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皇帝制度的特点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皇帝制度的特点 (第3/3页)

封同姓以填抚天下”。这种以皇帝的叔伯兄弟子侄封王封侯,以宗法关系维护和支持中央皇权的方法,一度又得到恢复。但实践证明,这些刘氏侯王并未以宗法为重,他们一旦裂土封疆,随着封地经济政治军事力量的膨胀,有人便居然觊觎帝位,企图染指皇位和皇权,甚至兴兵作乱,诸王互相火并、告状的现象,更是相继发生。这不仅直接威胁到皇权,而且也给社会带来动乱。因此,皇帝只得再一次以郡县制代替宗藩制。其次,由皇后妃嫔的兄弟子侄们构成的外戚以及由皇帝左右近幸侍从和宦官组成的集团,也往往乘隙窃据权柄。尤其是在皇帝幼小、昏庸,女主当权时,更易于得逞。他们专横跋扈,视皇帝为傀儡,**弄权,直接威胁到皇权的存在,也给社会带来动乱。当矛盾激化到不可能调和时,皇帝或者是利用其他政治势力将他们铲除,或者是屈辱俯伏于他们的权威之下。再者,帮助皇帝打天下和治天下的功勋集团,已经上升为统治集团的中坚。其成员身居显位,掌有实权,往往又是累世公卿,有很大的政治潜在势力。他们在地方上拥有大量土地财产,形成世族豪强势力。皇帝不得不依靠他们,同时又必须时刻防备他们对皇权的侵犯。秦汉至魏晋,皇权与勋贵集团既互相依赖又互相戒备,有时激发为诛戮功臣或兵变政变。魏晋南北朝的政权更替,大都是由于这些勋贵世族势力的颠覆而造成的。

    皇帝制度中一切规定和程序都是为了保证皇帝畅行无阻地行使权力。皇帝的意志就是最高的法律。皇帝个人的才智素质,有时能够决定一代政局是否稳定。因此,研究中国古代的皇帝制度,绝不能离开当时的历史条件、形势以及个人的特点。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