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派发剧本 上 (第2/3页)
#x53f2;价值。
《刺马》的故事在民间流传已久,各个版*出不穷,扑朔迷离。但事实上,这个故事之所以被列入“清末四大奇案”,不是因为这个故事所传达出的正义或兄弟侠义上的问题,也不是叔嫂通奸之类吸引人们眼球的花边内容,而是在于这个案子后所隐藏着更大的政治军事秘密,据清代史料记载:太平天国十年,洪秀全聚敛无数钱财。而曾国藩攻陷天\/京后收缴了全部金银。但所上缴朝廷的数额却非常之少,便有传言曾国藩有野心。于是慈僖太后先把曾国藩调离江\/宁,接着过马新贻,升其为两江总督,之后马便在其密旨的授权下开始了对湘军的财政调查。就在马新贻即将把太平天国财去向弄清楚的时候,“刺马”案突然发生……
不过后世的戏剧家们可不会像历史学家们那样深挖这个事件后的隐情众们也对那些阴暗政治没有兴趣d;而对野史流传下来的“马新贻渔色负友”这个解释十分感兴趣。可能人是这般“八卦”,总对这样恩怨纠葛到有些狗血的故事兴致十足,百看不厌。
上世纪七十年代,香港邵氏电影的老牌导演张彻以这个历史事件为原型d;摄同名电影《刺马》,由姜大卫、陈f0;、狄龙与井莉主演。整个故事围绕三个男人为一个女人反目成仇,血腥刚烈,被誉为是经典之作。
而在姜成记忆中的2007年末,香港大导演陈可辛又一次将这个传奇故事改编成电影并搬上了大银幕,且冠以“投名状”这个名字。只因除却历史景,影片最重要的,还是剧中对恩怨纠葛兄弟情的深刻描述。三位主人翁的结拜,便是全片的最重要关键,他们比照梁山好汉立誓同生共死的精神,以血立下投名状——“生不能同生,死愿同死”。投名状就今天而言是提出申请的形式,该形式典出《水浒传》林冲投奔梁山的情节,后来很多小说也引用这一说法。因此,左右剧中角色悲剧关键的“投名状”可说是最佳的片名选择。
在姜成看来导演能力而言,张艺谋可是要比陈可辛强很多其是他对大场面画面的驾驭,国内导演难出其右。作为一个会讲故事的导演,张艺谋的能力无疑是顶尖的。但他欠缺对电影剧情的合理编排,也就是说他很难自己编故事。看其所拍的电影就知道了,改编的、由他人编剧的电影,一般都是赞誉颇高(代表作《活着》)。而由他自己编剧的,如《英雄》、《十面埋伏》乃至未来那部《满d;带黄金甲》,基是除了画面外一无是处的东西。
所以姜成认为,张艺谋所欠缺的也就是一个好剧本。而现在,他给他带来了《投名状》,希望他能超越原版的陈可辛,打造出一部更胜往昔的《投名状》!
而在看过姜成提供的剧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