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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编传记(下)

    第一章管仲、子产、晏婴、叔向春秋时期,社会动荡,列国卿大夫不乏贤能,因时乘势,显名当世。齐之管仲、晏婴,郑之子产,晋之叔向,都是当时政治家中影响较大的人物。第一节管仲管仲相齐以前管仲,名夷吾,颍上(今安徽颍上县)人。生年不详。卒于公元前45年。相传,他是姬姓后人,父名管严②。

    春秋初年,齐襄公荒淫无道,弟兄们纷逃国外。公子纠,由管仲、召忽辅佐,奔往鲁国。公子小白,由鲍叔牙辅佐,奔往莒国。管仲和鲍叔牙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们早年曾共同经商。在分钱时,管仲常多拿一些。鲍叔牙知道他家有老母,需要钱花,不以为贪。他曾给鲍叔出过主意,后多失败。鲍叔牙认为,不是主意不好。而是时机不成熟。管仲作过三次小官,都被辞退。鲍叔牙认为,这是国君不贤明,不是他不能干。管仲打仗,总是中途逃回。鲍叔牙认为,这不是胆小,而是不愿在那些权力斗争中白白送死,而且家有老母,也需人奉养。

    公元前8 年冬,齐襄公被杀。大夫高傒派人迎接小白继位,鲁国听到了襄公的死讯,发兵送公子纠回齐,并派管仲带领军队拦截从莒回来的小白。管仲截住了小白,并射了一箭,射在小白的带钩上。小白装死,管仲信以为真,赶紧使人报鲁。鲁国送公子纠的兵马闻讯后,情绪松懈,行动迟缓,走了六天才赶到齐国都城临淄。这时,小白已当上了国君,就是齐桓公。

    齐桓公即位,便发兵抗鲁。后来鲁国应齐国的要求,杀了公子纠,逼迫召忽自杀,管仲被囚禁。

    齐桓公打算任用鲍叔牙为相,鲍叔牙却极力推荐管仲。他对齐桓公说臣不若夷吾者五。宽惠柔民,不若也。治国家,不失其柄,不若也。

    忠信可结于百姓,不若也。制礼义可法于四方,不若也。执枹鼓立于军门,使百姓皆加勇,不若也。

    尽管齐桓公难忘一箭之仇,但他为了图霸,用人心切,终于采纳了鲍叔牙的意见,任命管仲为相。管仲对于鲍叔牙的知已情谊和让贤的品格,始终念念不忘,他感叹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②司马迁在《管晏列传》里赞叹说“鲍叔既进管仲,以身下之。“天下不多管仲之贤,而多鲍叔能知人也。”

    管仲相齐桓公,有四十年。史称“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卒成齐的霸业,使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的第一个霸主。

    《史记·管晏列传》。《盐铁论·相刺》说“越人,夷吾。”

    ② 《史记正义》引韦昭云“夷吾,姬姓之后,管严之子”。不知何据。 见《国语·齐语》。

    ② 见《史记·管晏列传》。

    管仲相齐和齐的霸业管仲相桓公,成齐的霸业。其主要的功绩,一在于促进齐之富强,一在于“尊王攘夷”,取得成就。

    《史记·管晏列传》“管仲既任政相齐,以区区之齐在海滨,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与俗同好恶。”这是利用齐在地理条件上的优势,顺应人民的意愿,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齐带山海,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采布帛鱼盐。”齐的地理条件,既宜于农耕,又宜于桑麻,而人民善于纺织,又有鱼盐之饶,也便于贸易。这是齐在经济结构上的传统特点。从齐在周初建国以来,就是这样。齐太公在齐的主要措施,就是“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②管仲通货积财”,就是利用土地的肥沃发展农业桑麻,利用纺织和鱼盐经营的传统以发展手工业和商业。所谓“货”,即指手工制品和货币,而纺织品为大宗。所谓“财”,指土地所出而以谷类为主。《汉书·食货志》说“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大学》说“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这都略可见“财”“货”的关系。通货积财是加强齐国图霸的经济条件,同时也是“与俗同好恶”之一重要内容,是富国强兵的根本大计。

    《管晏列传》又称述管仲的论议“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故论卑而易行。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这是管仲从多方面论述他的政治见解和施政方针。首先,把仓廪实和衣食足放在第一位。仓廪实,是解决国家的储备问题。衣食足,是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其次,君上要遵守法度。这样,可以保持君上的亲属之政治地位的稳定,也可以保持政局的安定。再次,虽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但“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礼义廉耻的道德教育仍是维护国家生存的重要支柱。复次,政令必须坚决贯彻。“下令如流水之原”,就是说,政令的下达,如水流平原,不可阻挡。但须注意到令顺民心,才能顺利易行。最后,“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这还是一个“与俗同好恶”的问题。管仲的这些见解和方针,表明他为国设想的周详,也反映他向法家前进的走向,但还说不上是变革,还不同于后来法家的变法活动。

    在施政方针的指引下,管仲设盐官煮盐,设铁官制农具。对农民“无夺其时”,“相地衰征”。对市场,“贵轻重,慎权衡。”

    为了“定民之居,成民之业”,管仲分全国为二十一乡,其中工商六乡,士十五乡。工商专心本业,免服兵役。士乡即农乡,平时农夫耕田,战时当兵。士乡规定“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焉,以为军令。”每家出兵一人,“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之。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里有司帅之。四里为 《史记·货殖列传》。

    ② 《史记·齐太公世家》。

    《国语·齐语》。

    连,故二百人为卒,连长帅之。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五乡一帅,故万人为一军,五乡之帅帅之。”这是兵农合一的劳动力编制,对于加强齐的国力当然起不小的作用。

    管仲相桓公,制定了“尊王攘夷”的策略,对于团结友邦、打击敌对势力,提高本国在列国中的地位,收到显著的效果。《韩非子·有度》说“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荀子·仲尼》说他“并国三十五”。据统计,齐桓公在位的四十余年间,齐会盟诸侯二十六次,用兵二十八次。这都有管仲的功劳。

    公元前 年,邢(今河北邢台县)受到翟人的侵袭。管仲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齐派兵救邢,使邢免于亡国。为了使邢国不再受翟人的威胁,齐帮助邢国迁徙到夷仪(今山东聊城县),并为它筑了城。公元前0 年、翟人灭卫,杀了卫懿公。卫国只剩了男女七百三十个人,添上其、滕两邑的居民,刚凄满五千人,逃到曹(今河南滑县),立戴公。齐派兵替卫国戍守曹邑,并且赠送卫君许多东西。戴公死,弟文公立,齐又带领诸侯的军队为卫国修筑楚丘城(今河南滑县),把卫国迁到这里。救邢,存卫,是齐的两大功业,“邢迁如归,卫国忘亡”;阻挡了翟人的南侵,为诸夏作了屏藩,在诸侯国间取得了信誉。

    乘着齐国抵御北翟的时候,已向黄河流域扩展的楚国,不断征伐郑国。

    公元前5 年,齐桓公率领齐、鲁、郑、陈、卫、许、曹等国联军侵蔡伐楚,进兵召陵(今河南郾城县),迫使楚向周王纳贡。这是齐国霸业的一个高峰。管仲病了。齐桓公问他群臣中谁可以为相?管仲说最了解臣的是国君。桓公又问易牙、开方、竖刁,这三个人怎么样?管仲回答说,这三个人都是没有人性的小人,千万不要亲近他们!管仲死,桓公没有听管仲的话。后来,这三个人趁齐桓公病危的时候,专权作乱,对齐国的危害很大,齐的霸业也就衰落了。但管仲的历史影响还是相当久远。故孔子称道他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管子》书世传《管子》书,内容复杂,不是管仲一家之言,也不是杂家自成体系之作,而是多家学说的汇集。但书中关于管仲言行的记述不少,其中一些篇章的内容传世已久,并有久经认为管仲的作品。

    《论语》所引管仲有三归。反坫等,皆可从《管子》书中见到。《孟子》书中,曾引用过齐桓公与诸侯会葵丘的记事,其中如“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尊贤育才以彰有德”,“士无世官,无专杀大夫,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②等内容,也均见《管子》书《大匡》、《霸形》等篇。

    战国末年,《韩非子·五蠹》说“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在《韩非子》中,有引用《管子》中的地方,如《难三》“管 《左传》,闵公元年。

    《论语·宪问》。

    ② 见《孟子·告子下》。

    子曰‘言于室,满于室,言于堂,满于堂,是谓天下王。’”又“管子曰‘见其可,说之有证见其不可,恶之有形。赏罚信于所见,虽所不见,其敢为之乎?见其可,说之无证,见其不可,恶之无形,赏罚不信于所见,而求所不见之外,不可得也。’”分别见于今《管子》的《牧民》和《权修》,而文字烦简不同。

    《史记·管晏列传》说“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详哉其言也。既见其著书,欲观其行事,故次其传。至其书,世多有之,是以不论,论其轶事。”既然在司马迁时《管子》书是“世多有之”,他见到的《管子》,当是汉代容易见到的书,而上述诸篇为管仲自著,也应是司马迁时一种公认的看法。

    看来,《管子》书是研究管仲必读的书,但须谨慎汲取,最好在使用时取得旁证。

    第二节子产子产执政以前子产,郑穆公之孙,子国之子,名侨,子产是其字。又字子美。他的家族就是“七穆”之一,即所谓“国氏”。公子之子称公孙,故他又叫做公孙侨。以父为字,故又叫做国侨。

    子产的生年不详。郑简公元年,公元前55 年,子国、子耳侵蔡。蔡是楚的与国,所以郑侵蔡必然会引起晋楚之争。《左传》襄公八年记载此事说“郑子国、子耳侵蔡,获蔡司马公子燮。郑人皆喜,唯子产不顺。曰,“小国无文德而有武功,祸莫大焉。楚人来讨,能无从乎?从之,晋师必至。晋楚伐郑,自今郑国不四五年,弗得宁矣。”后来,事实果如子产所说那样。子产当时还是童年,他的父亲子国一听到这话,就斥责说“童子言焉,将为戮矣!”按古代5 岁到9 岁之间都是童年,我们假定子产这时就是十九岁,那么,子产当生于公元前584 年,即郑成公元年。

    子产的卒年,《左传》与《史记》记载也有出入。据《史记·郑世家》说,子产于声公五年卒,《循吏列传》又说子产治郑二十六年而卒。考之《左传》,子产自简公十二年为卿(公元前554 年,鲁襄公十九年),二十三年执政(公元前543 年,鲁襄公三十年),至定公八年卒(公元前522 年,鲁昭公二十年),共计前后三十二年。若单以执政论,则治郑只有二十三年,与《循吏列传》所云,相差不多。倘照声公五年(公元前49 年)卒计之,则前后达五十九年。单就执政而论,则治郑当在四十八年以上。《循吏列传》与《郑世家》比较,相差至二十余年之久。考定公八年以后,执政者已为子太叔,而献公九年以后,执政者又为驷颛。声公五年,执政驷颛卒。司马迁可能误驷颛为子产了。故《左传》以子产于定公八年卒,可能是正确的。这样,子产生于公元前584 年,卒于前522 年,享年六十二岁。

    关于子产的少年时代,我们今日几乎一无所知。不过,他既然是生长在贵族家庭里的公孙,必定从小受到良好的诗礼教育,这在他所论侵蔡事件中就可以看得出来。当时,他还是“童子”,就已有这样的政治见识了。他办理外交时,引用诗礼,非常得体,既可见他的智慧学识,又充分显示他的才华。

    郑简公三年(公元前53 年),正值子驷当国,郑国发生了一起重大的政治暴乱。子驷被暴徒杀死了,子产的父亲子国也牺牲了。当时子产大约二十二岁,他勇敢地组织国人,抵抗暴徒。他帮助了在子驷以后当国的子孔,平定了乱事。

    简公十二年(公元前554 年),子孔与子驷一样专断独行,国人不满。

    是年,国人又杀死子孔。子展继位当国。子产为卿,开始了从政的生活,但他尚未插手于内政,而做了几件漂亮的外交活动。

    简公十五年(公元前55 年),晋国以盟主的身分命郑往晋朝聘。晋平公问郑国何以从楚。子产说在晋先君悼公九年,我寡君(简公)于是即位。即位八月,而我先大夫子驷从寡君以朝于执事(指晋侯)。执事不礼于寡君。寡君惧,因是行也。我二年六月朝于楚,晋是以有戏之役。楚人犹竞,而申礼于敝邑(郑国自称),敝邑欲从执事,而惧为大尤,曰晋其谓我不共有礼,是以不敢携贰于楚。我四年三月,先大夫子 又从寡君以观衅于楚,晋于是乎有萧鱼之役。谓我敝邑迩在晋国,譬诸草木,吾臭味也,而何敢差池?..间二年,闻君将靖东夏,四月又朝,以听事期。不朝之间,无岁不骋,无役不从。以大国政令之无常,国家罢病,不虞荐至,元日不惕,岂敢忘职?大国若安定之,其朝夕在庭,何辱命焉?若不恤其患,而以为口实,其无乃不堪任命,而翦为仇雠,敝邑是惧。其敢忘君命?

    委诸执事,执事实重图之。这番话的前段历叙自悼公以来郑国与晋国友好的关系,虽然有时不能不“有贰于楚”,那也是因为晋国没有尽到保护小国的责任。后段的语气由委婉而转入严厉,大意说你们大国如果能够安定小国,那小国自然会朝夕去朝见晋庭。如果不怜恤小国的祸患,实际上是为了他项问题——如货贿,口头上却说是征朝,那么,小国负担不起剥削,就要变成仇雠,这是小国感到忧虑的事情。晋侯听了子产这番话之后,自知理屈,再也不责备郑国了。

    郑简公十七年(公元前549 年),子产寄信给晋范宣子,劝他减轻盟国对盟主纳币的负担。这也是一篇著名的有声有色的外交文件。原信说子(指范宣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汝,无贰尔心。”有令德也夫!宣子得信后,便不得不减轻诸侯贡物的负担。

    这时,因为吴的强盛,在今长江淮水流域一带吴楚不断发生战争,楚国疲于奔命。晋在中间起着挑拨离间的作用。楚自平王以后,已经无力经营北方,因而郑国在外交上渐渐倾向于晋,同时为晋伐陈蔡许等从楚的小国。简公十八年(公元前548 年),子展、子产帅师入陈。陈败。陈侯只好穿着丧服,怀抱社主,群众男女也分别系着绳子,作为俘虏,去欢迎郑国的军队,陈几乎灭亡。这次郑的入陈,原是为了讨盟主晋国的欢心,所以子产一待战争结束,便去向晋报捷。晋人间子产“何故侵小?”这大概是晋怕郑强大的缘故。子产也反问说“今大国多数圻矣(意为土地不断扩大),若无侵小,何以至焉?”

    子产在外交上的成功,当然也不是只凭他的口才,而是由于他对当时的形势、各国的实力,都能了如指掌,因而能从容进退。简公十九年(公元前547 年),楚为了替许报仇,起兵讨伐郑国。郑人准备抵抗。子产却说“晋楚将平,诸侯将和,楚王是故昧于一来(意即贪功一来),不如使逞而归(逞,快也),乃易成也。”子展听从了子产的意见。后来楚师来到郑国耀武扬威了一番,便班师而回。郑国没有抵抗,也没有导致战争。

    郑简公二十年(公元前547 年),这一年由宋向戌发起第二次弭兵大会。这次大会参加的,有齐、秦、晋、楚、鲁、郑、陈、蔡、许、曹、卫等国。当时中原诸侯各国内部都发生“公室卑弱,大夫专政”的现象。长期的争霸战争,互相砍杀,弄得“夫妇男女,不遑启处,”民生凋敝已极。小国固然受害最深,大国也弄得精疲力竭。楚国虽无大夫专政的局面,但是吴在边境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上的扰乱也使它穷于应付。因此,当时诸侯各国都有休兵停战的共同要求。大会期间虽然晋、楚、齐、秦四个大国之间发生一点矛盾,但是大会之后,晋楚两国与中原诸侯之间竟维持和平达四十年之久(自鲁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54 年,到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 年)。

    晋赵武自宋参加弭兵之会以后,经过郑国。郑简公亲自举行宴会,欢迎赵武。赵武有意试探一下郑国的态度,请郑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太叔、印段、公孙段赋诗。最后子产赋《隰桑》之诗曰“隰桑有阿,其叶有幽。既见君子,德音孔胶,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赵武说“武请受其卒章。”简公二十二年(公元前544 年),吴季札聘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互相赠答。他对子产说“郑难将至,政必及子。子为政,慎之以礼”②。他已预料到子产将执政了。郑裨谌也对子产寄托很大的希望。

    次年(公元前543 年),子产有事到晋国去,见到晋叔向。叔向问到郑国强族驷氏、良氏之间的斗争。子产没有表态。后来驷带(驷氏)率国人讨伐伯有。子产说“兄弟如及此,吾从天所与。”他依然没有左右袒。伯有死后,他枕股而哭之,并且以礼把伯有的尸体埋葬了。驷氏的人要打子产。子皮劝止他们,说“礼,国之干也。杀有礼,祸莫大焉。”③这年,应该轮到子皮执政。但是他保荐子产执政。子产推辞说“国小而逼,族大宠多,不可为也。”但子皮竭力支持他,终于接受了执政④。子皮是属于罕氏强族,他没有参与驷良之间的斗争。子产执政以后的内政外交活动,都得到子皮的支持。因此子皮死时,他不禁失声而哭,说“我已,无为为善矣!唯夫子知我!”

    子产执政期间的内政外交还在子产年轻时,有一次他问然明“为政”。然明回答说“视民如子。见不仁者,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子产很同意他的见解,并去告诉子太叔。子太叔就是子产执政以后的继承者。

    又有一次,子太叔“问政”于子产。子产回答说“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朝夕而行之,行无越思,如农之有畔,其过鲜矣!”②这话比然明所说,似乎要更稳重些。后来子产执政,他的内政外交基本上按照他的这个言论去做的。

    简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43 年),子产从陈结盟回来,他对郑大夫们说“陈,亡国也,不可与也。聚米粟,缮城郭,恃此二者而不抚其民,其君弱植,公子侈,太子卑,大夫敖,政多门,以介于大国,能无亡乎?不过十年矣”③。这种情形,与子产自谓郑“国小而逼,族大宠多,不可为也”无何不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②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③ 《左传》,襄公三十年。

    ④ 《左传》,襄公三十年。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②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③ 《左传》,襄公三十年。

    同,虽然陈当时确比郑要弱小得多。由子产对陈的评论看来,他是有意维护公室的权力,而反对私家贵族的“政多门”的现象。

    在子产刚执政前,驷良方争,他并不左右袒。这可能是他自己感到政治力量还不稳固的缘故。在“七穆”的强族中,以驷良两族最为强横。后来,良氏被驷氏赶出国外,不久又被杀死了,从此驷氏独强。简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 年,公孙楚(游氏)与公孙黑(驷氏)为争夺一个女人而发生斗争,公孙黑表现得更加横蛮。子产反而把公孙楚放逐出国。董隧之盟,罕虎等六族私盟,公孙黑知道了,硬要参加。子产也不加讨罪。这样过了一年,公孙黑将作乱,其族人和诸大夫都反对他。子产乘机把公孙黑处死。驷氏强族才稍衰。

    其次,丰氏罕氏也很强大。子展、子皮即属罕氏,是子产执政的支持者。子产执政不久,丰卷要求田猎一次以便获取新鲜禽兽作为祭祀品。子产说“唯君用鲜,众给而已”,没有答应。丰卷便准备动武,赶走子产。子皮又支持子产,丰卷反而被迫逃奔晋国。子产把丰卷的田里全部保存起来。三年后,丰卷回国,子产又把田里,包括三年内田里的收入,归还给丰氏。由此可见子产对贵族的曲意回护了。西周时土地本是王有的,但是贵族既然可以长期占有,实际上也就等于私有了。此由丰卷的田里一例可以看出。

    但是也有相反的例子,郑简公三年,公元前539 年,公孙段相郑伯骋晋,晋平公很喜欢他,把州的一块土地赐给公孙段。但是这块土地(在晋郑交界之处)已经历过多次主人,韩宣子、范宣子、赵文子三家又争着要它。所以公孙段一死,子产劝公孙段的儿子丰施把这块土地归还晋国。丰施已同意了。当时晋韩宣子执政,子产对韩宣子说“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而赐之州田,今无禄早世,不获久享君德,其子弗敢有,不敢以闻于君,私致诸子。”这就是土地只能占有的例子。当然,如果这块土地原是郑国的土地,那么丰施继承其父是理所当然的。

    自弭兵之会以后,晋楚之间保持和平。子产是比较亲晋的,他为卿时就曾数次骋晋。由于他的外交辞令和利用周礼,他在朝骋和轻币等问题上,都给郑国争得光彩。执政以后,他也几次赴骋,可以算是礼仪性的。郑定公元年,公元前529 年,晋会诸侯于平丘,子产和子太叔相郑赴会。鲁、周、齐、宋、卫、曹、莒、邾、滕、薛、杞、小邾等也都参加了。这却是一次重大的会盟。在开会前一日(七月癸酉)先举行朝晋礼。子产命外仆(官名)速张幄幕,子太叔止之,使待明日。到了晚上,子产听说子太叔还未张幄幕,使速往,却无余地了。仅此小事,也可见子产的外交经验和才能都要比子太叔为高明。次晨甲戌,会盟典礼开始,而又发生“争承”问题。《正义》解释承,就是贡赋,言诸侯所出贡赋,各国按照班爵大小而有不同。子产认为郑是伯男,不该与公侯同列。子产根据周礼,说了下面的一番话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位也)。列尊贡重,周之制也。卑而贡重者,甸服也。郑伯,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贡(言郑国在甸服外爵,列伯子男,不应出公侯之贡)惧弗给也,敢以为请。诸侯靖兵,好以为事,行理(使人通骋问者)无月不至,贡之无艺,小国犹缺,所以得罪也。诸侯修盟,存小国也。贡献无极,亡可待也。存亡之制,将在今矣。子产理直气壮,自日中以争,至于昏。晋人终于不得不答应。结盟之后,子 《左传》,昭公十三年。

    太叔责怪子产,他说“诸侯若讨,其可读乎?”子产回答说“晋政多门,贰偷之不暇,何暇讨?国不竟亦陵,何国之为!”子产对于当时晋国六卿专政的情形,是很清楚的。据说,后来孔子听到子产为国争承的事情,赞叹说“子产,君子之求乐者也。且曰合诸侯,艺贡事,礼也。”②郑定公四年(公元前52 年),晋韩宣子骋郑。郑伯欢迎他,举行宴会。郑大夫孔张后到,立于客间。掌司仪的纠正了他。孔张走到客的后面,客不让进去。他到挂乐器的地方站着。这种失礼的行为是要被贵族阶级所讪笑的。郑大夫富子因此向子产谏议道“国而无礼,何以求荣?孔张失礼,吾子之耻”。他是想子产惩罚孔张,以讨好于大国的权臣,子产为了保持郑国的尊严,很不高兴富子的媚外态度,怒斥了富子一顿。

    又,晋韩宣子有一只玉环,另一只在郑国的商人那里,因此他趁骋郑之际,要求子产给他配成一对。这本是韩宣子的私事,但郑国子太叔、子羽等怕得罪于晋,不得不要求商人给他。独子产不肯。他说,政府与商人世有盟誓“尔(指商人)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所以他不能为韩宣子强迫商人一定要卖给韩宣子。子产接着严正地说“今吾子(韩宣子)以好来辱,而谓敝邑强夺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诸侯,必不为也。”韩宣子听了子产的话,再不敢要玉环了,说“起(宣子名)不敏,敢求玉以徼二罪(失诸侯和鄙郑国),敢辞之。”此与上事同样,子产维持了郑国的尊严②。

    这时期,子产对于楚国也保持和平的关系。简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年,楚公子围骋于郑,且娶于公孙段氏。将入馆舍时,郑发现楚人带着兵器,使行人(办外交的)子羽与楚交涉。公子围让步,倒挂着弓衣(橐)以示无弓,进入馆舍,迎接新妇。这件事虽由子羽出面交涉,实际上也是子产的意思③。

    当时,正值楚郏敖在位,公子围篡位的野心已日益暴露。他使公子黑肱、伯州犁在郑边境修筑犨、栎、郏三城,郑人害怕起来。子产知道公子围的目的是在转移国人的目标,而不是真正要攻郑,所以他说“不害,令尹(指公子围)将行大事(言将弑君)而先除二子(指黑肱及伯州犁)也,祸不及郑,何患焉!”这年冬,公子围果然弑死郏敖自己即位,是为灵王。由此可见子产对于当时列国形势是瞭如指掌的,所以他能断定公子围筑城的目的不在郑国。

    简公三十年(公元前53 年),楚公子弃疾赴晋过郑。郑罕虎、子产、游吉从郑伯在相欢迎他。弃疾很有礼貌,见郑伯以马八匹作为礼物,如见楚王一样,见子皮(罕虎)如上卿,以马六匹作为礼物,见子产以马四匹,见子太叔以马二匹,各如其分。并且下令他的随从士兵,不刍牧,不进入田中,不砍伐树木,不强买等等。这是过去楚人进入小国境内所没有过的现象。因此子皮、子产、子太叔推测弃疾将有为王的野心。后来灵王被弑,公子弃疾为王,是为平王。这个例子同样说明子产能够洞察列国形势,所以料事如神。② 《左传》,昭公十三年。

    《左传》,昭公十六年。

    ② 《左传》,昭公十六年。

    ③ 《左传》,昭公元年。

    《左传》,昭公六年。

    子产的三项改革子产政治生活上最大的成就,是他执政后立即进行的三项改革。

    第一项是田制的整理、改革。《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此事云(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大人之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

    这次田制改革实际是二十年前子驷“为田洫”的继续。《孔疏》解释“为田洫”说“为田造洫,故称田洫。此四族皆是富家,占田过制。子驷为此田洫,正其封疆,于分有剩则减给他人,故正封疆而侵四族田也。”《孔疏》的解释是正确的。《左传》记述子产的改革特别说“大人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一语也可证明。这就是说,春秋以后原来的井田制已经逐渐破坏了。破坏的原因就是有一些贵族“占田过制”,不但原来的公田已由贵族占有而变为私有,而且农民的私田也可能被他们所掠夺,从而代耕公田也就成徭役剥削了。这自然会引起广大的人民和一部分没落的贫穷贵族(包括“士”在内)的不满。而这种改革必然会牵涉到既得者的利益,子驷那次改革的失败,就是四族丧田者引起来的暴乱。故子产改革之后一年,舆人之诵曰“取我衣冠而褚(贮)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这几乎又要酿成与二十年前同样的暴乱。《左传》记载那次暴乱,特别引用《郑书》称“盗”者并非大夫,因此“舆人”可能主要指“士”(上文“大人”指大夫,见杜注)。他们是有田的(即所谓“士食田”)。也有“隶子弟”(见《左传》桓公二年)。因此,舆人之诵说“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他们中间必定也有占田过制的,因而也必定有没落的贫穷的人。三年之后,大概是因为生产发展了,而且土地不均的现象停止了,他们就普遍地对子产的改革表示拥护,所以舆人之诵说“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

    子产这次改革,恐怕是整理多于改革。因为从“都鄙有章,上下有服”

    看来,他并不废除国野(乡、遂)的制度。服,不是车服,而是服役之服,即所谓“上所以事神,下所以事上”的等级服役制度。

    第二项改革是“作丘赋”。这是在郑简公二十八年(公元前538 年),距他的作田洫的改革只五年,距鲁国作丘甲则晚五十二年。《谷梁传》对鲁作丘甲说“甲,国之事也,丘作甲,非正也。..甲,非人人之所能为也,丘作甲,非正也。”按丘本是被征服部落的地区,他们是不服兵役的,因而也无作甲的义务。现在鲁国统治阶级要被统治的野人也制作甲,当然是“非正”的,郑作丘赋,大概与鲁作丘甲相同。就是说,郑国统治阶级从此也要丘所在的被统治阶级供应军赋了。赋本包括车马、甲盾、徒兵等等,所以郑作丘甲与鲁作赋并无不同。这是春秋以来由于战争的频繁,各国普遍地有加赋的趋势。统治阶级不一定预料到,这样一来,国野的界限却不知不觉地取消了。

    子产这次改革,同样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这是必然的。如国人谤之曰“其父死于路,已为虿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子产毫不动摇,他说“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吾不迁矣。”这种坚定的意志,是春秋时期的政治家所少有的,也就是他所以成功的原因。

    第三项改革,是铸刑书。这是在郑简公三十年(公元前53 年)。它与晋铸刑鼎应该相同,而时间上却早于晋国二十三年(前53 年),《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云“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这是我国文献上第一次明确用铁的记载。虽然郑铸刑书是否铸在铁铸的刑鼎上,不能断定,但既然说“铸”,很可能也是铁鼎,郑铸刑书,晋叔向写信给子产表示反对,他说“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他的言论与二十三年后晋铸刑鼎,孔子所反对的言论全出一辙。孔子说“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两相比较,可知铸刑书和铸刑鼎,就是把贵族阶级的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加以公布。在此以前,只是贵族阶级的习惯法,不成文法,也即所谓“礼”,而铸刑书以后,则是成文法。礼只施于贵族,刑(指体罚)则施于平民、奴隶。因此铸刑书和铸刑鼎必然对于贵族不利,而引起叔向、孔子等人的反对。

    应该指出,刑书的公布必定是阶级矛盾的结果。因为子产给叔向的回信说“侨(子产)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倘使不是为了无法解决的阶级矛盾,何以说话如此严重!子产于临死前给子太叔的遗嘱说“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子产死后数月,子太叔执政,他不忍猛而宽,结果是“郑国多盗,取(聚)人于萑苻之泽。太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子产),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依《左传》的记载,萑苻之盗似乎发生在子产死后数月,这或是为了故意给子产隐讳,而在子产生前已经发生,就是说,在子产铸刑书时必定已经发生,否则子产给叔向的回信说“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就不能理解他死前的遗嘱里,说什么宽猛云云,也就成为无的放矢了。

    我们知道,雅典公布德拉古成文法,罗马公布十二铜表法,都是平民不断地剧烈地反对贵族特权才取得的。尽管那些成文法还很不平等,条文非常之残酷,但是有了成文法的公布,总比把法律藏在贵族手里,要对平民有利。以此类推,我们认为郑晋刑书的公布,对平民也可能比较有利,而这正是叔向、孔子等人反对的原因。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子产的改革虽然有其抑制贵族的一面,但是他对于贵族也有曲意回护的一面。

    子产的思想子产不只是政治家,而且是思想家。他的政治活动,可以说只属于郑国,而他的思想,不只影响于春秋时期,而且影响于后代。

    子产是一个很博学的人,这与他少年时受到良好的诗礼教育是分不开的。郑简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 年),子产到晋去问候晋平公疾病。叔向问子产说“寡君之疾病,卜人曰‘实沈台骀为祟’。史莫之知。敢问此何神也?”子产回答说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 《左传》,昭公二十年。

    虞。当武王邑姜方震太叔,梦帝谓已“余命而子日虞,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灭唐,而封太叔焉,故参为晋星。由是观之,则实沈参神也。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为玄冥师,生允格、台骀。台骀能业其官,宣汾洮,障大泽,以处大原。帝用嘉之,封诸汾川,沈、姒、蓐、黄,实守其祀。今晋主汾而灭之矣。由是观之,则台骀,汾神也。抑此二者,不及君身。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萦之;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萦之。若君身,则亦出入饮食哀乐之事也。山川星辰之神,又何为焉?侨闻之,君子有四时,朝以听政,昼以访问,夕以修令,夜以安身,于是乎节宣其气,勿使有所壅闭湫底,以露其体。兹心不爽,而昏乱百度,今无乃壹之,则生疾矣。侨又闻之,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君子是以恶之。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违此二者,古之所慎也。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今君内实有四姬焉,其无乃是也乎?若由是二者,弗可为也已。四姬有省犹可,无则必生疾矣。

    叔向听了这番话后,说“肸(叔向)未闻也,此皆然矣”。晋侯听到子产的话,说“博物君子也”。他不但原原本本地讲述了参、商二星的神话传说,而且说明了男女同姓不婚,其生不蕃的生理原因,指出晋侯的疾病不是由于实沈台骀为宗,而是由于男女饮食的缘故。

    又如后来子产第二次骋晋,晋侯生病,已经三月,梦见黄熊。韩宣子问是什么厉鬼。子产回答说“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首先他驳韩宣子厉鬼之说,接着他又讲述黄熊的故事说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子产强调人事,但是他并不否认鬼神的祭祀的意义。这种态度与孔子“祭神如神在”一样。

    简公三十年、三十一年间(公元前53、535 年)郑国发生一次闹鬼事件,人们纷纷传说“伯有至矣!”(伯有被子晢驷带所杀)而且有人传说,梦见伯有披着兵甲走过,某月某日要杀死驷带和公孙段。后来驷带和公孙段果然如期而死,因此众人惊慌得很。子产在这种情况下,为伯有立了庙,并让良止(伯有子)和公孙泄(子孔子。子孔也是被国人杀死的)继为大夫。子太叔不解其故。子产说“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意思是说要使他的魂魄有所归宿。太叔又问“公孙泄何为?”(子孔不为害,问何为立公孙泄)子产曰“为身无义而图说,从政有所反之,以取媚也。不媚不信。不信,民不从也。”意思是说,为了满足群众的心理要求,有时政治上不能不反其道行之。公孙泄虽非冤死,但是借伯有立庙,只是“无义而图说”而已。因此,子产虽然不是无鬼神论者,但是他仍然重在人事,或者只是为了政治的需要。这和孔子“敬鬼神而远之”,其义实在相似。后来子产到晋国去,赵景子还问“伯有能为鬼乎?”子产也不否认鬼神,他接着说,伯有是大族,而且从政三世,不幸“强死”(即被人杀死),能为鬼,不亦宜乎?”②说穿了,伯有为鬼害,就因为他是大族。

    《左传》,昭公元年。

    《左传》,昭公七年。

    ② 《左传》,昭公七年。

    春秋时期,贵族阶级内部还保持着氏族贵族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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