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鸣冤 (第3/3页)
到了第二天早上。
对整个山阴县的了解同时也更近了一层。
眼见得天色蒙蒙发亮,太阳尚未东升,苏彻便决定在床上小憩片刻。
心中刚起此念,便听得外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鼓声。
苏彻赶忙披好衣服,蹬上官靴准备出门,手刚刚准备拉门便停了下来。
刚刚这鼓声低沉雄浑,排除掉北魏的兵马杀奔山阴城下这种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那必然就是有人敲响了冤鼓。
大梁的律例,各地县衙外都有一面大鼓,名为冤鼓。百姓为人欺压便能借此伸冤。
一旦鼓响,那便应该有本县的正印官,也就是县令亲自来审理。
苏彻记得按照大梁的制度,那种左右两边站满衙役,县令大老爷带着师爷升堂的情况几乎很少出现。
大部分的纠纷都在族长与里正这个级别上化解掉了。
极少数的重案和要案才会进入县尉的手里。
至于能够让县令大人费神管理的案件,基本上不是有大好处可捞,就是的确是下面没法处理的案件。
所以冤鼓一响,苏彻便有些紧张。
毕竟朝廷有明确的律令,冤鼓一响,唯有县令方可审断。
这就是为了防止地方好强出身的县丞、主簿沆瀣一气武断乡曲。
但是放在这山阴县,就有些尴尬了。因为县令大人从来没到过本县,在自己来之前,这个山阴县连个朝廷拍下来的官都没有。
所以冤鼓万万响不得。
苏彻依稀记得昨夜饮酒的时候田主簿提过一嘴这个冤鼓。
他说为了防止有人敲响冤鼓,他干脆命人将鼓槌都撤去了,过几天还准备派人将那个冤鼓弄破,让它彻底响不得,永绝后患。
现在看来田主簿这个主意还是想得太晚了。
苏彻披好衣服,直奔县衙门口而去。
山阴县的冤鼓久久不曾响过,自己今日一来便有人击鼓,这显然就是冲自己来的。
刚走了几步,便远远听到有老妇在嘶吼。
“冤枉,冤枉,老妇的媳妇是个妖怪,大人定要为我做主啊!老天爷啊,我活不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