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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彼时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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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彼时四川 (第2/3页)

行收税,自行扩编部队,而省政府视为合法。虽然“防区制”作为一种法令,原本是四川军阀避免相互兼并和争斗,确保各自地盘和势力而相互协调妥协出的“游戏规则”、“君子协定”。既然各自有“防区”,那么别个来“侵略”,我反击甚至于追击,似乎就是“依法行事”了。所以在无尽的贪欲与残暴驱使下,各军阀为了扩大或夺取更富庶的防区而不断进行混战,防区制期间他们或单挑、或群殴,大战小战达400余次,四川百姓无辜罹祸,死伤无数、损失至巨。

    另一方面,取得防区的军阀,也怕刚得到的防区一不注意就会被别人夺去,因而想尽办法从防区压榨出大量的钱财,供自己扩充实力和享受,甚至出现民国24年收税已经收到民国100年以后的怪现象。

    防区制时期,实际上是四川现代史上的一个最黑暗的时期,也是烟毒最为猖獗的一个时期。当时,四川军阀为暴敛财富,制造了最为惊心动魄的“壮举”就是强迫农民弃粮种烟。当时种烟的农民都有烟捐,此项烟捐系按照窝数计算,每一窝烟苗一般征收烟捐大洋二角,叫做“窝捐”。四川各驻军迫令农民种烟,到收获时,以贱价收买,甚至强迫劫取,然后转运各地,公开贩卖。

    四川军阀为劝农民种烟可谓想尽各种办法,如农民缺少烟种,他们就从别处运来散发给农民;如缺乏种烟的资金,就提供给农民贷款,本利以鸦片烟折算尽管各地军阀想尽各种办法劝农民种罂粟,但还是有很多农民不愿种捐税既高,又极毁地力的罂粟。军阀们在劝种不成的情况下,就采取勒种、迫种的办法,强迫农民种烟,对拒种罂粟或拒交高额税金的农民甚至动用武力进行镇压。农民不愿种烟,就说农民懒惰,课以处罚而完的税叫懒税。在雅州(今雅安),军阀政府规定,每10亩地必须有3亩种罂粟,否则将科以罚金,并加以拘禁。除此之外,若农民种粮而不种烟,第一年完三年的税;第二年再种粮食,完五年的税;第三年还种粮,完七年的税,而种烟则只完本年一年的税。军阀政府就是用这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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