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确定侧写(二) (第2/3页)
现这绝对不是他们自己的。廖文杰的名牌裤子和破旧毛衣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两件衣物穿在同一个人身上,实在很违和。李木子的外套一看就不是他的。无论是肩宽还是长短,都非常不合身。再看那围巾,这个季节带,不觉得很奇怪么?”
当慕森说完,就有警员马上提问了:“这难道是凶手故意给他们穿上去的?”
慕森点头道:“没错。在杀害青少年的案件中,为死者穿衣的行为多半出现在女性凶手身上。她们天生的母性会在杀死死者之后有心疼和愧疚的心态,所以才会为死者穿上衣服。可是这个案子有所不同,凶手为死者穿衣服的目的不是安抚,而是复仇。用代表了某件事或者某个人的衣物强穿在死者身上。以表明自己亲手复了仇。”
“那这凶手是不是女人?”有警员问道。
“不是。”慕森果断的回道:“要想将已经形成尸僵的尸体从冰水里捞出来,然后再为之穿上衣服带走弃于校园之中,这是个力气活儿,一般女人干不了。不过尸体身上没有明显拖拽划伤的痕迹,所以,第一案发现场离校园非常近,也许,就在学校里。”
警员们纷纷认真的记着笔记。吴队长也一边听着,一边思索。
慕森敲了敲桌上的档案说道:“学校里或者学校附近。一定有温度极低的地方,比如冷库之类的。这个凶手是学校里的人,也许是老师,也许是门卫,也许是清洁工,不要局限于他的工作性质。总之,他是可以自由出入校园的。
还有,四个抛尸地点,应该都有各自的意义。不然的话,凶手没有理由背着尸体上天台。那样做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
四名死者生前可能欺负过某个学生,某个老师,或者害某个老师害的很惨。不管他们是不是无心之举,这个满怀恨意的成年人都没有原谅他们所犯下的过错。他压抑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直到所有人都忘记了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他才开始出来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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