阑珊:一 (第2/3页)
是宁静的,哪怕是洪涝时节最汹涌的波浪到 了这里,也会比别处平静上几分。
其实阿福觉得,这个故事有可能是镇子上的人编排好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住过路游人的耳朵,好停留下来,买路边一块糖糕或者一碗茶水,那阑珊桥她自小就爬来爬去,端了脏衣服在桥下洗洗涮涮也是常有的事情,小鱼小虾倒是见了不少,哪里见过什么被镇住的大妖的影子。
当然这个怀疑只存在于阿福心里,她只是茶肆一个小小的伙计,勤勤快快做好自己的活就好,哪里还用想这么多的事情。
脑子里胡思乱想,手下洗碗的速度不停,木盆里冒出尖儿来的碗碟洗的干干净净摆放整齐后,阿福站起身来,将湿漉漉的双手在腰间的围裙上胡乱擦了几下,继续听着一旁边人们讲说的,关于阑珊桥和当年神君镇压大妖的种种传闻。
裤脚边痒痒的,黄狗福金凑过来蹭了蹭阿福的裤腿,阿福蹲下身子,轻轻捋了捋福金背上的毛发,把方才洗刷碗碟时剩饭里拣出来的,几快连着肉的骨头拿给福金。
福金低头嗅了几下,朝着阿福摇摇尾巴,对自己这同屋的好友,表示了十分的友好和感谢。
由心里,阿福也将福金看做是自己最亲的伙伴,因为说起来,他们一人一狗,算的上是同命相连。小时候的事情,阿福有些记不清楚了,只打记事开始,她就住在了茶肆旁边的柴棚里,掌柜的夫妇成日里挂在嘴边的话就是,她是他们捡来的孩子,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长大了就应该在茶肆里做些活儿来报答他们,所以阿福自八九岁有些力气之后,整日里面对的就是刷不完的碗碟洗不完的衣服,还有劈不完的柴火。
福金是掌柜家儿子养的一条狗,也是在路边捡回来的,掌柜的善心发了,便让它和阿福住在了一起,起了名字叫福金,和阿福一样,都是“福”字辈儿的,与他们同一辈儿的,还有掌柜媳妇儿怀中那只胖如肥猪的白猫,叫福银。那白猫阿福不甚喜欢,只觉得白猫同掌柜媳妇在一起处的时间久了,便养成了个一样的性子,走路时昂着脑袋惦着脚,高傲的仿佛是天上难以触及的云朵,并且极不喜欢和阿福还有福金在一起相处,阿福觉得不喜欢便拉到,她也乐的自在,阿福认为,福金一定也是这样想的。
如今阿福已经到 了十五六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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