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诗成 (第3/3页)
这会儿几乎是不会说话了,大着舌头脸红红地客套了一句,转而就进入主题。
“那,这个李兄,你今天的高才已经证明了,不如就依我当日所说,跟我们一起居住,好好写诗如何?我们已经买好了一处房子,你的房间都准备好了。”
“哦?”李白微微一笑:“你知道李某身无长物,这房钱是付不起的,怎好叨扰?”
“好叨扰好叨扰!像这样的诗,只要时不时做出来这么一首,顶房租足足够,这个我一个朋友说过,诗人需要自由的灵魂,不必为柴米油盐操心才对!”
钱的问题,顾小西何曾在乎过?能把李白这位千古大诗人收入裙下,这是多么有面子的一件事情?
“哦……你这位朋友所言甚有意趣,不知道是哪位高贤?”
“呃,他年纪轻轻就已经死了……”
顾小西当然不知道后世的言论出自谁口,就算知道,说出来也不顶用,只好胡扯一通。
“惜哉!才人薄命,最是让人扼腕!”
“不可惜不可惜,这人其实不是什么好东西……”
顾小西为了把李白拉回家,满嘴胡言乱语,到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了。
好歹最终李白终于是点了头。
“好!顾姑娘特立独行,却是我李白平生第一的好朋友,既然如此,我也不作小儿女之态。便作诗三百首,以酬知己!”
“除了吃住之外,我每日还要三斤美酒,不然的话,不用这做饵的话,诗可不是那么容易钓出来的哦!”
他言语之中,满是骄傲与自信,他的诗,当然值得这么多!
(*注)原句为“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本书设定为秦朝延续千年,自然不会吴晋,李白也就做不出这样的诗。两宫是离宫、未央二宫,毗邻而建,是秦二世在金陵所造的行宫,后来毁于项刘战火,只剩下彼黍离离;六代秦皇帝改胡服衣冠,定老秦人与六国人平等,虽然后来被人谋刺,甚至一度废了皇帝位,但在南方受人景仰,留下衣冠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