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八卷 地下世界 第582章 死亡之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八卷 地下世界 第582章 死亡之吻 (第2/3页)

尊者在潜逃之时非常的小心。

    饶是如此,也碰到了不少游荡寻杀的修罗堂高手,还有顶尖高手。

    一路勉强至此,八霄尊者杀了不少修罗堂高手,包括两个实力一般的顶尖高手,亶自身也受伤颇重,只剩下六、七成功力而已。

    如此可就糟了,非救星到来,这八霄尊者救不了杨含韵等人。

    想昔年人中之龙的八霄尊者之所以会落得后来这等悲惨的地步,斩断被双腿,家人被杀光,便是残剑所害……八霄尊者的实力原本就远不如残剑,如今还不圆满,另外残剑的实力又有了提高,即使是九霄尊者也奈何之不了,此消彼长,这八霄尊者如今到来面对残剑,也只是枉送性命而已,岂能够救得了杨含韵等人?

    八霄尊者毕竟不是龙腾天地!

    “残剑…………”

    八霄尊者暴怒地双目都快要瞪出来了,死死地咬着嘴唇,鲜血滴滴直落,剧痛也丝毫不觉得,这是因为他如今的心已经被冲天的仇恨和暴怒的杀机所填满,再也感受不到其它的了。

    刻骨铭心、梦靥惊醒、深入魂魄、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滔天仇敌残剑如今就在眼前,八霄尊者的心、八霄尊者的心……

    泪眼模糊,遥想当年。

    老两口惊闻爱子、爱女、儿媳均遭到了残剑的毒手,怒痛攻心之下,不顾劝阻,疯狂飞去修罗堂找残剑报仇拼命。

    残剑这凶徒倒也肯主动现身与老两口一战,不许任何修罗堂的人来助。

    残剑虽残,但更自负,与人动手,绝对不许任何人帮忙,即使是盖世修罗也绝对不行,这是他的底线,盖世修罗也对此尊重。

    当日,三人在黄河上疯狂厮杀,当真是水浪滔天、翻江倒海。

    纵然老两口由于暴怒子女儿媳的惨死,实力超常发挥,可是依然和残剑有差距。

    厮杀三天三夜,自己不敌,最先被残剑打倒,还被斩断了双腿,残剑的杀剑又已经杀来,自己已到了死期……

    便在这时,也已经身负重伤的爱妻为了救自己,大吼一声,施展禁忌,拼死拖住了残剑,大叫自己快走……

    可是,他怎么能够让爱妻死而自己活呢?

    泪流满面地大叫愿意夫妻同死,然后去黄泉见已经死去的子女儿媳,一家团聚。

    爱妻却是不肯,喊他快走,保留性命,增强实力,以待将来找残剑为她和死去的子女儿媳报仇雪恨。

    最后禁不住爱妻的苦劝,自己只能够流下血泪,勉强飞走了。

    飞逃之余,回首泪望,骇然只见禁咒已经被破,爱妻被残剑一剑砍去首级,然后在被大卸八块惨死的样子……

    啊!

    梦靥!

    梦靥!

    梦靥!

    这是他巨大的梦靥、无与伦比的梦靥、痛苦至极的梦魇、终生不能够忘记的可怕梦靥……

    此,常常在他脑海回荡,无数次将他从噩梦中惊醒,浑身是汗,瑟瑟发抖,失声痛哭,心胆欲裂,痛不欲生。

    如今、如今噬魂咬魄多年,刻骨铭心的憎恨对象、终生不能够有丝毫忘记的天大死敌、那凶残嗜杀的恶魔残剑就在眼前,八霄尊者不由地浑身发颤,蓦地发出不似人声的巨大怒吼,目眦皆裂,流出血泪,疯狂般朝着残剑飞冲而去,嚗道:“恶魔、刽子手,去死吧!偿命吧!”

    残剑冷冷、不屑地瞧之,轻蔑道:“啛!八霄尊者,你这个没用的家伙,当年就远不是老夫的对手,遥想黄河一战,最后如果不是你老婆施展禁咒阻止,廼早就已经死在本剑的剑下了,而能够苟延残喘了这么多年,够了,超标了。嘿!八霄尊者,你的老婆、儿子、女儿、儿媳均被我所杀,佗们如今一定还在黄泉等而,本剑就做做好事,送尔去黄泉一家团聚吧!呵呵,对付八霄尊者你这个没用的家伙,本剑根本就不需要用剑,看我只是一些剑气就取了若的鼠命,让恁无需整日这么暗无天日地活下去了,桀桀。”

    说罢,手指点点,一道道凌厉至极的剑气朝着冲来的八霄尊者射去。

    “铛铛……”

    双拐挥舞,还击。

    与此同时,一道声音在杨含韵、武大头、梦花等人的脑海中响起,道:“我不是残剑的对手,自身伤势又不轻,你们快走,如今天堂岛中的天堂府之人几乎都已经死光了,尔等是最后的火种。快逃,这里已经距离天堂岛边缘很近了,乃哋一路向西,片刻功夫就能够逃出天堂岛。保留火种,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而曹将来努力再兴天堂府也就是了,快走、快走。”

    这是八霄尊者再给佗们传音入密。

    虽然见到了最最痛恨的仇人死敌之后,八霄尊者彻底地发狂了,但是并非全无理智。

    他十分清楚,以自己和残剑之间巨大的实力差距,今日和残剑一战,非但不可能杀死得了残剑、便连他自己也要死。

    但饶是如此,八霄尊者也已经决定要拼死和残剑厮杀,因为他实在是太太痛苦了,根本就活不下去了,与死仇残剑进行最后的厮杀,实乃是平生之所愿。

    但是,身为坚定的天堂府一分子,八霄尊者却也不得不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