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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勾搭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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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章 勾搭记者 (第2/3页)

则他上哪去找那么多的素材来写文章?

    “你说这笔?不是买的,是老板自己的明,找到什么材料就用什么材料做呗。”武松头也不抬随口胡编,霍冬假借拿蛋糕,背过身偷笑。

    “嗯?你们老板这么能干?这笔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你不是看到了吗?使用时不需要频繁蘸墨水,吸满一笔管的墨水可以连续写好多文件,而且携带方便,往衣服口袋里一插,要用笔时随时有用。”

    “有意思哎,你们老板怎么会想到要明这样一支笔啊?”

    “还不是蘸水笔不方便呗,写几个字就要蘸一下,身边要是没有墨水瓶就连字都不了。”

    “不是有铅笔嘛。”

    “铅笔写写笔记可以,做生意签文件的时候怎么能用铅笔呢,那要是对方心怀不轨呢?你说是?”

    “你们老板就是这个原因所以才研究出了这个笔?这笔叫什么名字啊?”

    “叫钢笔。”武松一字一顿的把钢笔的汉语音告诉艾默。

    “钢笔?怎么这么奇怪的音?是什么意思?”

    “因为这支笔的最终定型是在国外一个叫不出名字的地方,所以起名的时候就用了那个地方的当地语言,意思就是钢制的笔,因为第一支制作成功的笔就是从笔杆到笔尖都是全钢材质。”

    “哦,那你们老板也是个明家喽?”

    “明家谈不上,不过为了打旅途上的无聊,我们老板倒的确是做过一些很实用的小玩意儿。”

    “包括你算账的那个?”

    “啊?那个啊,那个叫算盘,不是我们老板明的,是买的,那时看他们当地人用这个算账很快,再加上我们为了和当地人做生意停留了半年,那半年里我们就都学了一点,呐,我们小姑娘都会用这个。”

    霍冬立刻转过头对艾默笑笑,一指武松,“我打的不好,只有加减熟练点,打的最好的就是他。”

    “那就是说这些本来就是你们日常使用的东西喽?”

    “对啊,本来就是我们一直在用的东西。”武松不解又茫然的看着艾默,似是不明白他干嘛那样说。

    “没有没有,我只是好奇,我们这个国家虽然说是一流国家,可是你们的这些东西都没有见过,就连鼻烟壶,你们拿出来的样式也很独特,看得出你们真的去过很多地方。”

    “那还用说,我们走过的地方多了,随随便便都能写一本大陆风情录出来。”

    “哈哈,那你们愿意写吗?我很乐意拜读哦。”

    “嗯,等我们老了的时候可以考虑一下。”

    “哈哈。哎对了,既然你们老板自己有一些研究明,可以去申请专利啊。”

    “是吗?我们能申请?我还以为外国人不能申请专利呢。”

    “应该能,我们国家外国人多了,别看大家外貌都差不多,在街上随便问一个说不定就不是本国人。”

    “那也不一定允许外国人在本国申请专利啊。”

    “我帮你回去查一下好了,明天来告诉你。”

    “那太好了,麻烦你了,明天来再请你喝茶。”

    “嘿嘿,那我就不客气了。”

    “跟我们客气什么,你难道不想跟我们交个朋友吗?”

    “好啊,我的荣幸啊。”艾默向武松伸出手正式自我介绍,“弗迪克8226;艾默。”

    “武松,她是冬瓜。”

    两个男人双手相握相视而笑,谁都大致明白对方心里的想法,可脸上却是极其真挚的笑容。

    为了勾住这个新锐专栏作家,武松已经释出足够的善意,而艾默也不是白痴,当然知道顺杆爬的道理,攀住这棵大树,他未来一段时间的稿子都有内容可写,这群人简直就是个大宝库,说不定将来他就因他们成名成家,而作为回报,只要他们不做坏事,他也就不可能会去写不利于对方的稿件。

    “艾默先生,我了新茶,怎么样,再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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