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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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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小镇 (第2/3页)

,对常威用处越大。不说以后饲养牛羊,只说用来提取植物生命精华,目下来说就是最好的选择。

    西洋参种植在距离烂房子最近的这片,然后是大白菜、西瓜。苜蓿则没忙着种。

    刚刚改良的土壤正是充满了植物生命气息的时候,也是播种作物最好的时候。

    完了播种,常威又休息了一会儿,这才一脸惨淡的开着车往镇子而去。

    镇子名叫圣爱德华,距离常威的农场有4公里远。镇子规模很小,比起常威第一世时天朝任何地方的镇子,无论人口还是建筑规模,差距都很大。

    一条街贯通全镇,长不到一公里,沿街稀稀拉拉的店铺,看起来很是萧条。

    马萨诸塞州又叫麻省,以学府闻名,著名的哈弗和麻省理工都在这儿。而且还有丰富的渔业资源和森林资源,但这些都与圣爱德华小镇不怎么搭边。

    这只是一个一不傍资源,二不傍地利,爹爹不疼姥姥不爱的偏僻小镇。

    不过天朝人的足迹并不以其偏僻而驻足,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也有天朝人的超市和餐馆。

    常威开车到了镇上,熟门熟路来到一间中餐馆,开口就喊:“老板,给我来个正宗的回锅肉,一碗炖排骨,要大份的。”

    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天朝人,一看是常威,笑起来:“好嘞,您稍等,马上就到!”

    不一会儿,饭菜上桌。

    老板这会儿只有常威一个客人,就拉了张椅子坐在一边。

    “我瞧着您眼熟。”胖老板笑呵呵的:“好像昨天您也光顾了小店,真是不胜荣幸。”

    常威狼吞虎咽,抽空回答道:“你们这儿味道正宗,吃的过瘾。”

    “正宗啊...”胖老板笑道:“您赞赏了。说起来咱们中餐馆不是没的正宗,是环境不同,正宗不起来。二代移民基本上吃不惯正宗的中餐,您是个例外。”

    常威一愣:“老板怎么看出我是二代移民的?”

    胖老板笑道:“猜的。”

    闲聊几句,常威知道了胖老板的名字,叫刘玄德,很厉害的一个名字。也知道他来自天朝的胶东省。在圣爱德华定居已经超过五年。

    “当初怀着发财梦来到美国,洗饼子起家,受尽了欺负啊,到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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