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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望见其屋室甚大,曰‘壮哉县!吾行天下,独见洛阳与是耳。’顾问御史曰‘曲逆户口几何?’对曰‘始秦时三万余户,间者兵数起,多亡匿,今见五千户。’”以此言之,秦时的曲逆,几乎可以与洛阳比拟。燕、蓟《史记·货殖列传》云“夫燕,亦勃、碣之间一都会也。”其地“南通齐、赵,东北边胡,上谷至辽东。”这里“有鱼、盐、枣、栗之饶。北邻乌桓、夫余,东缩秽貉、朝鲜、真番之利。”《汉书·地理志》作“燕蓟,南通齐、赵,勃、碣之间一都会也。”由此可见,燕、蓟实为中原与东北少数民族及朝鲜半岛通商贸易的纽带。

    陶、睢阳陶,即今山东定陶;睢阳,即今河南商邱。战国时的陶位于齐、鲁、宋、卫之间,水路交通四通八达。古济水与菏水,在陶这个地方一横一纵地通过。由此可以西通韩、魏,南经睢阳而下江淮,东走齐、鲁。不仅地势平坦,水路密如蛛网。又河、济之间,素以产丝、漆著名,江淮则多鱼、盐,故司马迁称这里为“自鸿沟以东,茫砀以北,属巨野,此梁、宋也,陶、睢阳亦一都会也。”且以其地理形势而言,“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以物产而言,“河、济之间千树萩,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凡拥有者,“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因此之故,战国时之范蠡,助越败吴后“之陶”,于此“治产积居,与时逐”,“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②。到了汉代,定陶所在之济阴郡,辖县仅九个,而人口却达一百三十八万之多,定陶商业之盛可想而知。

    陈陈,即今河南淮阳县,曾一度作为楚国的都城。它同定陶、睢阳一样,是当时水路的枢纽之一。以物产而言,这里盛产漆,故《史记·货殖列传》云“陈夏千亩漆”,其富与千户侯等。又“陈在楚、夏之交,通鱼盐之货,其民多贾”,故工商颇发达。

    江陵(故郢都)

    江陵郢都,为楚国都城,也是当时西楚的经济中心。这里“西通巫、巴,东有云梦之饶”(《史记·货殖列传》)。《汉书·地理志》谓江陵“亦一都会也”。由于这里物产丰富,故昭帝时的文学之士在盐铁会议上说“荆、扬南有桂林之饶,内有江、湖之利,左陵阳之金,右蜀汉之材。”《汉书·地 均见《史记·货殖列传》。

    ② 均见《史记·货殖列传》。

    《盐铁论·通有》。

    理志》也说“楚有江汉川泽山林之饶。”是以郢都不失为江汉平原的一大都会。

    寿春、合肥寿春,楚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240 年)由陈徙都于此。其南即合肥,地处江、淮冲要之地,江、淮之潮水,从南北两方均汇于此,为南北皮革、鲍鱼及枫、柟、豫章等木材集散地。故《史记·货殖列传》云“郢之后徙寿春,亦一都会也。而合肥受南、北潮、皮革、鲍、木输会也。”

    吴吴,即今江苏苏州一带。处太湖平原,物产丰富。自古为煮盐,冶铸之地,货物集散之所。故《史记·货殖列传》云“自阖庐、春申、王濞(即吴王刘濞)三人,招致天下之喜游子弟,有海盐之饶,章山之铜,三江五湖之利,亦江东一都会也。”

    番禺番禺,今广东广州市。地处珠江水系的终点,又南临大海,交通海外诸国,故为岭南货物如龙眼、荔枝、葛布等集散之地。《史记·货殖列传》云“番禺,亦其一都会也。珠玑、犀、瑇瑁、果、布之凑。”《汉书·地理志》也说粤“地处近海,多犀、象、毒冒、珠玑、银、铜、果、布之凑。中国往商贾者,多致富焉。番禺其一都会也。自合浦、徐闻南入海”,可通今南洋诸国。

    颍川颍川(阳翟),即今河南禹县。《汉书·地理志》云“颍川,韩都,士有申子、韩非。”《史记·吕不韦列传》谓“吕不韦者,阳翟大贾人也。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可见战国时,阳翟商业即已发达。入汉之后,仍然不减,故《盐铁论·通有》载御史大夫桑弘羊称“郑之阳翟”,“为天下名都”之一。

    荥阳荥阳,地处黄河之滨,西通洛阳、长安,东连大平原,北距温、轵甚近,一向为郑国的商业要地。郑商人弘高,就曾活动于西去二周的商道一带。故秦曾在这里建立敖仓,储积大量粮食。楚汉之争,这里更是争夺的中心。自从凿通鸿沟,沟通了河、洛,东连洙、泗,把它同定陶、睢阳、陈乃至江淮一带都连结成一个商业贸易网。《史记》、《汉书》虽未曾突出记载此地的商业贸易发达情况,昭帝时的桑弘羊,却把“韩之荥阳”,列为当时“天下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名都”之一,与燕、蓟、温、轵、邯郸及二周并列②,足见也是秦汉时期的一个地区性都会。

    在上述大小都市里,主要居住着五类人一是皇族、官吏及其他富豪之家;二是官私手工业者及其家属;三是各类行商与坐贾;四是供一、三类人驱使、取乐或为之服务、消遣的被剥削依附人口;五是因各种原因而流寓城市的流动人口和乞丐等。其中一、三类人,大都过着花天酒地的糜烂生活。正如贾谊所说“今世以侈靡相竞”,“富人大贾嘉会召客者,认(黼绣)被墙”;供驱使的奴婢,也“为之绣衣丝履偏诸缘”,庶人“得为帝服,倡优下贱,得为后饰”;他们互彼之间,尔虞我诈,抢劫公行,“今其甚者,杀父兄矣。盗者剟寝户之帘,搴两庙之器。白昼大都之中,剽吏而夺之金。矫伪者出几十万石粟,赋六百余万钱。”他们再以盗窃来的官府财产,为自己买得高爵,或行贿而为使者,以致得以“乘传而行郡国”。有的囤积居奇,任意抬高物价,“操其奇嬴,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②。有的大放高利贷,再以其钱财,贱价收买货物,“贪贾三之,廉贾五之”,即使是其他杂业,也能获“什二”的利润③。钱财多了,他们除了“衣必文采,食必粱肉”外,还“■财役贫”,“役利细民”;更“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势吏,以利相倾,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缩”④。到了东汉,富商大贾的奢侈生活,更有甚于西汉。他们“奢衣服,侈饮食,事口舌而习调欺,..或以奸谋合任为业,或以游敖博弈为事。丁夫世不传犁锄,怀丸挟弹,携手遨游。或好取土作丸卖之于弹,外不可以御寇,内不足以禁鼠。..或作泥车、瓦狗,..诸戏弄小儿之具以巧诈。..或裁好缯,作为疏头,令工采画,雇人书祝,虚饰巧言,欲邀多福;或裂拆缯綵,裁广数分,长各五寸,缝绘佩之;或纺綵丝而縻,断截以绕臂;..或..裙襦衣被,费缯百缣,用功十倍。..以完为破,以牢为行,以大为小,以易为难。..今京师贵戚,衣服饮食,车舆文饰庐舍,皆过王制。..从奴仆妾,皆服葛子升越,筩中女布,细致绮縠,冰纨锦绣,犀象珠玉,虎魄瑇瑁,石山隐饰,金银错镂,麞麂履舄,文组綵褋,骄奢僭主,转相夸诧。..富贵嫁娶,车骈各十,骑奴侍僮,夹毂节引,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⑤直到汉末,那些“船车贾贩”的“豪人之室”,仍然是“妖童美妾,填乎绮室;侣讴妓乐,列乎深堂”。“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所以,秦汉的都市,大抵皆消费性城市,是剥削阶级享乐的场所,也是统治者发号施令之所在,而不是为整个社会经济创造财富和提供生产资料的市场。虽然也有个别城市主要由于交通便利,周围物产丰富和处于交通要道而形成的,但主要是商品的转运和流通场所,而不是商品的生产性城市。故秦汉城市虽众,商业虽盛,商人之获利虽多,却不能引起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甚至还是维护封建统治结构的补充物。

    ② 《盐铁论·通有》。

    《汉书·贾谊传》。

    ② 《汉书·食货志》。

    ③ 《史记·货殖列传》。

    ④ 《汉书·食货志》。

    ⑤ 王符《潜夫论·浮侈》。

    仲长统《昌言·理乱》。

    第三节里(坊)市制度由于我国古代的城市,大都附属于政治上的统治中心和军事上的要塞地区。因此,大部分城市的形成,往往首先是由于其在政治、军事上地位的重要性所引起。一旦人口集中,就有官府手工业与官府商业的出现。春秋战国以后,“工商食官”格局破坏后,私营手工业与私营商业兴起了。于是每一个政治中心与军事重地,就产生了固定性的市场,定期集散,凡从事商贾贸易之人,都必须集中于固定的市场内进行。因此之故,市场就成了一切奸伪者集中场所。故曹参为齐相将去时,曾“属其后相曰‘以齐狱、市为寄,慎勿扰也。’后相曰‘治无大于此乎?’参曰‘不然,夫狱、市者,所以并容也。今君扰之,奸人安所寄乎?吾是以发之。’”②这说明当时人把“市”与“狱”并列,而且都把它们当成容奸之所。正因为如此,在当时的城市建筑的布局方面,首先确定政权机构的中心地位,奠定“左祖右社”和坐北朝南的格局;然后是居民区,谓之“里”或“坊”,作豆腐块式的区域,用以围绕着政权机构;再是把居民区与市场分开,即坊、市分治。不论是“坊”(或“里”)还是“市”,都有一个固定不变的范围,其形状大体为正南正北的豆腐块式方块地区。其大小大体一致,四周均有围墙包围,各有一定的门径出入。“里”或“坊”有“里门”或“坊门”,有人专门监督里(坊)内居民出入,谓之“里门监”,像秦末的郦食其,就曾为陈留高阳的“里门监”。里(坊)内的居民,都不允许向街开门,出入总于里门。“市”也有“市门”,如秦之咸阳城,就有“市南门”与“北门”②。出入也有人监视。市场的集散与市门的启闭,都有固定的时间。市场内店铺排列成行,谓之次、肆或列肆。卖买皆市开而入,市罢而散。这种严格按照居民区与市区的坊市划分、商贾贸易只能在固定市场内进行、坊与市都有固定范围与固定形制的城市规划与管理制度,就是我国古代的坊市制度。

    在城市里设置固定市场的制度,战国时的秦国就已有之。《史记·秦始皇本纪》谓秦献公七年(公元前378 年),“初行为市”,便是建立固定市场于秦国都城之始。商鞅变法时的新都咸阳,也建立了固定的“市”场,故有“市南门”与“北门”的专设市门。《史记·吕不韦列传》亦载他以其所写《吕氏春秋》“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求有增损其书者。他之所以把《吕氏春秋》“布”之于市门所在,是由于这是人们出入必经之地,故可设想为固定市场。《华阳国志》载秦惠王命张若在成都“广营府舍,置盐铁市官并长丞,修整里阓,市张列肆”。据此,知“市”场之内有“列肆”即排列整齐的许多店铺,又有“里”有“阓”即门禁,还设有专门官吏主管之,可见其为固定市场甚明。《太平御览》卷八二七《资产部·市门》引《三秦记》,谓秦之“地市”有市“吏”,亦同于成都市肆之有“市官并长丞”。云梦秦简《金布科》有“贾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毋敢择行钱、布”的规定,更表明“市”为店铺集中之所在,而且排列整齐,还有“吏”监督。同律又云“择行钱、布者,列伍长弗告,吏循之不谨,皆有罪。”这更证明诸店铺,也同一般居民一样按什、伍组织编制户口,并设有“列伍长”,还实行② 《汉书·曹参传》。

    《汉书·郦食其传》。

    ② 《史记·商君列传》。

    连坐之制;另外有官吏经常巡视、监督。这种商贾的户籍,大约就是所谓“市籍”。《司空律》还规定“舂城旦出徭者,毋敢之市及留舍阓外;当行市中者,回,勿行。”意即刑徒外出服役时,不准前往“市”场,也不许在市门外停留;如果必须经过市场,也要折回或绕行,决不允许从市场通过。其所以这样规定,也许是为了防止刑徒逃亡。姑且不论是否出于这个原因,它证明秦有固定市场市制,却是十分明白的。

    汉代继承了秦的固定市场制度。汉初,高祖六年(公元前20 年),便在长安“立大市”。惠帝六年(公元前89 年)夏六月,又起“长安西市”②。由此可见,汉代的长安不止一个固定市场。后来,长安城内还发展到九个固定市场,《文选·西都赋》李善注引《汉宫阙疏》云“长安立九市,其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东。”又《三辅黄图》卷二《长安九市》目引《庙记》云“长安九市,各方二百六十六步,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东。凡四里为一市。致九州之人在突门。夹横桥大道,市楼皆重屋。”又云“当市楼有令署,以察商贾货财买卖贸易之事,三辅都尉掌之。”据此,不仅说明长安有九个固定市场,而且每市的大小一致,市内还有高楼,为了便于监视市内动态。长安九市,各有名称,其可查者有“东市”,其名见于《三辅黄图》卷二、《史记·日者列传》、《汉书·晁错传》及《汉书·食货志》等;有“西市”,其名见于《三辅黄图》卷二、《汉书·惠帝纪》、《汉书·食货志》及《太平寰宇记》卷二五引《郡国志》等;有“柳市”,其名见《三辅黄图》卷二及《汉书·万章传》颜注引《汉宫阙疏》;有“直市”,其名见《三辅黄图》卷二、《太平寰宇记》卷二五、《太平御览》卷一九一及《长安志》等;有交门市(在渭桥北头)、孝里市(在雍门东)及道亭市(在便桥东)等,均见《太平御览》卷八二七引《汉宫阙疏》。此外,据陈直先生考证,还有“高市”之名,有出土“高市”陶瓶可证。长安九市,直到东汉仍然如故,故张衡《西京赋》中,有“郭开九市,通阛带阓,旗亭垂立,俯崇百隧”之语。至于其他城市,也类皆如此。《续封泥考略》所收汉代齐鲁封泥中,有“左市”、“右市”、“南市”、“西市”等封泥;《考古通讯》创刊号载洛阳王城出土有“河市”二字的陶片;《三国志·魏志·牵招传》谓东汉邺城有“马市”。这一切,都表明汉代城市普遍存在设立固定市场的制度。

    汉代固定市场之内,也同秦时一样设有市门,以总出入;设有官吏,以司监督;更有高楼“旗亭”,便于监视;市内店铺集中,排列整齐,专为商贾居住之地。例如,司马迁的祖先司马无泽,曾为“汉市长”②;《续封泥考略》有“广陵市长”封泥;《汉印文字征》有“临菑市丞”封泥;东汉费长房“曾为市掾”。武帝时的官营商业,也“令吏坐市列肆,贩物求利”②。《汉书·食货志》称“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又平帝元 《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

    ② 《汉书·惠帝纪》。

    参见陈直《三辅黄图校证》。

    ② 《史记·自叙》。

    《后汉书·费长房传》。

    ② 《史记·平准书》。

    始四年(公元4 年),在长安“为方市阓门,周环列肆,商贾居之”③。班固《西京赋》有“九市开场,货别隧分”的说法。西汉中期,尹翁归曾“为市吏”④。西汉末年,梅福弃官隐于会稽,“变姓名为吴市门卒”⑤。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两汉时期的都会里都设有固定市场,市场内为商贾集中居住之地;且商贾按经营商品性质不同又划分为隧或肆,故有“货别隧分”的状况;市场有固定的市门,市门还有专人看守,如梅福之为“市门卒”即其一例。至于市内高楼,其上有“旗亭”。秦简《封诊式》简文,也谓秦的市场设有“亭”,上设“亭校长”、“求盗”等员,专司追捕盗贼之职。汉代的市场“旗亭”很可能即由此演变而来。今出土汉代市场画像砖中,有市门,出入者甚多,内有高楼,其上树一旗,大约就是“旗亭”的写照。

    市内的物价,也有官吏统一管理。秦时有“直市”,其所以如此命名,取其“物无二价,故以直市为名”。秦简《金布律》规定“有卖及买也,各婴其价;小物不能一钱者,勿婴。”其所以规定市内商品必须标明价格,正是统一物价的措施。汉武帝立平准之制,更是为了统一物价。汉末,王莽“奏定著令,又奏市无二价”,并令王孙卿“为京司市师,汉司东市令也”②。东汉初,因“长安铸钱多奸巧”,京兆尹阎兴以第五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市,伦平铨衡,正斗斛,市无阿枉,百姓悦服”③。所有这些,都是为了统一物价以稳定市场而采取的措施。

    市场的贸易,有固定时间。一般说来,交易均在白天进行。随着一天之内贸易**的不同,有的规定“一日三会”,有的“市曰四合”④。夜晚闭户,没有“夜市”。但是,随着商业的发展,东汉时已逐步出现了“夜籴”与“夜作”的情况。《太平御览》卷七三九引《风俗通》云“夜籴,俗说市买者当清旦而行,日中交易所有,夕时便罢。今乃夜籴,明其痴呆不足。”又《后汉书·廉范传》谓“建初中,迁蜀郡太守。..成都民物丰盛,邑宇逼侧,旧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灾。而更相隐蔽,烧者日属。范乃削前令,但严使储水而已。百姓为便。”所谓“夜籴”,自然是夜市的萌芽,“夜作”则为晚上加工从事手工制作之业。商贾贸易突破白天进行的束缚,已属是一大进步。甚至西汉之末还出现了突破固定市场的草市的萌芽。《太平御览》卷八二八引《三辅黄图》云“元始四年(公元4 年),起明堂、辟雍,长安城南北为令市,但列槐树百行为队,无墙屋,诸生朔望会此市,各持其郡所出货物及经书、传纪、笙罄、器物,相与卖买,雍容揖让,或议论槐下。”以此言之,这种“会市”,已显然不是固定市场,有点类似于南朝唐宋时的“草市”。与固定市场并存的,就是一般居民区——“里”或“坊”。秦汉城市的居民区,都称为“里”。如西汉渭城县(即秦之咸阳)治有“咸里”,《关中秦汉陶录》卷三。所载出土的西汉陶器,不乏“咸里周子才陶盒”、“咸③ 《太平御览》卷八二七引《三辅黄图》。

    ④ 《汉书·尹翁归传》。

    ⑤ 《汉书·梅福传》。

    《三辅黄图》卷二。

    《汉书·王莽传》。

    ② 《汉书·食货志》。

    ③ 《后汉书·第五伦传》。

    ④ 《后汉书·孔奋传》及注。

    里蒲奇陶尊”及“咸里高昌陶鼎”等名称,足证秦汉的城市有“里”。又《元河南志》称东汉洛阳城内有“里”。其他史籍及出土墓志中提到城市中有“里”者,更是不胜枚举。直到隋代,洛阳城内有“里一百三”②。但是,城市中的居民区里,到唐代一律改为“坊”。《元河南志》卷一宋代洛阳城内“凡一百二十坊”句下注文曰“隋曰里,一百三,市三,唐改曰坊。”从此以后,城市中的里都称为“坊”,“坊”与“市”合称即为“坊市”制度。据此,似乎唐之前无称城市之“里”为“坊”者,其实不然。《元河南志》卷二《晋城阙宫殿古迹》目下,列举当时洛阳城内的宫殿、街里名称时,其中就提到了显昌坊、修成坊、绥福坊、延禄坊、休征坊、承庆坊、桂芬坊、椒房坊、舒兰坊、艺文坊等坊名,同时也讲到了永安里、汶阳里、延嘉里、德功里、宜春里、白社里、步广里等里名。此外,在标目中,还“诸坊”与“诸里”并列,二者都见于《晋宫阙名》一书。由此可见,“坊”的名称,并非始于唐代,至少西晋洛阳城已有“坊”、“里”并存的情况。东汉时,虽无“坊”之名,但“里”实即“坊”。因此,秦汉时期把“市”与“里”截然划分,市为商业贸易区,里为居民区,彼此互不相涉和互不混杂的城市结构,就是秦汉时期坊市制度的梗概。这种制度,从本质上来说,它束缚了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反映出从政治中心、军事重镇而演变成城市的一些都会的共同结构。因此,随着后来商品的发展和由于经济原因而形成的城市的出现,必然将突出古代城市坊市分立的结构。

    参阅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第72 页。

    ② 《隋书》卷三○《地理志》中。

    第七章国内外交通自战国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开发国内外交通的必要。秦汉时期建立了封建**国家,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地方各级官吏都由朝廷直接任命,地方的军事、政治与财政、治安等情况要及时报告朝廷,朝廷的政令也要及时传播各地。特别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像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所说的“山西”、“山东”、“江南”及“龙门、碣石北”等不同经济区的存在和彼此之间的不平衡性,不仅有必要开发交通,而且也有条件发展交通事业。因此,秦汉时期又是我国国内外水陆交通路线的开创期和奠基期。第一节秦的水陆交通和直道、弛道的修建秦的陆路交通,首要的是以直道、驰道为干线的交通。

    早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初,为了形成以咸阳为中心的陆路交通网,便在昔日因经济的交流而自然形成的国内交通路线的基础上,兴建了从咸阳通向全国各地的陆路交通干线,这便是驰道与直道。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年)统一六国,次年,便下令在全国范围内“治驰道”。驰道的修建不止一条路线,大约凡是始皇出巡全国各地时经过的地方,大都有驰道的修筑。故《汉书·贾山传》载其在《至言》中说始皇“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始皇曾于二十七年“巡陇西、北地,出鸡头山,过回中焉。”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立石,..乃遂上泰山,立石。”同年,又“并勃海以东,过黄腄,穷成山,登之罘,立石颂秦德焉而去。南登琅邪,..作琅邪台,立刻石。”同年,“始皇还,过彭城。..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上自南郡由武关归。”二十九年,“始皇东游。至阳武博浪沙中,为盗所惊。..登之罘刻石。..旋,遂之琅邪,道上党入。”三十二年,“始皇之碣石,..刻碣石门。”三十七年,“始皇出游,..行至云梦,..浮江下,观籍河,渡梅渚。过丹阳,至钱唐。临浙江,..上会稽,祭大禹,望于南海。..还过吴,从江乘渡。并海上,北至琅玡。..自琅邪北至荣成山,..至之罘,..遂并海西,至平原津而病。”于此可知,始皇巡行的大致路线,西至陇西,东达海滨,东南至江、浙、福建,南面至衡山,北至上党、碣石。其所到之处,必有驰道的修建。可见,这时已形成从咸阳向西、向北、向东、向东南和正南的驰道网。

    驰道的规模,“道广五十岁,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为驰道之丽至于此。”②由于驰道修筑雄伟牢固,以致汉代还完好无损,甚至到了明末清初,还有遗址保存。顾祖禹曾说“湖广永州府零陵县有驰道,阔五丈余,类大河道。《史记》秦始皇命天下修驰道,以备游幸,此其旧迹也。”由此不仅可以看出驰道修筑之牢固持久,而且表明始皇未到之处,亦有驰道的修筑,南方、北方,并无例外。故《晋书·地理志》载,始皇于南方设郡县的同时,也开道通路,“自北徂南。入越之道,必由岭峤,时有五处,故曰五岭。”可见交广地区也修建了驰道。

    驰道之外,秦始皇还修建了直达咸阳的“直道”。直道始建于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2 年)。史称这年始皇“除道,道九原抵云阳,堑山堙谷,直通之”②。《史记·六国年表》及《蒙恬列传》,均谓“道九原,通甘泉”或“直抵甘泉”,因甘泉宫在云阳之故。据《蒙恬列传》,修直道之争,系蒙恬主持,道长“千八百里,道未就”,似乎没有修成。但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0 年)死于沙丘后,即“从井陉抵九原。..行从直道至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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