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8、549节 封官授爵,定国是诏 (第3/3页)
《定国是诏》明确规定,兵员招募以及退役,抚恤,武官升迁任免等权责在兵部。管的是军政。
而军令之权则在军师阁。
军训和统兵权,当然在各级将领手中。
乍一看和宋朝很像。
但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因为唐国的文官除了财政后勤,不得插手军队事宜。而兵部和军师阁的官员,也是由武将充任,不是大武士出身的武官,无权掌管军事。
第二个不同就是,唐国军人警士的地位和待遇,要远超宋朝的“贼配军”和捕快。
就连军人和警士犯罪,也是由宪兵司和军法堂负责制裁,其他机构无权插手。
“……大唐军务编制,以营师旅团联队都什为序。分设十级军衔,三级武士;营等同九部,师等同各州,旅等同各郡,团同各县……”
随着唐军规模和战役规模的扩大,原本两万人的营,明显不适合再作为战略单位。于是李洛在营之下增加了师一级编制。
古代,营往往代指“军”,编制可以很大,和后世的营完全不用。李洛以一师辖三旅,设师督统之。全师加师督的中军,高达一万八千人。
营则辖三师,仍然以营督统之,一个营的兵力达到五六万人,足够作为战略单位,独当一面的担负方面军的作战任务。
关于军制,李洛没有在诏书中说的太多,算是一笔带过,就是告诉百姓,唐军大概是怎么回事。
最后,就是百姓最关心的税率和均田令了。
李洛把这个作为压轴的重头戏,放在了开国大诏的最后。
“……自今日起,取消人丁税,永不加征口税。而田亩农税,商税,盐税,俱收货值二成,地方郡县,严禁加征……”
“……有产既有税,遑论宗室,官员,勋爵,武士,百姓……除入祭忠武神宫之烈士家属,概莫能外……”
这一招完全砍掉了特权阶级不用缴税的待遇。避免再犯明朝的错误。
二成征税低不低?
说实话,不算低了。
但和元朝乱七八糟的苛捐杂税一比,却好的太多太多。
相差几倍!
虽说二成税率不算高,但不再有人包税了,没有“中间商吃差价”。那么唐国的财政不但得到保证,百姓的负担也减轻很多。
通过这个税收,专营专卖,和海贸制度,唐国的税收绝对少不了。
元朝的税收为何那么多?就是因为元朝对盐务和海贸的管理极其严格,严格到在宋朝富得流油的大盐商,到了元朝个个成了肥羊,惨不忍睹。
蒙古官人根本不让盐商赚钱,不但渠道控制的很死,税收也极重。
可到了明朝,由于明朝的专营专卖和海贸制度形同虚设,导致大盐商们富甲一方,官商勾结,让明朝活活穷死。
只要制度合理公平,哪怕税率不高,照样能让国库丰裕。
最后,就是最重要的均田令了。
均田令是北魏隋唐的土地分配基石,也是北魏隋唐强大的重要原因。趁着用武力从元廷手中夺回了东南,李洛当然要推行均田令。
之前贾似道搞公田法,遭到大地主们反对,结果没搞成,他自己也被黑的不像话,还不得好死。
现在,东南的大地主们,大多被唐军镇压,他们兼并的大量土地,也成为李洛的王田。
唐国具备推行均田令的条件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田,俱为王田公产,不得私自买卖。百姓授田,可永世耕种,不可须臾典卖也。官民人等所受田土,非获罪不得夺田…”
首先一个基点,天下所有的田地都是国有,不得私自买卖。
但是,也强调了使用权的稳定。百姓可以世代耕种,只是不许买卖。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本质上就是私田制。只是以公田的名义,从法律上禁绝了买卖,抑制了土地兼并的可能。
因为你兼并的土地再多,朝廷一句话就可以收回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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