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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 弗洛拉传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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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 弗洛拉传奇(四) (第1/3页)

    原本,对于少年的感情,并没有一丝半点的爱意,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一种蔑视。

    名为鲁特加的平民出身的候补骑士,和身为皇族并以‘传说之刃’顶点为目标,并希望以此来改变自己命运的弗洛拉,佣人和明星,两者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极。

    正所谓物以类聚,当时没有上进心的少年鲁特加,平日里更是时常和一些同样自由散漫的学生为伍。而这些几乎被教官所放弃的吊车尾集团,里面全是一些毫无前景的慵懒之徒,无疑是骑士之耻,永远没有机会提升为‘传说之刃’的正选骑士。

    在当时,只要随便说出其中的任意一人,都是不禁会让人哑然失笑的地步。而且,他们之中为首的更是那位臭名远扬的白痴皇子,所以这些候补骑士的集团,都已经到被帝都的贵族们戏称为‘白痴军团’的程度了。

    就算抛开白痴皇子不提,其他的阵容也已经足以叫人绝望——

    首先,猎户出身的红发小子——利特•哈谢尔,平时生活起居都和正常人相差甚远,行事作风迥异非凡,比起人更像是一头野兽,甚至有传言是被野狼抚养长大的。赤脚光身在屋檐上狂奔,像猴子一样用绳索飞荡,这些对他而言都是家常便饭。

    在武技实练的课程上,剑技招法也是乱七八糟自成一派,完全不把骑士的传统武技当一回事,对他而言,剑术只不过是斗殴的手段罢了,其中没有任何的骄傲与矜持,只要能打倒对手,用揍用踹甚至用咬的,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不过,就算武技不规矩,但是他好歹也拥有过人的肉体天赋,只要善加利用的话,或许也能在战场上建功立业。但是,利特却对打打杀杀没什么兴趣,也没有什么野性和梦想,硬要说到他有什么兴趣爱好的话,那就更接近于野生动物的生态习性了,总结起来基本上就是——打猎、吃饭、睡觉。

    基本上,和其野性的外貌相反,名为利特的少年骨子里是个和老爷爷一样守旧安稳的性格,‘想吃的时候吃’,‘想睡的时候睡’,‘风平浪静的日子才是人生的真谛’,这些便是他的座右铭。总而言之,是将‘懒散’两字诠释到极限的少年。

    其次,农家出身的金毛少年——史坦•埃尔隆。就算再怎么客气地从旁观角度,公平公正地评价他,都是毫无疑问的笨蛋。单细胞,脑子很笨,算术什么的对他而言就是天书,稍微复杂点的问题都能让他空荡荡的脑袋短路。再加上,虽然和智商没什么关系,但那头乱糟糟的硬的好像刺猬毛一样,再怎么梳理都四处乱翘的金发,使得他看起来更加的邋遢。

    武技训练虽然比利特要靠谱一些,但他只擅长那些大开大合的招数,进攻起来或许挺难对付,但防守薄弱也不会算计心理,属于空有一身肌肉,却肯定会被头脑派战术给击倒的肉靶子。不过这也无妨,毕竟他对成为‘传说之刃’没有多大的热诚,完全没有所谓的上进心,满脑子只想着以后当个守城士兵就好,再不济就回老家放羊,也不是什么屁事。

    作为男人,和那辛苦赚取学费帮他入学的‘天才妹妹’而言,真是极端失礼的渣滓。说到底,像史坦这种毫无背景的农家少年之所以能够入学,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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