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岳飞的雄心壮志 (第2/3页)
助外国的反动势力。
别以为大地主名字不好听。
他们一个个赫赫有名。
司马光,欧阳修,苏东坡,秦桧,等等等等等等。
换而言之,赵宋王朝的那些保守派,其实都是大地主,他们代表的也都是大地主的利益。
范仲淹改革、王安石变法都是为了自耕农,所以他们必须失败。
岳飞要北伐,只能土改,也就是分给士兵、难民、流民土地,他均田了。
土改之后,岳家军呢,就非常有战斗力,兵源也充沛,战斗力强悍。
也就是说,这相当于是第三次土地革命战争。
这是由岳飞发起的第三次土地改革。
这是动了赵宋王朝的根本。
秦桧在杭州有两千亩良田。
每一个赵宋王朝的官员全都有良田。
不是赵宋王朝的所有的官员想杀岳飞。
因为你岳飞在北方土改完了,赵宋王朝这边怎么办?
旧有的部分恐怕也要改了。
所以岳飞必须被杀。
直说吧,他们统统被赵宋王朝的权贵“平衡”掉了!
岳飞触犯了赵构的两大禁忌:
一是,得民心,功高震主,将来不排除黄袍加身的可能性,毕竟,赵匡胤当时就是这么当上的皇帝。
二是,北方土改,极有可能形成新的均田制,搞得贵族和大地主们惶惶不可终日。
赵构想杀岳飞。
赵宋王朝的很多大臣们也想杀岳飞。
君臣同仇敌忾,理由当然就是“莫须有”了。
一句莫须有,其实已经道出了赵宋王朝的政治内涵。
何为莫须有?
第一,杀岳飞,乃是朝中共识,所以理由“莫须有”。
第二,杀岳飞的理由难以启齿,所以理由“莫须有”。
第三,杀岳飞无需司法程序,所以理由“莫须有”。
赵宋王朝的有权、有钱的人都要杀岳飞,这件事就是不用再讨论了,就是共识,莫须有就是共识。
江鸿飞上一世的法律,提倡疑罪从无。
岳飞本应无罪,然赵构君臣却枉杀功臣岳飞,此举令人扼腕。
赵构之昏庸,秦桧等奸臣之恶行,无需多言。
历史上的岳飞,生不逢时,让他遇到了胸无大志的赵构,以及以秦桧为首的顽固势力,使他含恨而终。
赵构也因为杀了岳飞,而失去了唯一的一次解决赵宋王朝最大的问题也就是土地问题的机会,进而为南宋留下了巨大的隐患,进而彻底葬送了赵宋王朝。
而在这个世界,岳飞遇到了江鸿飞。
不用岳飞去搞土改。
江鸿飞自从建立水泊梁山政权开始,目标就很明确,干翻赵宋王朝,干翻那些达官贵胄、豪门大户、士绅望族,彻底消灭所有胆敢阻挡自己建立一个全新的大元帝国的反动势力。
江鸿飞这一路走来,杀得赵宋王朝的那些顽固势力片甲不留,无不元气大伤,得冲江鸿飞摇尾乞怜,仰仗江鸿飞的鼻息,才能苟延残喘。
至于岳飞在历史上想搞的土地改革,江鸿飞已经帮他建完了。
如今,江鸿飞已经为岳飞扫平了所有阻碍他北伐的道路,他可以专心致志的干金人了。
而江鸿飞对岳飞之推崇,不仅源于私情,更因岳飞乃超群统帅,勇冠三军,无人能及。
两宋名将虽多,如韩世忠、吴玠等,但在攻坚克难上,皆难及岳飞之勇略与决心。
因此,在江鸿飞麾下众多将领中,江鸿飞最器重的还是岳飞。
江鸿飞甚至毫不吝啬的对左右说:“岳飞,乃朕的卫青、霍去病,早晚有一天能为朕横扫草原。”
岳飞闻听此言,心中涌动的不仅是感激,更有壮志未酬的激昂。
他深知,此生得遇江鸿飞,乃是命运之幸,亦是时代之幸。
而北伐之路,虽长且艰,但有江鸿飞为后盾,他岳飞誓要踏破贺兰山缺,直捣黄龙府!
于是,在江鸿飞将岳飞调到锦州了之后,岳飞整顿兵马,厉兵秣马,时刻准备誓师北上。
可岳飞在锦州准备了好几年,江鸿飞这边始终都没有动静。
不仅如此,江鸿飞还在国内搞起了改革,大力发展民生,似乎有马放南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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