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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七章 不若相忘于江湖?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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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四十七章 不若相忘于江湖?不敢苟同! (第2/3页)

而是练功炉鼎,他已被这世界的准则修改了不少世界观,估计是不介意增加一两个炉鼎的,但要说把自己的爱人当做炉鼎看待,他却是做不出来。更别提佛教今后会坏华夏气数了。

    庄子一怔。讨厌和尚?妻子很漂亮?就因为这个?

    旋即庄子便是大笑:“原来如此。”他知敖信看出他没说真话,所以也没说真话,敖信此人姓格刚毅而不缺变通,偶尔又作奇妙之举,让他觉得很是有趣!但对于‘妻子’这一点,他却是还要说两句的,当下摇头道,“若是顽抗,失败后只怕连妻小也会受累,还不如趁早放手,你的妻妾或许还会因此得福。相濡以沫虽是可贵,但不若忘情江湖,让对方可以自由自在的活下去。”

    这话是庄子的名言,在后世是相当有名气的,仅次于‘子非鱼’,是道门无为而治很重要的思想依据。

    意思是两条鱼与其在河水干涸的时候互相依靠,吐沫到对方身上让对方保持湿润,苦苦的煎熬,还不如互相忘却,在河水干涸之前一起游入大海,如此就算入海之后被海水冲得分开了,再也见不到面了,甚至是相互忘记了,两条鱼也可以活下去,这才是真正的爱。

    “此话不敢苟同。”敖信对这言论是相当不喜的。

    人岂能和鱼一样,单纯的为了活命而做选择?当初多少穷苦家庭吃不饱穿不暖,卖血卖干细胞,但做流莺卖身的,却没有多少……说明人是有自己的信念和追求的!

    若是‘不若相忘于江湖’,穷小子还为女友奋斗干什么,直接把自己女人推给有钱人就行了,反正99%的财富掌握在1%的人手中,一夫一百妻很多人也是养得起的,既然人如野兽,狮群中一公几十母的情况,为什么人们不能认可……因为人类是人!

    敖信目光看向不远处,突然手一指,笑道:“看那户人家,只怕一年下来也赚不到十两银子。”庄子顺着他的眼睛看去,百来米外房子破破烂烂,大门忽然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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