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竞赛规则 (第2/3页)
蓝方教练的位置,右方则是红方教练的位置。
竞赛
跆拳道比赛包括两方――‘hug‘(蓝)和‘Hog‘(红),双方以脚踢击打对手的头和身体或用拳击打对方的身体而得分。比赛分三个回合,每回合三分钟,两回合之间休息分钟。选手可通过下述方法获胜将对方击出场外,得分最高,使对手被罚分达到3分,或对手被剥夺比赛资格。
比赛开始前,裁判分别发出‘ha-ryeot‘和‘yeog-rye‘指令后,双方立正并相互鞠躬,然后裁判喊‘Shi-ja‘!宣布比赛开始。
得分
每个合理的攻击将得分,下述为合理的攻击
a.击打对手的得分部位,除了头外,得分部位包括腹部及身体两侧,这三个部位标于对手的护具上。禁止击打对方小腹以下部位。
b.用规则允许的身体部位击打对手。须用正确紧握的拳头的食指和中指的前部或脚踝关节以下的部位击打对方。
若三位裁判中的至少两位对击打进行了认定并记录,则得分有效。
犯规
犯规是跆拳道比赛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不仅仅因为被罚3分――在高水平比赛中极为罕见――意味着自动失败。仅仅个罚分就可左右比赛的胜负。
跆拳道犯规分两种yog-go和gam-jeom。最常见的一种犯规yog-go或警告意味着罚0.5分,但是若仅有一次这种犯规则不计入罚分,除非再次犯规而累计罚分。若选手抓、抱、推对方、逃避性地背对对方、假装受伤等时,则判yog-go。
另一种更为严重的犯规称为gam-jeom,将被罚分。典型的犯规行为包括扔对手,在格斗中在对手双脚离地时故意将其放倒,故意攻击对手后背,用手猛击对手的脸部。
击倒
选手被击倒后裁判如拳击比赛一样开始0秒的读秒。在跆拳道比赛中一方由于对手发力而使其脚底以外的其他任何部位触地则判为被击倒。裁判也可在选手无意或无法继续比赛时开始读秒。
一旦出现击倒,则裁判喊‘al-yeo‘意为‘暂停‘,指示另一方退后,裁判开始用韩语读秒从至0。即使被击倒的选手站起来欲继续比赛,他或她必须等待裁判继续读秒至8或‘yeo-dul‘,然后裁判判定该选手是否能继续比赛。若其无法继续比赛,则另一方以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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