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的劳模 (第2/3页)
受害人梅花的工资卡到城关区渭源路某银行取过款。种种迹象表明,这“取款人”十有八九就是犯罪嫌疑人。
2005 年 7 月中旬,目标忽然在西关十字、中山路某银行现形。警方通过严密的跟踪和对银行资料的调取,发现于中山路取款的竟然是一个中年妇女。专案组迅速展开行动,跟踪追击,很快便成功控制了这个取款女子。经过询问,据其交代,她因为做生意需要借一笔钱,一个叫贺兰定的朋友拿来这张卡让她自己取款。
警方顺藤摸瓜,立即对贺兰定展开调查。贺兰定,男,汉族,出生于 1951 年 11 月 8 日,是兰州某厂的下岗工人,租住在城关区大众巷。当天中午 1 时许,警方雷霆出击,成功将贺兰定捕获。此人体形特征与线索中的“瘦高个”完全吻合。现场突审,警方顺利获悉了另一名嫌疑人马金城的行踪。当晚 7 时许,民警果断突袭,成功抓获马金城。
两名嫌疑人落网后,在警方强大的审讯压力下,不但如实供述了“6·07”、“5·06”两起令人发指的抢劫杀人碎尸案的犯罪事实,而且还交代了另一起劫车杀人抛尸案。
马金城,土生土长的兰州人,家住城关区平凉路,曾是兰州市某行政单位的退休干部。1975 年,他曾在白银某县公安局矿区分局刑侦队工作,凭借出色的表现,积累了一定的刑侦经验。1982 年,他调入兰州市某行政单位,由于工作成绩突出,1985 年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这曾经的荣耀,却成了他后来居功自傲的资本。
1999 年,因经济问题,马金城从单位办理病退离职。此后,他的人生仿佛走入了黑暗的深渊。他先是与人合伙在陕西做起了餐饮生意,然而,由于经营不善,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赔得血本无归。后来,他又在七里河华林坪开起了蜂窝煤场,可生意依旧不景气,还欠下了别人 7 万多元的外债。一连串的挫折让他的家庭也支离破碎,最终他因故离婚,生活变得狼狈不堪。
上世纪 80 年代初期,马金城结识了在兰州某厂上班的贺兰定。两人可谓是臭味相投,交往甚密。贺兰定原本是高干子弟,生活条件十分优越,平时很自负,虚荣心也极强。后来,他所在的单位效益每况愈下,最终下岗在家,2000 年也经历了离异的痛苦。他对人比较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