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版权很重要,但维权很艰难(5/10,求推荐票求月票) (第3/3页)
家版权中心成立了一个版权交易平台,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一个信号。以后很多独立音乐人都可以在上面注册自己的音乐版权,然后通过这个平台进行确权、授权、交易,就不需要像以前那样,还得两个人坐下来谈那么麻烦了。”
杨谦一直没有忘记自己当初看到的这份新闻,作为记者,他有着充分的新闻敏锐度,也知道这个新闻能登上新闻联播,很有可能在未来它会有更多的政策支持。
“这么厉害?我怎么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平台?你注册了吗?”
戴羽妮惊叹起来。
“嗯,我所有的歌曲都在上面注册了版权,它是直接连接到国家版权局的,会有正式的版权文件发到我手上。”
杨谦点了点头。
“那挣钱了吗?”
戴羽妮眨巴眨巴着大眼睛,跟好奇宝宝一样,满眼期待。
“额,这倒没有。”
杨谦一脸尴尬。
主要还是政策保护还不够完善,像杨谦的那些歌曲,别人要是想要商用,偷偷摸摸地用,不给钱杨谦也不知道。
像《再见》这首火过的歌,不知道被多少人翻唱过了,也没见有人给杨谦版权费。
甚至,还有电视台的综艺节目想用《再见》这首歌,但因为杨谦没什么背景,他们查了一下,就联系都不联系,直接用了,什么时候杨谦找上门了再说(注1)。
杨谦哪有那么多时间去管这些呢?
于是,很让人揪心、但也很现实的情况出现了。
杨谦即便是注册了版权,他也没有从中获得什么收益。反而是《把根留住》这首歌,因为老师欧阳承的关系,主办方很老实地给杨谦付了版权费,而且还只是授权费用。
这已经是相当慷慨、相当够意思了!
“不给版权费就翻唱和使用,那怎么行!哪能还等到明年,那不就让他们侵权更多,便宜了他们吗?”
戴羽妮一听杨谦受欺负了,马上义愤填膺,气得胸脯起伏。
“我让我爸的那个律师事务所帮忙,好像他们的律师平时也没什么事,让他们帮你发律师函要钱去,不经授权的翻唱通通下架!”
这个律师事务所是戴羽妮之前提到过的。
杨谦还以为戴羽妮的父亲做律师这一行的,可能比较厉害,做到了律所的合伙人这个级别。
“谦哥,放心,我就让他们给安排一下,不会耽误我备考的。”
戴羽妮还担心杨谦不理解,赶紧补充了一句。
(注1:这还真的是事实,就算是家大业大的湖南台,也经常搞这种先上车再补票,没被抓到就赚了的小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