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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忘情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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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忘情水(上) (第2/3页)

吓跑,创办了不到一个月的经纪公司,那算什么?

    想了想,叶秋全然没注意到白小乐那难看的神色:“风紫将来肯定会参与电影投资,总之,年轻和冲劲就是公司当前的况。”

    电影是肯定要投资的,那是逼于无奈的选择。至于投资音乐显然就不太可能了,毕竟现在做音乐是很难赚到钱的。再说,音乐和电影不一样,根本不需要外人参与投资,只是唱片公司自身的投资而已。

    在叶秋的介绍中,白小乐退缩了:“我想考虑几天,你看怎样?”

    要是叶秋知道是自己的话把白小乐给吓跑了,不知道会不会气愤的咬断舌头呢?

    白小乐回去之后一夜辗转反侧难以成眠,他不想错过眼前的机会,可叶秋的描述又把他给吓坏了。他实在想像不出,一个刚创办的公司能有什么样的前途。想了半夜,索性不去想了,这也算是他的一个能耐,想不到的就不再去想。

    第二天,在敲门声中,白小乐不耐烦的睁开眼,眼里全都是血丝。开了门,一个陌生人向自己微笑:“白小乐,你想出唱片吗?找个地方谈谈吧!”

    “兄弟,不要插队!他是我的!”一个沉稳而不失气度的声音响起,赫然是对此不放心特地赶来的叶秋。

    三人目光交错,无形中气氛显得古怪极了。

    白小乐快哭了,打死他都想像不到,有一天自己竟然会被人争着要。而这样的事就在他眼前上演了,叶秋与叫程星的陌生人笑里藏刀的开始了谈判,与其说是谈判,倒不如说是一种更有趣的交谈方式。

    程星是广州鸿运唱片公司的人,确切的说,在程星没有提到这间公司之前,不论是叶秋还是白小乐都从未听过这家公司。不过,这不妨碍白小乐的兴趣,毕竟叶秋只是签经纪约,而程星却是签唱片,哪个更好是一眼就可看出。

    程星同样感到非常意外,他曾经听到白小乐唱歌,对他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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