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大胜 (第2/3页)
说明真实的战场上,除了实力,运气也非常重要,但运气这种东西,今天在我这里,明天会不会到敌人那边去?这是谁也说不准的事,他们不得不考虑起一个切合自身利益的严肃问题,下一次行动,自己会不会死?
有些人会因为这个问题而彻底的沦落,变成彻头彻尾的懦夫,而更多的人会在跨过这个问题后,变成真正的战士。
狼人逃跑的速度非常快,所以队员们也没有追歼残敌的任务,看着一栋栋房子被大火烧成了断壁残垣,和地上被自己杀死的残破不堪的尸体,以及刺鼻的血腥味,放松下来之后,很多人忍不住弯腰呕吐起来,厮杀的时候全身心都放在杀死敌人保护自己上,这时他们才想起虽然对方长的像狼,却也曾经是活生生的人。
但也有人例外,董方亭看着眼前地狱一般的景象,却是露出心旷神怡的表情,在大半年前,他还是一个善良内向的士兵,就是小贩多找了他钱,他也会还给他们的良好青年。
但在入营前杀死三个人之后,他就觉得体内有种东西从沉睡中苏醒了过来,之后他对鲜血就有了一种独特的渴望,每当训练他将对手击倒时,都有忍不住将对手杀死的冲动,可因为是伙伴,又在陆一峰的注视之下,他只能将那股冲动压抑在内心里。
终于,这次战斗几乎让他一次性的释放了出来,他感觉自己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他带着十几个杀红了眼的队友,只要有伤的狼人,不管你是垂死还是只断了一条腿,或者干脆躺地上假死的,都是直直的捅上一枪。董方亭看着一枪下去,鲜血冒出的情形,就像是孩子玩一个游戏一般,乐此不疲。
有一些你身体内的特殊潜能,只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才会被激发出来,但这些特殊潜能激发后到底是好是坏,就只有老天知道了。
陆一峰带着金正格行走在鲜血几乎要淹过脚脖子的战场上,就如行走在自己后花园一般舒适写意。金正格面色惨白,浑身颤抖,却还是勉强跟上了陆一峰的脚步。其实如果不是陆一峰的手上一直有一股力量传来,也许他早就晕了过去,但是相比现在清醒的行走在地狱之中,看着原本效忠于自己的国民被外国人杀死,情何以堪?
一头狼人俘虏认出了金正格,高声哀求道:“殿下,怜悯怜悯吧。”金正格还没反应,边上的火种队员李义节已经一刀抡过,飞起一颗大好头颅,随后狼人的尸体体才无力的扑倒在地上,激起了一地的血浆。“嚎丧啊,让你们保持安静,听不懂么?”
金正格想说‘根据《日内瓦公约》,不能残杀俘虏,但他相信现在刚才满不在乎的行刑者绝对不会来听自己的任何意见,金正格更希望自己晕过去,再醒来之后就已经在了一个正常一点的环境之中那就最好了。
晕倒本来就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法,但陆一峰却一定要让金正格看清楚,能够成大事者,总要经历一些普通人不能忍受的痛苦,才会获得普通人无法获得的力量。
不管是在呕吐的,还是在杀人的,抑或只是茫然站立的,随着陆一峰走过,都毕恭毕敬的行了一礼,再等陆一峰经过了将近二十米后,才慢慢地跟在了陆一峰身后。
慢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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