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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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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确定 (第2/3页)



    可即使是这样签约天王合约的事情真得好好考虑考虑。

    “晨封落叶网站已经为你联系好了一家游戏公司,改编《龙族》与《斗破苍穹》到时候光是这个版权,都可以获得一大笔,而且网站为了表示对你的重视,为你准备了五百万的签字费。”

    签字费这一词最先是出现在足球球员转俱乐部的时候,表示一种对于转会球员的友好,不过在这里就完全是送给林风五百万了。

    天王合约在分成上比起普通合约要高得多,对作者有利得多,不过偏偏林风之前就不说签的普通合约,在分成之上不能再涨了,所以杀戮玫瑰怕游戏改编等等这些后来的利益打动不了林风,就直接送五百万给林风,手笔也的确是够大的。

    可以说杀戮玫瑰是在尽全力的挽留林风了,一旦斗破与凡人改变成游戏,按照目前的人气绝对火,到时候尖峰科技就可以更好的明白网文市场的利润,同样就会投资,更多网站也会更好,这其实是一个良心循环。

    林风可以说是这个循环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在这个时候林风被18k网挖走了,那一切都前功尽弃了。

    “玫瑰主编把合同发给我看看吧。”林风会同意倒不是因为贪图这五百万,毕竟他两本书上架之后再加上无线,一个月赚一千万是绝对可以的。

    “等等,好了已经用离线文件发布到你iq上了”听到林风这样说无疑杀戮玫瑰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林风好好的将发过来的天王合约看了一遍,其中有一个点,林风并不喜欢。

    “玫瑰主编这合约自上说,三年必须保持有一部新书正在连载之中,这个是不是可以换一换。”

    “换成什么?”

    “换成三年之内发布三本到三本以上的书籍在网站”杀戮玫瑰想了想也没多大问题也就答应了。

    其实真也没有多大区别,三年之内保持一本新书正在连载,按照凡人与斗破一天一万的速度,斗破一书全文五百三十多万字一天一万需要一年半多的时间,而凡人一书全文七百六十多万字,一天一万需要连载两年之久。

    三年之内要有新书连载,也就是当凡人与斗破完结了必须在发表一部新书。

    而林风所说的三年发布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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