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选择的理由 (第3/3页)
一只巨大棕熊,但那只熊明显比普通棕熊要大一些,而且样子也有些差别。龇牙咧嘴的样子,感觉不太友善。
李灼光舔了舔嘴唇,他的外公以前是抗美援朝时期的老兵,后来加入了剿匪部队。在山里时,遇到的猛兽都会打死。一是为了保证附近居民安全,二是可以打牙祭。
按照外公所说,野兽的肉其实很难吃的,不过当时也没有吃的,能有点肉也算不错了。但是唯一让外公念念不忘的,就是熊掌。据他所说,即便是后来日子富足了,他也再也没有吃到过比熊掌更美味的东西。
李灼光也不清楚熊掌是真的好吃,还是外公的记忆将它美化了。但熊掌在主世界是吃不到的,但是在这里……李灼光感觉自己的口水开始加速分泌。
嗷!!!
咆哮声响起,那棕熊如同吓破了胆子,嘤了一声后,转身就跑了。
发出咆哮的正是熊发财。
他得意地说道:“这些一点道行都没有的野兽,稍微吼一嗓子就吓跑了,好打发得很……咦,你看着我干嘛?”
李灼光失望地砸吧砸吧嘴:“没事儿,就觉得你今天这一身挺别致的。”
熊发财闻言洒然一笑,拍着身上漆黑的铠甲说道:“这是以前我干城卫军时候发的铠甲,已经算是军用法宝了,比一般民用的好用多了。
转岗的时候,允许我们掏钱把自己的装备买下来。当时我手头不太宽裕,但还是借钱把这套铠甲给买回来了。只可惜当时没有钱买其他的装备。”
聊着天,众人又走了一段距离,发现了一条人走出来的小路。顺着小路走,很快就看见了房子的轮廓。
熊发财掏出了一条项链,挂在自己的脖子上。立时,人立起来的黑熊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一米六出头,体毛旺盛,头发粗硬,还留了一脸络腮胡的敦壮男子。
看见众人都看向他,熊发财解释道:“鬼知道会不会又向上次那样,去到对妖族不太友好的地方。我特地从我孩子们那里,取了这条玩具化形项链。”
没想到熊发财看着挺粗的,心思倒还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