,明日复然。空以身膏草野,谁复知之!”苏武痛斥卫律说“汝为人臣子,不顾恩义,叛主背亲,为降虏于蛮夷。何以汝为见。”卫律知苏武终不肯降,乃报告单于。单 本节主要取材于《汉书·苏武传》。

    于更想要他投降,将他幽禁在装粮食的空窖中,不给饮食,想迫使他投降,适逢天降雨雪,苏武饥则吞毡,渴则饮雪,数日不死。匈奴人叹为神奇,乃把他迁徙到北海(今西伯利亚贝加尔湖)上,使其牧羝羊(公羊),告诉他说等候羝羊产乳才放他回去。苏武到北海后,无人送食,以挖掘野鼠所藏的草实作为食物,经常手持汉节牧羊;过了几年,节上旄毛脱落殆尽。

    苏武在汉时,与李陵同为侍中,平素交情颇深。苏武出使匈奴的第二年,即天汉二年(公元前99 年),李陵兵败,投降匈奴。他深知苏武为人,不敢见苏武。后来单于派了李陵前去北海劝降。李陵到了海上,置酒设乐,与苏武欢饮数日,乘间劝苏武说“单于闻陵与子卿素厚,故使来说足下,虚心欲相待。终不得归汉,空自苦无人之地,信义安所见乎?”又说,你的兄弟,听说皆坐事自杀;我来时太夫人(指苏武母)已不幸;你的妻子已改嫁了;还有你的两个妹妹、两女一男,今复十余年,存亡不可知。“人生如朝露,何久自苦如此!”李陵劝说数日,苏武始终没有动摇。他告诉李陵,如欲逼降,愿“效死于前”。李陵见其至诚,深深叹息“嗟乎,义士!陵与卫律之罪上通于天!”因泣下沾衿,告别苏武而去。

    完节归汉昭帝即位后数年,匈奴与汉和亲,汉朝因遣使寻求苏武、常惠等,匈奴诈称苏武已死。后来汉使再次来到匈奴,常惠说通看守他的人,夜间往见汉使,告以苏武未死;并教使者对匈奴单于这样说汉天子在上林苑打猎,获得一只雁,雁足上系有帛书,书上写明苏武现在某地大泽中。使者见到单于后,按照常惠所教的那一番话,责备单于不诚实。单于大为吃惊,只得承认“武等实在”。随即召见苏武及其部属常惠等人,允其归汉。除去投降匈奴和已经死去者外,随同苏武回国的仅有常惠等九人。

    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 年),苏武一行到达阔别多年的长安。昭帝下诏令武等拜谒武帝陵园,任命武为典属国,秩中二千石,赐钱二百万,公田二顷,宅一区;随武出使的常惠、徐圣、赵终根等三人,皆拜为中郎,赐帛各二百匹;其余六人告老还乡,赐每人钱十万,终身免除赋役。“武留匈奴凡十九岁,始以强壮出,及还,须发尽白。”西汉一代奉使不辱使命者,以苏武、张骞为最著。

    苏武归国的第二年,即昭帝元凤元年(公元前80 年),左将军上官桀、骠骑将军上官安父子、御史大夫桑弘羊与昭帝兄燕王旦、昭帝姊鄂邑长公主等阴谋发动政变,废昭帝,黜霍光,立燕王为帝。政变失败后,苏武之子苏元因参预上官安密谋被处死;同时,武又与上官桀、桑弘羊友善;燕王旦又曾上书为苏武回国赏赐太薄鸣过不平,廷尉奏请逮捕苏武,霍光以武有重名,且未参预政变,不加追究,仅罢免他的官职而已。昭帝死后,“武以故二千石计谋立宣帝,赐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卫将军张安世荐其“明习故事,奉使不辱命”,宣帝起用他为典属国,“甚优宠之”。朝廷大臣如丞相魏相、御史大夫丙吉、平恩侯许广汉等“皆敬重武”。宣帝悯武年老,其子苏元前被处死,无人侍奉,询问苏武在匈奴时有无子女。苏武报告,在匈奴时曾与当地妇人通婚,生子名通国,因奏请宣帝准其用金帛赎回,随从汉使归国,立为后嗣。宣帝许之。后来通国随汉使回长安,任为郎官。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0 年),苏武病故,终年八十余岁。

    名垂青史苏武为人廉洁,所得赏赐皆施与亲友中贫困的人,死后,“家不余财”。宣帝甘露年间,“思股肱之美,乃图画其人于麒麟阁”。苏武归汉时,李陵为之饯别,曾说“足下还归,扬名于匈奴,功显于汉室,虽古竹帛所载,丹青所画,何以过子卿。”后来事实证明这一番话确非虚誉之辞。直到唐朝,各地尚有苏武庙,受到后人的瞻仰凭吊。如唐末著名诗人温庭筠《苏武庙》诗云“苏武魂销汉使前,古祠高庙两茫然。云边雁断胡边月,陇上羊归塞草烟。回日楼台非甲帐,去时冠剑是丁年。茂陵不见封侯印,空向秋波哭逝川。”这首诗表达了后人对他高风亮节的无限崇敬;同时对于汉朝赏功太薄也不无遗憾。

    第十八章桑弘羊孔仅东郭咸阳桑弘羊是武帝时期的理财名臣。孔仅、东郭咸阳在武帝时期的盐铁经营上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本章主要取材于《史记·平准书》及《汉书·武帝纪》、《食货志》等,还参考了《盐铁论》。第一节桑弘羊的时代背景及其政治经济思想桑弘羊的时代背景桑弘羊(前52—前80),西汉洛阳(在今洛阳东北)人。

    汉武帝时,由于大事兴作,巨款开支,弄得“财赂衰耗而不赡”,不仅使汉初七十年间的积蓄为之一空,“府库并虚”,而且广大农民由于繁重的赋税徭役和豪强、豪商的盘剥,日趋穷困,加上连年天灾,纷纷破产流亡。这种民穷财尽的困难局面如果继续发展下去,不仅使垂成的功业隳于一旦,还有可能使日趋尖锐的阶级矛盾更加激化,危及西汉封建统治。

    此时,豪商大贾们却“乘上之急,所卖必倍”,“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甚至有“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利用汉初以来“开山泽之禁”的政策,操纵冶铁、煮盐、铸钱等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生产部门,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对皇朝构成严重的威胁。

    面对此严峻的情势,汉武帝决心进行财政经济改革,从元狩三年(公元前20 年)起,开始重用“兴利之臣”,选用善于理财的人,任命他们主持全国财政经济工作,其中最受信任的是桑弘羊。

    桑弘羊出身于洛阳商人。洛阳处于汉朝中心地区,自春秋战国以来就已发展为著名的工商业城市。桑弘羊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又受家庭经商的影响,所以从幼年时代就开始接触工商业业务,学到工商业知识,据说他能“以心计”,而不用筹码(当时一般商人用竹制成的筹码进行运算)进行运算。武帝刚即位的那一年(公元前4 年),他被召入宫廷任侍中之职,那时,他才十三岁。侍中地位亲近,“得入禁中”,经常接近天子,参预议论朝政。其中有不少人如卫青、霍光,得到皇帝赏识,升迁至高位。担任此职的,多系显官、贵戚以及当时著名的文学之士。桑弘羊以商人子弟得膺此职,而历仕达二十余年之久,说明汉武帝对他特别重视。

    桑弘羊的政治经济思想桑弘羊是具有法家思想的理财家。他强调厉行法治的重要性,主张设法奸禁。他以为“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奸也。令严而民慎(惧),法设而奸禁。网疏则兽失,法疏则罪漏,罪漏则民放佚而轻犯禁。”所以必须严刑峻法。“执法者,国之辔衔;刑罚者,国之维楫也。”②他认为汉武帝任用酷吏杜周、王温舒等以严刑峻法为治,是必要的。他说“杜大夫(杜周)、王中尉(王温舒)之等,绳之以法,断之以刑,然后寇止奸禁。”③他对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推崇备至,说“夫商君起布衣,自魏入秦,期年而相之,革法明教,而秦人大治。”④ 《盐铁论·刑德》。

    ② 《盐铁论·刑德》。

    ③ 《盐铁论·大论》。

    ④ 《盐铁论·非鞅》。

    桑弘羊虽然推崇法治,但也常称引儒书,饰以儒术。他认为“仁”与“刑”并非对立,而是交互为用,“春夏生长,利以行仁,秋冬杀藏,利以施刑”⑤。他用四时的代谢说明“仁”“刑”二者之间相互为用的关系,颇有汉武帝杂霸王之道的气味。

    桑弘羊还具有兴功利的思想。商鞅主张教耕战,实行重本(农)抑末(商)的政策。商鞅变法中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桑弘羊则肯定商业活动,对于春秋战国以来以经商致富的子贡、陶朱公、白圭、猗顿都是非常赞扬的⑦,特别是他对法家先驱人物管仲重视发展工商业更是颂扬备至。他说“《管子》云‘有山海之货,而民不足于财者,商工不备也’”⑧又说“《管子》曰‘..无末利则本业何出?’”桑弘羊认为,要使国家富强,必须本末并重,“农商工师,各得所欲。..工不出,则农用乖;商不出,则宝货绝;农用乏,则谷不殖;宝货绝,则财用匮。”②他还认为城市的繁荣与工商业的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经营工商业是积累财富的重要手段,并列举当时齐之临淄、赵之邯郸、楚之宛等“富冠海内”的名都,以说明之③。桑弘羊这种重视工商业发展的主张,就是他所说的“开本末之途”中的“开末”。

    但是,桑弘羊所要开的末,并非豪商大贾所经营的工商业,而是指在封建国家控制下的工商业。他认为,封建国家必须干预经济事务,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工商业部门必须由封建国家牢牢地掌握在手中,对于阻挠封建国家干预经济事务的豪商大贾必须予以打击。他斥责豪商大贾为“不轨之民”,“困挠公利,而欲擅山海”。

    第二节桑弘羊的理财活动桑弘羊正式主持财政经济改革是从武帝元狩三年(公元前20 年)开始的。这年,武帝采纳大农令郑当时的建议,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桑弘羊以计算用事。三人中,桑弘羊最受信任。武帝元鼎二年(公元前5 年),桑弘羊出任大农中丞。元鼎六年(公元前 年),武帝任命桑弘羊为治粟都尉④“领大农”,代行大农令事,“尽管天下盐铁”。从此以后的二十余年间,全国财政经济工作完全由桑弘羊负责主持。

    桑弘羊与孔仅、东郭咸阳先后在财政经济上实行了一系列改革的措施。

    算缗、告缗在御史大夫张汤的建议下和桑弘羊等的具体筹划下,西汉朝廷于元狩四⑤ 《盐铁论·论灾》。

    《史记·商君列传》。

    ⑦ 《盐铁论·贫富》。

    ⑧ 《盐铁论·本议》。

    《盐铁论·通有》。

    ② 《盐铁论·本议》。

    ③ 《盐铁论·通有》。

    ④ 治粟都尉当为搜粟都尉,为大农令下属官。

    年(公元前9 年)颁布了算缗告缗令。所谓算缗,就是向工商业者和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所谓告缗,就是向朝廷揭发工商业者和高利贷者隐产漏税的违法行为。这既是为解决财政困难的燃眉之急,也有打击豪商的用意。“县官大空,而富商大贾,或蹛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于是,张汤“承上指,请造白金及五铢钱,笼天下盐铁,排富商大贾,出告缗令,锄豪强并兼之家”。这时,桑弘羊正“以计算用事侍中”,算缗、告缗这项政策与其不无关系。算缗、告缗令的内容,据《史记·平准书》记载“诸贾人末作(工商业主)、贳贷(高利贷者)、买居邑稽诸物(囤积居奇者)及商以取利者(一般商人),虽无市籍(不论有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每家估计财产多少呈报政府),率缗(“丝也,以贯钱”)钱二千而一算(二千钱抽税一算,一算一百二十钱),诸作有租及铸(一般小工业者),率缗钱四千一算(四千钱抽税一百二十钱);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除了官吏和乡官三老以及北边骑士外),轺者以一算(一般人有轺车者每辆抽税一百二十钱),商贾人轺车二算(商人加倍,每辆轺车抽税二百四十钱),船五丈以上一算(五丈以上船只,每只抽税一百二十钱);匿不自占(隐瞒不报),占不悉(呈报不实),戍边一岁(罚戍边一年),没入缗钱(没收财产),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赏给揭发者以没收财产之半);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禁止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属占有土地)以便民,敢犯令,没入田僮(违令者,没收其田宅奴婢)。”由上可见,算缗、告缗的主要矛头是指向拥有大量资财、广占田宅奴婢的豪商大贾,这就是张汤所说的“锄豪强并兼之家”。

    算缗令颁布之后,豪商大贾们强烈反对,“富豪皆争匿财”,对这项政令采取了抵制态度;只有以经营牧羊业起家的洛阳人卜式“愿输家之半”献与政府作充实边防之用。武帝以卜式为表现好的榜样,加以表扬和奖励,“以风百姓(商贾)”,然而“天子既下缗钱令而尊卜式,百姓终莫能分财助县官”。武帝乃采用告缗手段。元狩六年(公元前7 年),武帝派遣杨可主持告缗事;元鼎三年(公元前4 年),重申告缗令。这时,任大农中丞的桑弘羊想是卖了力的。在告缗令贯彻实行之后,“中家(中等以上商人)大抵皆遇告”,由当时以严酷著称的御史中丞杜周负责审理全国告缗案件。凡是遇告的人很少有得到平反的。实行算缗、告缗的结果“得民财产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豪商大贾受到沉重的打击,而西汉朝廷由此获得了一笔巨款收入。

    盐铁官营汉初以来“开山海之禁”,听任盐铁私营,豪商大贾和诸侯王纷纷冶铁煮盐,积蓄雄厚的经济力量,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对于西汉皇朝都是十分不利的。元狩三年(公元前20 年),御史大夫张汤秉承武帝旨意,提出了“笼天下盐铁”的建议。武帝当即采纳,任用熟悉盐铁业务的孔仅、东郭咸阳为大农丞,主管全国盐铁事务。元狩六年(公元前7 年),孔仅、东郭咸阳提出了实行盐铁官营的具体方案,规定食盐的生产“募民自给费,因官器 《史记·酷吏·张汤列传》。

    作煮盐,官与牢盆(煮盐工具)”。这就是说,招募盐户煮盐,费用自理,由官府供给煮盐用盆;煮成后,由官府按所值给价。至于铁器的生产,则规定在产铁地区设立铁官,就地冶铸;不产铁的郡国设立小铁官,利用收集废铁冶铸。食盐和铁器一律由官府统一销售,禁止私卖私铸,规定“敢私铸铁器、煮盐者,■左趾(用六斤重的铁镣锁在左脚上代替刖刑),没入其器物(没收私营者的生产用具和生产品)。”方案制定后,孔仅、东郭咸阳在实施过程中以权谋私利而被罢官。于是在元封元年(公元前0 年),桑弘羊被任为搜粟都尉代领大农令事,直接管理盐铁。

    桑弘羊到任后,立即派人到各郡国进行整理,清除积弊,并扩大盐铁官营的建置,在全国各地盐铁产区设立盐官三十五处、铁官四十八处。经过整顿,盐铁的产量和销售都有了大幅度的增加。这是当时经济改革中的一项最重要的成果。

    天汉三年(公元前98 年),汉武帝采纳桑弘羊的建议,实行“酒榷”即酒类专卖。其法类似盐铁官营,由私家作坊酿造,由官府统一销售。实行之后,也起了开辟财源、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

    改革币制汉初以来,听任郡国自由铸钱,私铸之风盛行。其结果,造成币制紊乱,铜钱大小轻重不一,劣币充斥市场。到了武帝时代,铜钱越来越轻、物价越来越贵的现象日趋严重。同时一些诸侯王和豪商大贾、豪强地主乘机利用财势操纵铸币大权,积蓄经济力量。文帝时,著名政论家贾谊曾建议禁止私铸,未蒙采纳。元狩四年(公元前9 年),在张汤的建议下和桑弘羊等的筹划下,为了“更钱造币以赡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西汉朝廷开始改革币制,发行新币。所发行的新币,一种是用白鹿皮制成的皮币,价值四十万钱,规定诸侯王觐见天子时必须用它作为献礼,实际上是强迫诸侯王捐献;另一种用银和锡的合金铸成的白金币,大者值三千钱,中者值五百钱,小者值二百钱;还新铸三铢钱,以代替过去的半两钱。规定凡是私铸金钱者都处以死刑。但是,由于白金币比值太高,私铸者甚多;三铢钱虽发行,而旧钱未收回,币制仍然很紊乱。后来又废白金,改铸赤仄钱。不久又因赤仄钱轻而贱,人民不愿使用,宣布作废。虽有禁铸规定,由于盗铸犯法的人多达数十万人,诛不胜诛,也无法实行。

    元鼎四年(公元前3 年),武帝采纳桑弘羊建议,采取废除一切旧钱,由国家统一铸造货币,彻底进行整顿“悉禁郡国毋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输入其铜三官。”这种新铸的钱,称为三官钱,亦称上林钱,后世称为五铢钱。五铢钱的重量与实际重量相等,规格相同,质量较好,成本较高,使私铸者无利可图,从而杜绝了汉初以来民间私铸金钱的流弊,结束了汉初以来币制紊乱的状况。从此以后,全国货币统由政府铸造,币制归于统一。

    均输、平准 上林三官,系掌管上林苑的钟官、辨铜、均输三官,属水衡都尉。

    为了制止豪商大贾们利用贱买贵卖、囤积居奇来操纵物价,牟取暴利,并借此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在桑弘羊主管全国财政的时期,武帝采纳他的建议,实行了均输和平准。均输的设置,始于元鼎二年(公元前5 年)桑弘羊任大农中丞时,先在一些地区试行。由于行之有效,元封元年(公元前0 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在中枢设立均输令,属于大农令,在各郡国设置均输官,负责管理均输事宜。所谓均输,就是调剂物资运输。据《史记·平准书·集解》均输,“谓诸当所输于官者,皆令输其土地所饶,平其所在时价。官更于他处卖之,输者既便,而官有利。”这就是说,令各郡国把应当缴纳的贡赋都按照当地市价,缴纳当地出产的土特产,由各地均输官组织运输工具(其中一部分是由政府工官所制的运输工具),根据物资供需情况,或是运往京师,或是运往缺乏该项物资的地区出售。过去各地缴纳贡赋都是自备车辆或是雇商人的车辆运往京师,往往运费高于所运物资的价格;而且由于各种物资都集中京师,供过于求,而有的地方缺乏该项物资,却是供不应求,商人乘机牟取暴利。设置均输以后,既减少了人民远道贡赋的负担,以免商人从中渔利;又可使朝廷得以控制运输和贸易,从而增加了财政收入。后来又令远方各郡县“以其物贵时商贾所转贩者”作为贡赋,由官府就地出卖,既免运输之劳,又可调剂当地物价。

    所谓平准,就是平抑物价。过去商人经常抬高物价,特别是元鼎二年开始试行均输以后,由于政府各部门以及各地均输官争购物资,富商大贾更是乘机抬高物价,引起物价暴涨,影响政府的财政和人民的生活。元封元年(前0 年),为了平抑物价,桑弘羊建议“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故抑天下物,名曰平准。天子以为然,许之。”这就是说,在京师设立平抑物价的机构,它所需要的各类物资和车辆等器物,都由大农供应。由大农所属诸官把全国各地输纳的货物集中起来,作为资金,物价上涨时卖出,物价下跌时买入,使富商大贾无法牟取暴利,以稳定物价。

    实行均输、平准的结果,不仅打击了富商囤积居奇、投机倒把的活动,有利于稳定物价,安定人民生活;同时也开辟了财源,为西汉朝廷增加了巨额的财政收入。据《汉书·食货志》记载实行均输、平准之后,朝廷仓库储存的粟帛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山东漕益岁六百万石。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郡)余谷,诸均输帛五百万匹。”武帝赏赐桑弘羊黄金二百斤,赐爵左庶长。除此,还采取过“假民公田”和移民屯垦的政策。实行告缗之后,西汉朝廷以所没收的商贾田地假与关东地区受水旱之灾而四处流亡的流民从事耕种;还把朝廷掌握的一部分园池苑囿租与贫民,解决了一部分流民和贫民的耕地问题。还招募各地流民、贫民迁往西北沼边各郡,并令戍边的兵士进行屯田,一时之间,民屯、军屯布满边野,对开发边疆、巩固边防具有重要的意义。

    理财活动的成效这次财经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首先是解决了当时的财政困难,从而使正在进行中的对匈奴战争和对边疆的经营能够继续进行下去。如《汉书·食货志》所载“汉连出兵三岁,诛羌、灭两粤,..费皆仰给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赡之。”其次,通过各项财经改革,基本上解决了汉初以来豪商大贾和地方割据势力(诸侯王、豪强地主)“擅山海之利”、垄断国家经济命脉、积蓄反叛资财和造成币制紊乱的大患,既有利国计民生,又加强了皇权。第三,实行盐铁官营、均输、平准和边疆屯田的政策,不仅是有益于当时的国计民生,而且对后世也有很大的影响。桑弘羊不但是汉武帝兴功立业的得力助手,同时也是我国封建社会一位具有远大眼光的杰出的理财家。

    只开源,未节流桑弘羊虽然是一位卓越的理财家,但是他只能为武帝开辟财源,而不能使其节约开支。对于国家财政来说,只能开源而未能节流,要取得财政经济的根本好转是不可能的。当时除了封建国家的庞大开支外,武帝本人的挥霍浪费也十分惊人。武帝多年来养成豪华奢侈的积习,大修宫室,迷信方士,巡游无度,浪费掉无数的钱财。仅以元封元年(公元前0 年)那次巡游为例,“天子北至朔方,东封泰山,巡海上,旁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武帝前后巡游二十余次,其挥霍浪费不可胜数。故武帝末年出现了比过去更为严重的财政危机,因而加重百姓的负担,终于激起农民起义,迫使武帝不得不转变政策,下轮台之诏,“陈既往之悔”,转而采取“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这种与民休息的政策。第三节盐铁会议与桑弘羊之死盐铁会议汉武帝对桑弘羊一直是信任的。天汉元年(公元前00 年),桑弘羊被任大司农(前一年大农令改称大司农)。天汉四年(公元前97 年),桑弘羊坐子弟犯法被贬为搜粟都尉,但武帝命他代行大司农事。后元二年(公元前87 年),武帝病逝。临终在遗诏中提升他为御史大夫,与新任命的大司马大将军霍光、车骑将军金日 、左将军上官桀“受遗诏辅少主”。

    桑弘羊对武帝末年政策上的转变不理解,因而对于霍光奉行武帝末年与民休息的政策有抵触情绪。这种在政见上的分歧充分体现在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 年)召开的盐铁会议上。

    盐铁会议是在谏大夫杜延年的建议下召开的。《汉书·杜周附延年传》记载“(延年)见国家承武帝奢侈师旅之后,数为大将军光言‘年岁比不登,流民未尽还,宜修孝文时政,示以俭约宽和,顺天心,悦民竟,年岁宜应。’光纳其言,举贤良,议罢酒榷盐铁,皆自延年发之。”参加盐铁会议的,有代表朝廷的丞相田(车)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等,还有来自各郡国的贤良文学之士六十余人。会议争论的焦点,集中在盐铁官营等各项财经政策、对匈奴的和战政策以及“德治”与“法治”上。

    在为汉武帝前期政策的辩解中,桑弘羊据理力争,力陈盐铁官营之不可罢。他仍然主张继续征伐匈奴,继续采取以严刑峻法为治。而贤良文学们则提出应当“劳而息之”、省除严法的意见,同武帝晚年政策的转变相吻合,也是对霍光奉行这项政策的肯定。这次盐铁会议,既肯定了武帝前期的政策,也肯定了武帝后期的政策,为霍光继续奉行武帝末年政策制造了舆论,使反对霍光现行政策的桑弘羊受到了沉重的打击。霍光借桑弘羊之口驳倒了贤良文学罢盐铁之议。会议之后,霍光只是宣布罢了酒榷,而盐铁官营则继续推行下去。

    桑弘羊之死盐铁会议后的第二年,即元凤元年(公元前80 年),桑弘羊参与了以上官桀父子为首的谋反事件。

    当初,昭帝年幼,由大将军霍光秉政,领尚书事,车骑将军金日 、左将军上官桀为副。不久,辅政大臣之间逐渐失和,发生了争夺权力的矛盾。上官桀父子不愿屈居霍光之下,暗中策划夺取权力,欲取霍光而代之。

    桑弘羊以功自傲,瞧不起霍光。又曾因为子弟求官被霍光拒绝而怨恨霍光。同时,由于政见上的分歧,使他在上官桀与霍光两派势力的斗争中站到了上官桀父子一边。

    上官桀父子暗中策划,“谋共杀光废帝,迎立燕王为天子。(燕王)旦置驿书往来相报,许立桀为王。”他们上书诬告霍光有不臣之心,并多次在昭帝面前说霍光的坏话,没有得逞,便决定发动政变,废掉昭帝,另立新主。不料事发,上官桀父子和桑弘羊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宗族也被诛灭。桑弘羊 《汉书.武五子·燕刺王传》。

    的儿子桑迁逃亡外地,不久也被捕获处死。

    桑弘羊评论桑弘羊是辅佐汉武帝建立功业的能臣,也是我国封建社会一位杰出的理财家。他所提出的“开本末之途”这种农业与手工业并重的经济思想,在我国古代经济思想史上独树一帜,可谓具有卓识。他所筹划、主持的各项财政经济改革措施,不但在汉武帝完成其巩固统一、加强集权的功业中立下了大功;而且对后世也有重大的影响。比如王安石变法中的均输法、市易法就是脱胎于桑弘羊设置的均输、平准;历代以来实行的专卖政策也是出自他的盐铁官营之法。所以他是我国封建社会一位有深远影响的历史人物。

    第四节孔仅东郭咸阳孔仅,西汉南阳(今河南南阳)人,是资财累千金的大冶铁商。东郭咸阳,西汉齐人,是资产累千金的大盐商。他们对于盐铁生产有丰富的经验,又在兴功利上有所建议,得到武帝赏识,故提拔为大农丞,委以主管全国盐铁的重任。从元狩三年至元鼎六年(公元前2O—前 年)的十年间,他们跟桑弘羊一起,共同主持进行了财经改革的工作。

    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8 年),孔仅、东郭咸阳领盐铁事,他们“言山海天地之藏也,皆宜属少府(韦昭云少府,天子私所给赐经用也。公用属大司农);陛下不私,以属大农佐赋”,并于元狩六年制订了盐铁官营方案(见本章第二节)。武帝命孔仅、东郭咸阳驰赴各郡国贯彻执行。

    孔仅、东郭咸阳在建立盐铁管理机构时,安插一些经营盐铁的大商人担任各地盐官、铁官。这些人虽熟悉盐铁业务,但多利用职权营私舞弊,不仅制品质量低劣,而且还任意抬高价格,因而影响了盐铁的生产和销售,行之数年,流弊日趋严重,破坏了盐铁官营的声誉。元鼎六年(公元前 年)孔仅、东郭咸阳被罢官。

    第十九章张汤杜周张汤、杜周,世称“酷吏”,而廉、贪不同。如从封建**主义体制的建立来说,二人都是武帝时期有功的名臣。

    第一节张汤少有狱吏之才张汤(?—前5),西汉京兆杜陵县(在今西安市东南)人。少有吏才,精通刑律。幼年时,父为长安县丞,因事外出,命汤守家,回家后,发现肉被鼠盗食,大怒,责打汤。汤乃挖掘鼠洞,捕得盗肉的鼠和吃剩的肉。他把鼠放在堂下,像审问囚犯那样加以审讯。审讯程序从传讯到定案非常完备,然后取鼠与肉结案定罪,按刑律将鼠处以磔刑。他的父亲把判决书取来观看,文辞非常周详而准确,同老狱吏一样,感到非常惊异,以其有狱吏之才,命他学习刑律。其父死后,张汤为长安县吏,做了很久。

    田胜(武帝母王太后的弟弟)为九卿时,因罪关押长安狱中,“汤倾身事之”,对他关怀备至。田胜出狱后,被始立的武帝封为周阴侯,同张汤结为至交,引其拜见当时的权贵人物。宁成出任内史时,用汤为内史掾,以其能干,向丞相府推荐,得以调任茂陵尉,掌管为武帝预建陵墓事宜。

    武安侯田蚡为丞相时,征辟张汤为丞相史(丞相府幕僚),不久,又向皇帝推荐他,任为侍御史,办理案件。在治陈皇后巫蛊狱中,深究党羽,受株连而死者三百余人。武帝以其能干,迁升为太中大夫。他与赵禹共定律令,条文严刻,特别是对现职官吏尤严。

    执法深苛不久,武帝以张汤明法令,擢其为掌管全国刑狱的廷尉,赵禹迁为掌山海池泽税的少府,皆居九卿之位。两人交谊虽深,而志趣不同。赵禹为人廉洁奉公,性情倨傲,“务在绝知交宾客之请”,孤立独行。张汤则多权术,“舞智以御人”,起初为小吏时,与世沉浮,以势利相交,与长安富贾田甲、鱼翁叔之属交私;及列九卿,收接天下名士大夫,“己心内虽不合,然阳浮慕之”。当时武帝方提倡儒术,重用文学之士。“汤决大狱,欲傅(附会)古义”,乃从博士弟子中选拔学习《尚书》、《春秋》的人为廷尉史(廷尉属官),使其按照古义来解决疑难狱案。在上奏前,先向皇帝说明原由。凡是皇帝同意的,即以板书之,制为律令,作为断狱的依据,用以宣扬皇上的聪明善断。如果所奏不合皇上旨意,汤即主动承担责任,引过谢罪,而不推过于贤能的属吏。这样,即使所议有错,甚至有罪,也能得到皇上的谅解而免于罪。如果所奏事得到皇上的嘉奖,他就奏禀皇上说所奏事非我所能知,这是属官某人的意见。“其欲荐吏,扬人之善,蔽人之过如此。”

    在判断刑事案件中,如果此人是皇上想要治罪的,就将此案交给断狱严刻的属官去办;反之,如果案中此人是皇上想要释放或从轻发落的,就将此案交给断狱轻平的属官去办。他所想要治罪的,即使是有权势的豪强,必定“舞文巧诋”,引用严刻的法令条文,多方罗致其罪;他所想要开释的,即使是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虽然具文上奏,按律应当治罪,他却常在皇上面前为之开脱,往往得到从轻发落或无罪开释。

    张汤当大官后,注意修身之道;结交宾客,供给饮食;对于故人子弟做官吏的以及贫穷的亲族都加以照顾厚待。拜访公卿大臣,他不避寒暑,非常 本节主要取材于《史记·酷吏·张汤列传》和《汉书·张汤传》。

    殷勤。所以张汤“虽文深意忌,不专平”,却得到这样的声誉。许多执法严刻的官吏都乐为之用,多成为爪牙使用的,“依于文学之士”。丞相公孙弘“数称其美”。他治理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谋反案件,都从严追究党羽,受株连者很多。与淮南王案件有牵连的严助、伍被,武帝以严助是素来亲信的臣僚,伍被曾劝说淮南王尊重朝廷,“欲释之”。张汤争辩说,伍被本来为造反出谋划策,严助本是亲幸之臣,乃私交诸侯,“如此弗诛,后不可治”。武帝从其议。“其治狱所巧排大臣,自以为功,多此类。”由于武帝推行外儒内法的治术,需要依靠张汤等人为之推波助澜;张汤也能迎合武帝旨意,虽用法严刻,亦附会儒术,礼遇文学之士,“由是益专任”。元狩二年(公元前2 年),武帝任命张汤为御史大夫。十余年间,由小吏升迁到三公。建议兴利张汤任御史大夫后,由于当时匈奴浑邪王降汉,赏赐甚多;大举出击匈奴,军费开支浩大;加之以关东地区连年水旱,流民需要安置、供给,因而国库空虚,财政困难。张汤秉承武帝旨意,想出了一套财政改革的办法,统一币制,“请造白金及五铢钱;笼天下盐铁;排富商大贾,出告缗令;锄豪强并兼之家,舞文巧诋以辅法”。针对当时财用不足情况,每上朝奏事,他都议论如何解决财政困难问题,往往谈论到傍晚,皇帝因有兴趣而忘了吃饭。当时的丞相碌碌无能,无所建白,充位而已,“天下事皆决于汤”,百姓骚动不安。虽然在财政经济上作了一些改革,但国家获利不多。因为“奸吏并侵渔”,营私舞弊,于是“痛绝以罪”。由是受到众人怨恨,“自公卿以下,至于庶人,咸指于汤”。但武帝对他仍然言听计从,倚之如左右手。他尝有病,武帝亲临其家探病,“其隆贵如此”。

    当时,武帝对匈奴大事征伐,匈奴请求和亲。武帝命群臣议论可否。博士狄山以为“和亲便”。武帝问其所以然。狄山列举高、惠、文、景之世采取和亲政策,“天下富实”,“今日陛下举兵击匈奴,中国以空虚,边民大困贫。由此观之,不如和亲”。武帝问汤,汤说“此愚儒无知。”显然是支持武帝兴功的态度。狄山反唇相讥,攻击张汤为“诈忠”。武帝怒形于色,问“吾使生居一郡,能无使虏入盗乎?”狄山答“不能。”又问“居一县如何?”对曰“不能。”复问“居一障间如何?”狄山自度辩穷,必定下吏处治,只好答道“能。”乃遣狄山乘障,过了一个多月,匈奴斩了狄山的头而去。自此以后,群臣震恐。

    招怨致祸田甲,原是张汤当小吏时的朋友。他见汤权势太盛,指责其过失,告诫之。张汤当了七年御史大夫,果然遭到杀身之祸。

    御史中丞李文同张汤原来有矛盾,在张汤部下,想要从文书中寻找其错误以中伤之。汤所亲信的廷尉史鲁谒居知道张汤心中不满,乃使人上书告发李文奸事,武帝令汤审讯,汤挟怨判文死罪。他本来知道这是鲁谒居令人告发的。当武帝问起上告变事缘何而起之时,汤假装吃惊说“此殆文故人怨之。”鲁谒居因病卧床不起,汤往探病,为其摩足。赵王因为张汤和鲁谒居曾经排挤过他,心怀怨恨,探知汤为谒居摩足,乃上书告发张汤为谒居摩足,“疑与为大奸”。武帝令廷尉追究其事,谒居病死,事情牵连其弟,其弟被囚禁于官狱。张汤曾来此狱,发现谒居弟被囚,想要暗中营救他,而表面上假装不予理睬。谒居弟不理解汤的用意,心中怨恨,便使人告发张汤同谒居合谋陷害李文之事。武帝令御史中丞减宣审讯这件事情。减宣与张汤不和,严加追究,尚未上奏,适逢有盗贼发掘埋在文帝陵园内的瘗钱,丞相青翟在上朝时与张汤约定在朝见天子时同时谢罪。到了天子面前,汤以为巡查陵园是丞相职责,与他无关,因而不肯谢罪。丞相谢罪后,武帝令御史追查此事,汤欲告丞相知道陵园事而不揭发,纵容盗贼,丞相听说,非常恐惧。

    三位长史朱买臣、王朝和边通过去都曾当过二千石的官,也都是因事贬官为丞相府长史。他们当二千石时,张汤还在当小吏。张汤曾多次以御史大夫代行丞相事,他知三长史原来都是贵官,故意凌辱他们,以部下僚属之礼待之,因此三长史都怨恨他。他们对丞相说,“始汤约与君谢,已而卖君,今欲劾君以宗庙事,此欲代君耳。吾知汤阴事。”因派狱吏捕捉、审讯与汤有关系的田信等人,令其供认与张汤勾结、汤欲奏请的事,信常先知消息,以囤积居奇致富,与汤均分。武帝听说此事,问张汤“吾所为,贾人辄先知之,益居其物,是类有以吾谋告之者。”汤既未申辩,也不谢罪。减宣又奏汤与谒居合谋事。武帝以为汤怀奸欺君,派遣使臣责问汤,汤自陈无此事,不服。武帝乃令赵禹责汤。赵禹对他说“君何不知分也。君所治夷灭者几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状,天子重致君狱,欲令君自为计,何多以对簿为?”意思是,你杀人甚多,现在应该明白自己审处。张汤乃上书皇帝,指出“然谋陷汤者,三长史也。”遂自杀。

    汤居官廉洁,死后家产所值不过五百金,皆得之于赏赐,别无其他产业。他的子弟准备厚葬,他的母亲说“汤为天子大臣,被恶名而死,何厚葬为!”乃以牛车送葬,有棺而无椁。后来武帝尽诛三长史,丞相青翟自杀。武帝对张汤之死深为惋惜,对其子张安世多加照顾,擢升其官;昭宣时竟至拜相封侯。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丞相有两长史,秩千石。”

    第二节杜周执法以“当时为是”

    汉武帝时代,以执法严刻著称的,除张汤外,还有杜周、赵禹、王温舒、义纵、减宣等人,其中杜周尤为突出。

    杜周(?—前95),字长孺,西汉南阳郡杜衍县(在今河南南阳市西南)人,出身小吏,甚有能名。义纵任南阳太守时,“以为爪牙”,推荐他为廷尉史(廷尉属官)。他为张汤服务,汤称赞之,官至御史。受命查办沿边郡县因匈奴侵扰而损失的人畜、甲兵、仓廪问题。他在查办过程中,严格追究造成损失的责任,很多人因此被判死罪。由于他执法严峻,奏事称旨,因而得到武帝的赏识,加以重用,同减宣更替任御史中丞十余年。

    杜周平素沉默寡言,老成持重,外宽柔而内深刻,史称“内深刺骨”,比起当时以严酷著称的其他一些“酷吏”,执法尤为严酷。当上廷尉之后,“其治大放(仿)张汤而善候伺”,即善于揣摩武帝的旨意,“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以便开释。有人责备他说“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这是批评杜周办案,不以法律条文为准绳,而以皇帝的意旨为转移。他回答说“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意思是,所谓法律,就是以皇帝意旨为准。

    诏狱的增加武帝后期,用刑益严。杜周任廷尉时,秉承武帝旨意,极严刻之能事。

    每年二千石以上官吏(指相当于郡守、九卿以上的官吏)因罪下狱的,前后达一百余人;加上各郡太守和丞相府、御史大夫府交付廷尉审讯的案件,每年不下一千余起。每一起案件所牵连的人数,大的案件达到数百人,小的案件也有数十人。办案奔跑的路程,近者数百里,远者数千里。案件既多,狱吏无法一一地详细审问,只得按照所告事实引用法令条文判罪,有不服的,便采取严刑拷打、逼取供状的办法来定案。于是,听说官府要逮捕的人,都吓得逃亡藏匿。有的案件拖延十余年之久尚未结案。当时告状的多给别人加上“大逆不道”的罪名,牵连到很多人,廷尉及京师官府所属的监狱所捕的人多至六七万人;加上执法官吏任意株连,有时多达十余万人。武帝所任用的官僚,则以其只是“诋严”而碌碌无能,以致“官事寖以耗废”。对杜周则少有肯定,讥刺其“从谀”,专以秉承上意邀功,猎取高位。

    杜周任廷尉数年,中间因事罢官,后又当上了掌管京师治安的执金吾,以“逐捕桑弘羊、卫皇后昆弟子刻深,天子以为尽力无私”,天汉三年(公元前98 年),升任御史大夫,太始二年(公元前95 年)病死。杜周为官大抵仿效张汤,但远不如张汤廉洁。张汤为廷尉、御史大夫十余年,临终家产“不过五百金”。杜周初为廷史,只有一匹装备不齐的马,为廷尉、御史大夫十余年,“家资累巨万矣”。杜周子孙相继为高官,终西汉之世,簪缨不绝。

    本节主要取材于《史记·酷吏·杜周列传》和《汉书·杜周传》。

    《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尉,掌徼循京师”,“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为九卿之一。第二十章司马相如司马迁司马相如和司马迁,是汉武帝时期的大文学家。司马迁还是当时的大历史学家,大天文学家。

    第一节司马相如及其文学成就司马相如的早年司马相如,字长卿,蜀郡成都(四川成都市)人②。少时好读书、击剑。因慕蔺相如的为人,自名相如。大约生于汉文帝初年。景帝元年(公元前5年),相如年在二十,“以訾为郎③,为武骑常侍,侍卫景帝。这个职位(秩六百石)对能文能武、年轻的司马相如是合适的,但他并不乐意。景帝七年(公元前50 年),梁王入朝,随从人员有齐人邹阳、淮阴枚乘、吴庄忌夫子等辞赋家。景帝不好辞赋,对他们并没有注意,而司马相如见到他们却很喜欢。司马相如托病辞去侍卫的职务,而以游士的身份,作梁国的宾客。梁王令司马相如与诸先生同游共处。他已有辞赋的修养,又与众多的辞赋家相处,他的创作**和才能自然地增长起来。过了几年,他写了一篇《子虚赋》,盛言齐楚两国国王奢侈田猎状况,借以讽谏梁王。又有《美人赋》,写司马相如与梁王对话,言己不好色之经历,以讽谏梁王。

    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44 年)梁王卒,游士们多散去,司马相如亦回成都。这时他已三十多岁,家居贫穷,无以为生,跟十多年前很不同了。司马相如应友人临邛(四川邛郲)县令王吉之招前往临邛,生出一段与临邛富人卓王孙寡女文君的爱情故事。文君夜奔相如,相如与之驰归成都。卓王孙大怒,不给文君钱财。文君与相如往临邛开酒店。文君卖酒,相如与奴婢一起,系长围裙,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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