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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山重水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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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七章 山重水复 (第2/3页)

开始表示很为难,赵万晨警告他,这是凶杀案,配合调查是公民的法律义务,就算是梁大律师在场,他也得无条件配合,拒绝就说明可能有重大嫌疑。这厮放个屁都恨不得写个章程的性子把保安大哥吓懵逼了,麻溜的拿出了钥匙。

    梁必达办公室的小会议室,顾天佑和赵万晨一走进来就觉察出不对。这里被人仔细打扫过了,日常打扫卫生和为了扫除证据而做的打扫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容易留下死角,也很少会刻意去摆放布置一些细节。而后者,则一定会事无巨细的把每一个可能露出破绽的环节考虑在内。

    一切犯罪都会留痕。

    顾天佑和赵万晨带着几名刑警展开仔细搜索,很快就找到了如许佳慧所说的那种带有圆的塑料头的大头针,去掉塑料头后长度与梁文博身体里取出那支完全一致。而赵万晨在又在会议桌下发现桌子的一角有一处开裂变形处,甚至被人欲盖弥彰的做了个简单的修补。随后到场的技术部门的同志做出更细致的现场勘查工作,进一步证明了梁必达有重大作案嫌疑!

    墙角缝隙里发现了破碎的玻璃器皿细小碎片,会议室里的椅子腿儿有几处镀锌层碰撞脱落,窗台大理石与楼梯粘接的缝隙中发现了可疑毛发,种种迹象让赵万晨联想到,有个人很可能曾在这里遭受巨大痛苦,他碰到一只玻璃杯,撞翻了椅子,又碰坏了桌角,他痛苦难当,甚至失控的爬到窗台边上,最后他挣扎着在这里死去。

    这个地方很有可能才是第一罪案现场!

    如果十五楼只是个抛尸现场,那么嫌疑人在搬运尸体的时候肯定会露出马脚。赵万晨马上命令,调阅昨晚五点钟到八点半之间,电梯和十六到十五楼之间的消防通道的监控录像资料。

    监控录像显示,在七点四十分的时候梁必达的确曾经坐电梯下到十五楼一次,但他没有携带任何东西。

    梁文博的尸体坠落的位置正对应的是十五楼资料室,而梁必达的办公室则要再往南三个房间,假设那里是凶杀现场,尸体如果从那里被抛下来,掉落的位置应该更靠南一些才对。而监控录像却证明了,没有迹象表明梁必达曾挪动尸体到十五楼资料室。假设他就是凶手,这尸体又是怎么抛下楼的呢?赵万晨想不出所以然来,顾天佑对此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顾天佑无奈之下,打通了李云清教授的电话。想听听老刑侦的意见。陈述完案情以及两处现场的情况后,老教授那边陷入了长久的沉寂。好一阵子,李云清教授才突然问道:“昨晚建邺刮大风了?”顾天佑道:“是刮风来着,但应该还不足以影响尸体掉落下来的抛物线。”李云清又问道:“如果这个尸体是被捆绑固定在一根绳子上,悬在空中呢?”顾天佑想了想,道:“那肯定会被风吹的来回摆动。”

    挂断电话,马上又给许佳慧打了过去。梁文博死前穿的衣服,两边肩头腋窝的位置都有纤维磨损的痕迹,之前以为是搬运尸体所致,经过再一次仔细甄别后得出新结论,那是与另一种纤维材料摩擦造成的。

    抛尸的问题解决,第一案发现场也就成立了。

    顾天佑把赵万晨叫到一边,分析道:“案情基本明朗了,假设凶手就是梁必达,他在七点四十分坐电梯到十五楼,进入资料室打开窗户,留下死者的脚印和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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