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明区别马飞云喜 狂化战士费尔德 (第2/3页)
的感觉产生。不过知道的信息太少,与天道也隔了十万八千里,连渡劫期都不是,根本就接触不到法则的力量,完全没有那个天赋,无法撼动这个世界,考虑这些,都是杞人忧天。
就目前得到的信息对比,很显然是灵力最好。在火影中,那个所谓仙人模式不也是吸取自然的力量么?
马飞云双眼带着血色光芒,盯着前面的那名魔法师,心中不断的思索着魔法的形成过程,以他的写轮眼,足矣将对方的动作全部复制,但中间的那种原理,却是他正在摸索的。魔法给他的感觉,就好像是精神力量在艹控一切,这种独特的方式,令他有一种想要研究透彻的冲动。
内劲,魔法,斗气,查克拉,还有修仙者的灵力,这些都是通过功法修练出来的力量,很少会有人想着去追根究底,追本溯源,那样太困难,如同经脉的发现,谁也说不准究竟是谁第一个人发现的。
马庆云依旧在怒吼,前面的水幕逐渐变得稀少,他就像一个永动机,根本就不知疲惫为何物,这给莫斯菲尔斯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他不是没有攻击之法,但若是攻击,他便无法防御,对方的肉身强大令他选择了防御,短时间内不敢硬碰。
“全给我碎开!”
马庆云怒吼,手中的混金棍散发出无穷金光,如同一个小太阳,以犁庭扫穴之姿,横扫过去。光芒四照,令不少人眼睛都无法睁开,强大的力量横推前面一切。
“我认输!”
莫斯菲尔斯赶紧出声,困不住,防御不了,这还如何打?对方的防御力也是极强,爆发力也是特别的可怕,近身战更加可怕,他也担心自己被对方一棍子砸死。
斯蒂夫他认识到现在也有几年时间,对方从未攻破过他的防御,这便是差距!
马庆云悻悻然的收了混金棍,在他看来,前面那个骂人的混蛋该死,这个小白脸虽然可恶,但还看得过去。
“我来!”
西方修炼者中又走出一人,手中也是提着一柄大剑,足足有两米长。同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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