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林桑之眼 (第3/3页)
和求知欲还是很强烈的,“可是,为什么就能看得这么远呢?”
“这个……算了,还是以后有空再慢慢跟你解释。”虽然原理对林桑来说很简单,但对于格雷斯这种光学白痴来说,却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楚的。艾瑞大陆的魔法文明如今已经十分强盛了,对各种魔力反应方面的研究已经十分深入了,在这方面林桑其实并没有什么优势。不过,正因为魔法的存在,反而有很多基本的原理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比如造纸术,一个文明发展到如此地步,居然连造纸技术都如此落后,实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所以,林桑的优势就在于拥有丰富的物理、化学知识,而这些东西,艾瑞大陆几乎还没有人去专门研究!现在可以说还是一片空白!林桑的另一大优势就在于科学的研究方法,这可以让他少走很多冤枉路,这也是他能够在短短几年内将炼金术掌握到如此水平的重要原因!
“对了,这个东西叫什么名字啊?不如就叫‘精灵之眼’!”芬妮兴致勃勃地把玩着“望远镜”,争夺失败的格伦满脸幽怨。
“嗯,有道理,像精灵一样看得远,叫‘精灵之眼’实在是很贴切。”格雷斯点点头表示赞同。
“谁说叫‘精灵之眼’的?”林桑十分之不爽,虽然望远镜并非不是自己发明的,但怎么也跟精灵扯不上关系?“要叫就叫‘林桑的千里眼’。”这个名字不错,又威风又有个性,不错,我喜欢!
“‘林桑的千里眼’?你确定是叫这个名字?”格雷斯问道。
“当然!”林桑很坚决地点点头。
“按照惯例,炼金术士有权给自己的发明命名,既然你坚持,那当然没有什么问题。”格雷斯说道,“不过,‘林桑的千里眼’这名字有些长,不如叫‘林桑之眼’好了。”
“林桑之眼”?我的眼睛?林桑一愣,管他呢,“林桑之眼”就“林桑之眼”!林桑倒是十分高兴,狠狠地虚荣了一把,他不知道的是,随着“林桑之眼”的广泛流传,他的大名第一次开始真正为艾瑞大陆所知。
“可是这冰透镜很快就会融化,在炎热的地方不能用啊。”蓝月等人也是连连点头。
“这个好办,用纯洁透明的晶石打磨就行了。”林桑一时也不好跟他们解释玻璃的事情,反正艾瑞大陆上有很多没有魔力的晶石,跟水晶有些类似,不过因为没有魔力的缘故,并不被人们所重视――也就是拿来做做首饰之类的,大概也就只有巨龙会收集这类东西了,反正对他们来说,亮晶晶的东西都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