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祸水 (第2/3页)
屁滚尿流。他哈哈一笑,收枪而立,直把艾米看得两眼放光,小脸通红,说不出的骄傲。
罗格随口指点了众人一番,其实无非是公**队里流行的一些武技知识罢了。他讲的更多的是实战技巧。也是这个小村落封闭的实在太久,以致于罗格这点粗陋知识都被当成了至宝。他这个半截水平的魔法师居然有一天能够指点别人武技,着实是胖子自己也没有想到的。
胡乱讲解了一番之后,罗格又说到了装备的重要性。这可是他的老本行,一番分析精到扼要,简明传神,辅以无数实例佐证。青年德鲁依们看着自己身上的皮甲布衫,瞧瞧手里的木杖狼牙,简直是羞愧无地。
最后,罗格清了清嗓子,咳嗽一声。艾米立刻拎着一个小背包走进场中。
背包打开,里面是十余件护腕、护腿甲、魔法靴之类的小型轻便的魔法装备。这些都是罗格从死去的神圣骑士、执法者和丛林巡游者身上扒下来的。就是在公国里都算得上是精品,何况是这个闭塞的小村庄?这些德鲁依们整天见的除了大树、还是大树,哪里看见过这么多、这么好的魔法装备?
“这,这些是……”一个胆大的期期矣矣地问。
“这些装备都是罗格哥哥送给大家的。”艾米抢着道。
青年德鲁依们一声欢呼,上来各自挑选自己喜欢的装备。在这个小村落里,财富的概念很淡漠,大家都是在需要时互通有无的。所以罗格的手笔虽然不小,但大家也不会太过惊奇。但小村里的人都很质朴,毫不掩饰心中的渴望和喜悦。
看着这么一批朝气蓬勃的青年,罗格心中一动,略略有些不忍。他轻轻将手放在胸口,隔着衣服抚摸着那块黑水晶。水晶温温润润的,时时会有一丝暖流传入他的胸口。罗格微笑起来,将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次日,清晨。
天际刚刚有了一丝朦胧的亮光,山里是一片的寂静。
罗格坐在山尖的一块巨石上,静静地望着山谷中的小小村落。
他的精神力一丝丝地散开,身体里的魔法波动再一次地跳动了起来。这个波动似乎在和他的心脏共鸣,一下下地,越来越强烈。罗格几乎要忍不住用精神力再一次将这魔法波动封印起来。
能成大事者,必不拘小节。
罗格反复在心中念颂着这句话,一滴滴的汗珠自他的额头冒出来。艾米甜甜的笑容,青年们质朴的脸,时时会在他的眼前浮现。
一阵轻风吹过。
“你说,我这样做,对还是不对?”罗格似是在自言自语。
背后传来一阵疑惑。
“我都忘了,好象不该问你这个的。你怎么会了解呢?”罗格苦笑了一下。
他背后的淡雾散去,风月静立在巨石之上。她右手轻挥,那块小小的黑水晶自己从罗格的衣服里跳了出来,静静地浮在他的眼前。
罗格轻叹一声,道:“我明白了。”
“在那边的山峰上,我感受到了龙的气息。似乎不是很强大的样子,至少和我们魔龙一族比,它太弱了一点。”格利高里也从雾中跳出来,一面表着功。
上次它护主有功,至少态度上非常好,所以受到了风月的奖励。现在新修补好的身体明显比以前强大了许多。一团团淡淡雾气缭绕在它的胸骨里,看来用不了多久,它的胸腔就会成形了。
罗格沉吟一下,回道:“我们该去龙峰看看地形了。希望不要惊动了那头龙。如果能够直接将教会那些追兵引到龙那里,可就再好不过了。”
三个人影慢慢地隐在了晨雾之中。
正午时分,罗格已经悄悄地回到了村落,他拖上行动还有些不便的库柏,就去村长贾森家里蹭饭。
出于共同的对自然的爱好,德鲁依和精灵一族往往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德鲁依也是极少数能够得到精灵族信任的人类。事实上,精灵族,无论是黑暗属性的暗夜精灵还是草原、森林精灵,个个都是男俊女俏,美丽得近于妖异。正因为这点,任何一个精灵族的奴隶在人类世界中都是天价。拥有一个精灵奴隶,往往是真正豪门的标志。
精灵一族悠长的生命即是优势,也是他们悲惨命运之源。一个精灵奴隶往往要在一个家族中服侍过上下几辈人,才会显出老态,被转卖出去。为了阻止精灵奴隶买卖,大陆上的精灵部落曾经进行过一次大联合,与人类各王朝开战。但与几百年后矮人帝国的命运不同,那一场持续十余年的战争以精灵族的惨败而告终。
精灵们太过于相信神话了。他们寄予希望的神,战争之大精灵希洛始终未在战场上出现;他们又太骄傲了,离开了熟悉的森林和山脉,竟然在平原上与人类的重骑兵对决。最后,则是他们的洁癖断送了精灵族最后一点希望。一边是丛林湖泊,一边是泥沼荒土。人类指挥官轻而易举地就判断出了精灵溃军的逃亡方向,将精灵一族的残余部队一网打尽。
此战之后,精灵一族都深深地藏进了人类踏足不到的深山莽原之中,开始了漫长的休养生息。
在这片蔓延无际的中央山脉里,罗格几乎可以肯定会有精灵一族的存在。只是想找到它们,他也知道那纯是妄想。这次教会派的追捕者们竟然还有有关精灵一族的秘密任务,让罗格那颗心又活动起来。若是书上所载为实,那么精灵一族的美貌、长生、箭技、魔法都具有极大的利用价值啊!自然,历来能让精灵族心甘情愿为之所用的人类数量极为稀少,若是不算那几个史上有名的大德鲁依,罗格还真不知道有谁曾经利用过精灵族的。
但就算利用不成,掠夺总是可以的吧?矮人王国一战,充分让罗格尝到了强盗行径致富的迅速。
第一笔财富,往往是血淋淋的。
但只要能发财致富,罗格并不在乎这些金子上沾了多少血迹。除非这些血影响了他今后的收入。在发财这方面,胖子算是难得的目光远大之人,他看的至少是十年,如何在十年左右的时间里最大限度的聚敛财富,才是他的目标。
若要与潜势力庞大得难以想象的教会斗,罗格需要无比庞大的资源:人、物、地盘。这些东西,往往又都要归结到一个钱字。虽然钱并不能保证罗格得到一切,但没有钱,教会随便派个几十位骑士就能追得罗格远逃千里。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在罗格刻意而为下,这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老贾森已经很多年没在中午醉过酒了,这一次却喝得满脸通红,舌头都大了起来。
“精灵?啊哈,我知道……那都是些胆小的家伙!我年青的时候,呃!附近有好几个精灵的部落哪!其实,这片山林以前都是一个精灵部落的领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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