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大丰收 (第3/3页)
让人心痛的很。
不过。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邪祟不但难杀,而且身上的血液还拥有非常可怕的腐蚀力量,精铁铸成的长剑都抵挡不住,人的肉身更难抵挡。
“看来以后对付邪祟时,还得小心它们身上的血液才行,要是被那些诡异的血液溅到,不死都得脱一层皮。”
沈言摇了摇头,把废弃的长剑丢下,准备转身离去。
突然间。
他顿住了脚步,冷然看着前面的黑暗。
那里。
有轻微到了极致的脚步声传来。
如果不是自己突破先天后,五感大增的话,都发现不了对方的存在。
随着时间的推移,脚步声越来越近。
很快。
就看到一个身着蓝衫,背负长剑的俊朗青年,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青年走出来后,没有看向沈言,而是第一时间把目光落在了地上那一堆肉沫上面。
死了!
他眉头一挑,脸上表情意外,半晌才收回目光,重新看向面前的人。
“这头邪祟是你杀的?”
青年说话的时候,语气平静。
“是我杀的。”
沈言颔首,自青年出现以后,他就一直在默默的打量着对方,尽管不能看出来人的深浅,但却能从对方身上感受到一股强烈至极的威胁。
就好像。
青年的身上,隐藏有一股极为强大的力量。
但让人诧异的是,对方身上虽然隐藏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但给人的感觉却是出尘脱俗,不像寻常的俗世中人。
得到回答。
青年面色缓和了几分:“能斩杀邪祟,你的实力不错,在武者中想来已经企及先天境界了吧,能如此年纪企及先天,天赋已然算是上等的了。
忘了自我介绍,我名宁风,未请教阁下尊姓大名?”
“沈剑!”
沈言随口互掐了一个名字。
“沈剑?”
宁风口中念叨了下这个名字,然后认真的打量了一下对方,好像是想要看出什么不一样的东西。
良久。
他收回目光,摇头自语,说话的声音微不可闻。
“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