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更得去! (第2/3页)
道灵力扑向血狼王,血狼王当场一命呜呼。
嗷!!
血狼王一死,四周的血狼彻底疯狂。
“一群蝼蚁,也敢在本皇面前张牙舞爪?”
大黑狗眼中凶光一闪,灵力铺天盖地的涌去,瞬间就抹杀掉所有的血狼。
哐铛!
莫无神也立刻开启地狱之门,提炼气血珠。
金大圆则惊疑的打量着大黑狗?
“干什么?”
大黑狗挑眉。
“狗哥,你可别告诉我,你这狗皮之下,藏着一副狼的身体?”
难道这家伙,本身就是一头狼?
大黑狗直翻白眼,鄙夷道:“本皇实力通天,能听懂血狼王的话,很奇怪吗?”
“你就吹吧!”
金大圆鄙夷。
连李丹霞都打不过,还敢说实力通天?简直臭不要脸。
“那血狼王都说了什么?”
莫无神一边提炼气血珠,一边询问。
“它说,它的老巢在河对岸的血狼谷,但前不久一群人类杀进血狼谷,它腹部上的伤,就是那些人类造成的。”
大黑狗解释。
“血狼谷?”
金大圆抬头看向河流对岸,微微皱着眉头。
血狼王是汇海境的修为,能将它重伤,这些人的修为,恐怕至少也是汇海境。
“这些人为什么要杀进血狼谷?”
莫无神狐疑。
“它说血狼谷有宝贝,这些人类,都是冲着那些宝贝去的。”
大黑狗淡淡道。
“什么宝贝?”
一听宝贝这两个字,金大圆顿时就来了精神,那样子恨不得立刻跑去血狼谷。
“龙涎草。”
大黑狗很不屑。
这玩意,也算宝贝?
真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人。
“原来是龙涎草。”
金大圆恍然点头。
对于大黑狗来说,龙涎草可能一文不值得,但对于普通人而言,称之为宝贝也不为过。
因为龙涎草,能开辟经脉。
当初在飞鹰城,莫无神和金大圆就从吴修手里抢到两株龙涎草。
半个时辰,他们便成功开辟出十条经脉。
可以说。
龙涎草,有价无市。
即便是去聚宝阁,也未必买得到。
但这龙涎草,一生之中就只能服用一株。
所以现在,听说是龙涎草,金大圆也提不起什么兴趣。
“不止一株,总共有二十株。”
大黑狗又补充一句。
“什么?”
“二十株!”
金大圆目瞪口呆。
如果只是有一两株,他肯定不会去血狼谷,毕竟那群人,连血狼王都能重伤。
但二十株,就要另当别论。
即便他用不上,也可以拿去出售。
如莫无神,现在他最缺的是什么?无疑就是金币,二十株龙涎草,必然能卖出一个惊人的价格。
“还有。”
“它说,那些人是混元宗的弟子。”
大黑狗又道。
“混元宗!”
一听这话,莫无神眼中顿时寒光闪烁,既然是混元宗的弟子,那就更得去!
“莫道友,赶紧提炼,时间不等人。”
金大圆催促。
要是去晚了,让那些人带着龙涎草离开了,那就亏大了。
“提炼气血珠也需要一个过程。”
“你与其在这里催我,还不如赶紧去把远处的尸体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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