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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妙贼丁小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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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一章 《妙贼丁小勾》 (第2/3页)

些“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气概,强烈的民族认同感,让每个读者都看得血脉贲张。

    林牧发誓,自己在前世,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本书,连记忆宫殿里,也没这本书的兑换。

    很明显,这本《屠胡》,是这个世界的作品。

    但就是这本从未听过的作品,却让林牧精神受到了极大震动。

    “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独特的风云人物,真是不能小看了天下英雄!”

    看完最后一个字,林牧放下《屠胡》,长吐了口气。

    兵祸横行的小说就是这样,乱世的气氛渲染得极其浓烈,让人不自主地就沉浸在小说的世界。

    也难怪那么多人,觉得他才是武侠第一人!

    林牧生平第一次,对《笑傲江湖》,一定能力压群雄,产生了怀疑。

    这并非是《笑傲江湖》,在情节故事上,比《屠胡》差了一些。

    而是纯粹是那种,国难当头,义士赴死的慷慨悲歌豪情,为《屠胡》极大地加了印象分。

    ……

    将脑海里关于《屠胡》的情绪感染,全部清掉,林牧以最客观的情绪,翻开《妙贼丁小勾》。

    这却是另外一个风格,近似于令狐冲的浪子习性,却又更加的随意吊丝。

    故事刚开始,记载了主角丁小勾的家。

    宝剑尚书峡!

    这个小贼竟然住在这峡壁石刻之中。

    正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个小贼的那股无赖劲。

    他把那些灵丹妙药,当维他命吃也就罢了,连洗脚的擦脚布,都是昔年杨贵妃的肚、兜!

    故事延续了李小凉一贯的搞笑,无论是平时生活,还是偷盗、与人争斗,丁小勾都是一副无赖搞笑样子。

    如果单只这样,那这本书也与李小凉之前的小说,没什么差别。

    在这上册的结束部分,丁小勾用盗的一块罕见铁石,请铸剑名家太康,为自己铸剑。

    故事中,首次提出“人有灵,剑亦有灵”的说法,将这柄意外炼成的“滴血勾”,与上古四大名剑中的“干将莫邪”,相提并论,让人一见难忘。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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