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六卷 破灭时代卷 第二百二十七章 文明根本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六卷 破灭时代卷 第二百二十七章 文明根本 (第3/3页)

有子世界的人才能够进入那个神秘藏书间,也只有他们脑海之中才能够了解这样的消息。

    其他人,根本就无法得知。因为这个消息,无法被写出来,郑拓也试过想要对别人说,同样说不出来,郑拓这边大喊大叫,那边什么都听不到。

    这是偏向于大宇宙文明的大道法则对子世界的一种保护。

    换句话说,不是子世界出身的人,基本上不可能知道子世界的情况。而知道子世界存在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子世界出身的人。

    看到了这些信息,郑拓便从此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成就圣尊了。

    那都是因为,自己乃是子世界出身的人。只有这种出身的人,才可能拥有如此无限的潜力,如此逆天的发展速度。

    哪怕他根基浅薄,底蕴不足。但再浅薄,再不足,那也是区区数百年时间之内成就的圣尊啊!

    如果这样的培养手段可以推广开来,那么大宇宙之中圣尊的数量,岂非可以突飞猛进,百十倍暴增?

    只可惜,这是不可能的。

    就算是子世界的人,也只是用有这样的潜力,并不能说一定可以做到。

    郑拓这个人毕竟还是特例。

    否则大宇宙文明,完全没有必要跟鸿蒙毁灭兽相持了,直接制造无数圣尊,平推过去,就可以灭尽鸿蒙毁灭兽,从此大宇宙之中一家独大了。

    但无论多么特殊的特例,究其根本,就是因为郑拓的出身,才有了这样的潜力。

    这里的出身,是说的真灵、魂魄的出身,但肉身的出身也包含在其中。

    只是相对而言,肉身的出身潜力小了不少。

    而真灵魂魄出身子世界的逆天之处就在于,只要选择了合适的修行法门,真灵魂魄甚至可以把非子世界的肉身,该造成为子世界肉身!

    当然这也只是一个可能。并不是说,就一定可以做到。

    还是那句话,郑拓是一个特例。不可能奢求别人都能够办到他这样的事情来。

    就好像鸿钧道祖曾经派了许多人前往其他类似祖玛世界情况的世界之中,但成就圣尊的人,却只有郑拓一个。

    这种经历,是不可能复制的。

    也没必要复制。

    总之,郑拓一个刚刚成就圣尊不久的人,就能够了解自己是子世界的人,鸿钧道祖成就圣尊那么长时间,如何会不了解?

    身为子世界出身,那是有很多优待的。

    比如藏书阁之中的那个神秘藏书间。

    还有很多其他东西。

    比如说修行空间、时间法则,难度将会比其他世界出身的人,小很多。

    仅凭这一点,郑拓就几乎可以肯定,鸿钧道祖,肯定知道之前从分身那里了解到的东西。

    可他偏偏不告诉自己。

    但是话说回来,对方真的要阻止自己回家,反而应该说出来的。

    因为时间可以改变一切。

    现在的郑拓一心想要回家,恐怕是因为成就圣尊太短,所以还不会对圣尊的生活,有什么不舍。

    一旦时间长了,习惯了身为强者的身份,那份不舍,恐怕就会产生了。

    到时候,就算有了那个能力,郑拓是否还能够毅然决然的回家,那还是一个未知数。

    就算郑拓自己,也不敢保证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

    他能够保证的,也就是自己可以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还不敢说,完全杜绝。

    如果之前鸿钧道组直说的话,郑拓恐怕就不会那么急功近利的想要进步了――至少,不会那样疯狂的孤身一个圣尊,带着几个圣人,就杀入鸿蒙毁灭兽地盘,灭杀祖玛。

    如果他没有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根本就不会得到圣尊宫青睐,不会拥有争取大区总督候选的资格。

    这些纠葛越多,实际上郑拓想要回家越难。

    但鸿钧道祖除非可以预知未来,否则是不会知道这些东西的。

    那么,他就应该说出那个消息,让郑拓放松下来。

    而很多时候,弦一旦松下来,就很难绷紧,那样反而会更加容易让郑拓失去回家的勇气。

    难道说,鸿钧道祖真的可以预知未来,至少是预知郑拓身上的未来吗?

    那么他究竟有何用心,有何图谋?

    郑拓绝不相信,鸿钧道祖这样的人,说话做事会没有理由的。

    事实上,这样的人一举一动,恐怕都有深意。

    以现在郑拓的修为身份,尚且如此,更何况鸿钧道祖了。

    而这样的存在对郑拓有了什么图谋,郑拓恐怕也无力阻止!

    想着想着,郑拓心中也是越发担忧起来。

    “算了算了,不想了!”

    越想越烦恼的郑拓猛然摇头,仿佛要将这些东西,统统摇走一般:“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想要做的事情,谁也无法阻挡!就算最终失败,只要我全力做了,那死了也是无憾!”

    *

    第六卷破灭时代卷第二百二十七章文明根本

    第六卷破灭时代卷第二百二十七章文明根,到网址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