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狼居胥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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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于王庭和诸位阏氏,眼下都在狼居胥山脚下,那是匈奴本部的夏牧场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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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盛夏,邯郸却依然比洛阳城凉爽很多,傍晚更有凉风习习,令人心旷神怡。
送嫁到赵国的吕释之无所事事,专心休养,除了去探望住在宫城中的鲁元,再去相府看看被上计弄得焦头烂额的张苍外,便整日在城中闲逛。
邯郸城很大,人口稠密,北部为宫城、官署与贵族的居住区域,而南半部则分布着商业区、居民区与手工业作坊区。
秦汉时期,在商业区,也就是官市中经营摊位的常驻商户,通常被称为“贾”,需要登记为“市籍”,而其它流动小贩和投机商人则被称为“商”。
此外,像聂叁那种天赋异禀的边地商人,一般也自称商人。
市籍是贾的户籍,而贾人的特殊身份与流动性,便注定了他们与其他编户齐民有所不同。
战国与秦朝时,出台了各种基于市籍制度的抑商制度,将贾人的市籍与普通户籍完全分离,有市籍者的身份地位不断下降,甚至被列入贱籍。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虽说一切在市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人都必须登记为市籍,但很显然,赵地的巨富豪商们为市籍者,寥寥无几。
而且,吕释之也留意到,尽管朝廷规定了“贾人不得衣丝乘车”,但邯郸市场中行走的大商贩们,穿着打扮丝毫不比王公贵族逊色,浑身绫罗绸缎。
“你们现在的市租,依旧是百取二吗?”
吕释之随口问道。
籍,税也。有了市籍,也就意味着商户需向官府缴纳市租。
难得皇后之兄建成侯竟喜欢在市场内溜达,邯郸亭的亭长和管理市场的市长,都寸步不离地紧跟着陪他逛街。
见他发问,忙不迭地点头称是,
“对对,市租还是百二。”
赵地传统文化逐利而重商,加上官方一贯的宽商、不抑商的政策态度,市集内人流如织,比肩接踵。
吕释之看着一派车水马龙的安定景象,似乎秦末的十年战火动乱不曾波及此地,心下暗暗盘算,
“过两日需找张苍算算,若是全国境内,都将市租降至百一,能让利于民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