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百五十章 结为伯侄之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三百五十章 结为伯侄之国? (第3/3页)

避大元军的锋芒。

    然而,种师道的这些很有价值的建议,赵桓竟一条也没有采纳。

    赵桓完全不懂军事,他身边的重臣也没有一个是懂军事的。

    这也很正常。

    赵宋王朝重文抑武,懂军事的“丘八”,有几个能进入其权力中枢?

    而赵佶一朝有限的那几个懂军事的,像蔡京、童贯等人,又因为赵桓的猜忌,而离开了赵宋王朝的权力中枢。

    剩下的赵宋王朝的宰执,几乎全都是文人,不论是主战的,还是主和的,他们全都不懂军事,做事全凭他们自己的一厢情愿。

    最不正常且最可怕的是,赵桓与他的重臣们在听了军事行家种师道的军事建议后,不仅嘲笑种师道,还怀疑种师道的主张,甚至是完全不信种师道的主张。

    种师道原本想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于既倒。

    可每当种师道想要做点什么,就会遭到赵宋王朝的大臣们的掣肘,还会遭到赵桓的背叛。

    这让种师道忧愤成疾。

    不少有志之士闻听噩耗,皆仰天叹息曰:天意如此!

    很快,大元军已经过了黄河正在向京师逼近的消息就不胫而走,东京汴梁城里一片慌乱景象,许多有钱人家开始张罗着离京避难,而普通百姓则人心惶惶,忧心忡忡,不知所措。

    已经吃过一次亏的赵桓,果断下令,关闭汴梁城的所有城门,任何人在没有他的旨意的情况下,都不许离开汴梁城,包括赵宋王朝的官员以及赵宋王朝的皇室和宗室。

    同日,赵宋朝廷组织安排有关人员,在汴梁城的大街小巷四处散发小榜,招募“敢勇死士”,组成先锋敢死队。京城各民族百姓纷纷响应,积极报名参加。还有一些来自沦陷区的公务人员,以及溃散的军兵,他们已经无家可归,于是也纷纷前来应募。甚至,许多富豪之家也散榜说,他们要自备钱米,招募敢战之士助国抗敌,守卫京师。

    以宰相张邦昌为首的一群人认为,大元军来势汹汹,目标很明确,就是朝着京师而来,而京师内宋军守城力量不足,勤王之师还不知道何时能来,所以赵桓待在城内很不安全,他们力劝赵桓出城避战,南幸南京或者西幸西京。他们是想仿效唐玄宗“安史之乱”时避祸四川的策略,避敌锋芒,从长计议,而避免留在京师以防出现不测。

    可是,赵桓本人对于是守城还是出城,顾虑重重,患得患失。他觉得,出城去应天或者洛阳吧,那边又没有可靠的人做依托,路途上又怕生变,而且还要背负抛弃宗族和京城百姓的骂名。而留在京城,身旁可用之臣很多,皇威也可以得到维护,可是,他又怕京城失守,社稷沦丧于他手。

    赵桓的性格很懦弱,也不敢担责任,他思前想后,两种矛盾的想法一直困扰他到深夜,也没做出最终的决断。

    次日一大早,中书舍人孙觌就上奏,恳请赵桓当机立断,放弃河北、河东和山东,派人速去跟大元帝国求和。

    思来想去,赵桓怎么也不愿承担割地予敌的历史罪名。因此,他下诏召集文武百官开会,讨论是保存还是放弃河北、河东和山东之地?

    后来,赵桓干脆让来参会的一百二十多名赵宋王朝的官员进行表决。

    谏议大夫范宗尹首先明确提议,请将此三地割让给大元帝国,他认为,既然朝廷之前已愿弃地,已与大元帝国达成协议,那么今日怎可不弃三地?如果不守约定,那不恰好给大元帝国提供了出兵的理由?

    说到急切之处,范宗尹伏地痛哭流泣。

    有七十名官员当场表态,支持范宗尹的意见。

    只有何栗、梅执礼、孙傅、吕好问、洪刍、秦桧、陈国材、喻汝砺、宋齐愈、曹辅、陈阳庭、冯栗、李若水等三十六人,认为不可割地,要死战到底。

    可笑的是,都这个时候了,竟然还有十几个人持两可之说。

    中午时分,有斥候来报,大元军已有至少三十万渡过黄河,前部骑兵,离东京汴梁城只有不到五十里的路程,很快就能兵临城下。

    这时,东京汴梁城中的人再想离开汴梁城,已经不可能了,因为他们胆敢出城,就会成为大元骑兵咬杀的目标。

    见此,赵桓终于下定决心,按照众臣的集体表决来办,即割地以舒难。

    赵桓命他的九弟康王赵构和王云北上去议和,请求江鸿飞停止进兵。

    赵桓之所以派赵构去议和,主要是因为,上次赵佶南下时,大量的皇子、帝姬全都跑了,但赵构没跑,不仅如此,赵构还表示要帮赵桓守城,甚至是帮赵桓去跟江鸿飞议和。

    这让赵构在他的一众兄弟当中脱颖而出。

    如今,形势如此危急,赵桓便将希望寄托在赵构身上。

    由于形势紧迫,赵桓令赵构和王云立即出城北上。

    当然,赵桓也知道,他这段时间有些玩脱了,所以,在王云的极力坚持下,赵桓最终决定:答应割让河北、河东和山东,并让赵构和王云携带衮冕、车辂,准备尊江鸿飞为皇伯,上尊号为大元崇天继序昭德定功休仁惇信修文成武光圣皇帝,让大元帝国和赵宋王朝结成伯侄之国……

    ……

    (本章完)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