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林文被拘 (第3/3页)
两个警官“噗嗤”一声,实在忍不住了,两人都笑出了声。
“好了,笔录做完了,你看一下,确认后签字捺手印。”
警官把材料交给林文后,低声说了句:“哥们,你牛!”
做完笔录后,林文被关到看押室,两个协警人员轮流看守他。
傍晚协警给他送来一碗面条,被林文吃了个精光。
林文在看押室呆了一个晚上,他知道应该是正在跑手续,要先核对口供的真实性、逻辑性、合法性,然后去审查,接着去向主管领导汇报、签字。
这种伤害案件,有证据的情况下,领导签字先拘押当事人,然后找证人证词、整理案宗、收集证据,形成卷宗后,报送批捕,再移交审判。
领导看着材料,考虑了一会,处于谨慎的原则,问:“这个林文是什么人?”
“从金城迁过来的,我们查了他的简历,以前当过兵,转业后没干几年就辞职了,现在没有登记具体工作。”
“昊山集团规模不小,总经理是他的女人?”
“他是这么说的,我们现在暂时联系不上沈诗怡。”
“霍仁强他们三个人的话可信吗?”
“三个人的口供完全一致,是可信的。而且林文自己也承认霍仁强的腿是他打断的,身上的伤也是他用鞭子抽的,这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四个人供述的基本一致。只是……”
“只是什么?”
“林文说他伤害霍仁强的理由,是因为霍仁强打他女人主意,霍仁强说昊山集团侵犯科研专利权,他是去同沈诗怡交涉此事,没见到沈诗怡,却被林文打伤。两人在发生冲突的缘由上说法不一致,而林文坚决不肯谈科研专利问题。”
“跟随霍仁强那两个人怎么说的?”
“他们两人对科研专利的事情并不知晓,今天也是临时被霍仁强叫去的。”
领导沉吟了一下,说:“这里面还是有问题呀,发生冲突的根源没有搞清楚。”
“是的!但林文伤害霍仁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他自己也供认不讳,完全符合拘留条件。我们需要时间去查清矛盾冲突原因,现在沈诗怡避而不见,缘由一直还查不清楚,如果不刑拘林文,明天我们就得把林文放掉,以后再抓,怕出意外呀,如果潜逃,跟霍仁强那边恐怕也不好交待。”
领导考虑了足足有五分钟,他知道这些都是事实,证据也确凿,拘留林文从法律和程序上讲,没有任何问题,但他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凭着他十几年的办案经验,这种直觉一向很准确。
“你们有没有搞逼供?”
“绝对没有,林文非常有素质,非常配合。”
领导点上一支烟,稳了稳心神,迟疑了一下,还是在拘留证上签下了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