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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通牒与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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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8章 通牒与误判 (第2/2页)

  “士”的特点便是以“国士”自许,爱国自任,把国家、民族、社会地事当作自己的责任,。也正因为如此,在维系传统中华文化价值观的西北。那些国学大家们按照司马要求和建议,打破了中国文化中“士农工商”的传统排序观念,承认商人如果具备了高尚情操也可以被称为“士”,儒家在西北以一种新的涵盖姿态顺应了时代潮流发展。

    人人都道“无商不奸,无奸不商”,可也知商人亦同样爱国。西北发行的战争公债60%由国内外国地大小国商所认购。西北的教育以及社会福利70%的经费来自商人的捐赠,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和言语证明了自己无愧于“士”之称谓,他们的付出同样同样赢得了国人的尊重。商人是西北的根基,而保护辖区内商人的合法权益亦是西北边防公署地义务。“劫害国商,天理难容!”

    “西北毛商于青海惨遭屠虐!”

    “杀人者,人必杀之!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376条人命!53万余斤货值过3000万圆羊毛被劫!”

    《西北实业报》、《西北时报》等数十家报纸在头版报道了西北商人陈富财一行在青海惨遭宁海军、西军追杀地报道之后。举国舆论为之一惊。民众被甘肃宁海军、西军地暴行为给惊呆了。屠虐国商自共和以来可谓是前所未闻之事。

    “上海商会通电全国要求中央严办凶手。责令甘肃督军张广建请辞!”

    “南洋中华商会通电要求中央严惩宁海军、西军屠商凶手!”

    “中华国商总会通电……”

    一石击起千层浪。宁海军屠商一事一经报纸传出举国为之哗然。国内外各地商会几乎在第一时间即做出反应。通电要求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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