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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0、611 我李洛,不能让千万男儿没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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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10、611 我李洛,不能让千万男儿没老婆! (第3/3页)

为“杀亲”,罪加一等,从重处死!

    李洛和崔秀宁在海东已经这么干了,他们当然也要在东南四川这么干。

    后世不少人误解,以为古代因为战争,应该是女多男少,以为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是在现代。

    其实恰恰相反。古代更严重,而且严重的多。就算战乱时期,女子也死的更多。

    要知道,民间杀害女婴非常普遍,几乎每村都有。之前并没有人当回事,毕竟都是重男轻女嘛。

    早在战国,《韩非子》中就记载:“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

    尤其是宋代以来,很多地方都是满村光棍,因为无女可娶,而成为盗贼,为患地方,甚至聚众造反。

    唐朝情况好得多,杀害女婴的极少,甚至一度重女轻男。白居易诗中“不重生男重生女”,并不是诗人的夸张。这是唐朝女性地位高的体现。

    可到了宋朝,女子地位大降,情况急转而下,民间溺杀女婴成为普遍风气。

    不然你以为宋朝为何那么多次造反?都是因为没饭吃?

    不。

    很多是因为没女人。光棍一条,此生无望,还怕什么?造赵官家的反呗。

    那么朝廷就不禁止么?

    当然禁。

    可问题是,禁也没啥用。

    明初的苏州,男人是女人的两倍还多。而且不止苏州,全国到处都是男女比率悬殊,连洪武帝都很苦恼。这也是明朝前期虽然盛世,人口却百年难以增长的原因。

    康麻子也大为苦恼,不但数次下旨严禁,甚至施行连坐制度,可仍然禁不住。尤其是在最严重的温州,竟然出现“十男之中,八无家室”的极端情况。

    当时温州十个男子,八个打光棍!

    逼得满清皇帝也哀叹,“至于此乎,何其难也!”

    为何这么难禁?除了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还有三个客观原因。

    一是处罚太轻微,根本无关痛痒。为何处罚轻?因为父为子纲,父母杀害子女,罪责很轻。这一点,连酋长康麻子都不敢碰!

    二是皇权不下乡,民民相护,加上没有机关管理生育,导致官府不知道。

    三是最重要的,百姓日子太苦,养不了太多孩子,只好选择性的杀害女婴。

    就说现在唐国治下,男女比率已经达到恐怖的五比三。这意味着,十个男子会有四个打光棍。

    而民间仍然在溺杀女婴!

    就算李洛一统天下,也有个屁的盛世。那么多男子没有妻子家室,你盛世?想屁吃。

    李洛要是不狠狠刹住这股歪风,他还是圣人唐王?

    崔秀宁也没有资格被江南百姓称为圣母娘娘(真是圣母哦)。

    而且李洛相信自己能禁住。一是唐国皇权能下乡,二是处罚之酷烈前所未有,他有《大道论》,父子纲常必须服从《大道论》。

    父母杀害子女,不行!一样按照杀人罪处置,还要以杀亲,从重处罚。

    这当然阻力很大。不光儒士会反对,就是百姓也会反对。可李洛心有大道,他不怕反对。

    三是李洛能让百姓日子慢慢好过起来,大大减轻他们的负担。

    然而,这道禁令还有一套组合拳配合。

    自今日起,凡是生女婴者,每年可以补贴养育钱一块银元。一直领到五岁!

    等于说,朝廷帮你养女儿!

    李洛要通过严惩加奖励的办法,迅速扭转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局面。

    那是不是会让财政崩溃?

    也不会。

    按照现在的人口规模,整个华夏每年出生的女婴,最多两百多万,五年累计也就一千万。

    就算统一天下,每年也就多支出一千万银元。而且现在每年还花不了这么多,第五年才增加到一千万元支出。

    那么按照八千万的人口算,一旦恢复生产,大唐的农税加商税,每年国库收入最少也有八千万以上。

    养女婴一千万而已,咬咬牙就过了。

    等到移风易俗,百姓日子丰裕起来,重男轻女的观念淡化,就可以停止奖励了。

    李洛宁愿每年大出血,也不能让那么多男子无女可娶!

    这才是圣王啊!

    我李洛,不能让千万男儿没老婆!

    果然,听完这一系列命令,群臣再也忍不住的下拜,纷纷激动无比的说道:“大王真乃千古圣王,尧舜不能过也!”

    ps:今天强制性团建,必须参加,所以只能这么多了。蟹蟹大家支持我,很感动。求订阅,晚安!嗯,这章可能有点争议哦。但那时男女比例实在太吓人,不花大力气不行啊。

    清逸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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