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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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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四章 执念 (第3/3页)

吓坏了,赶紧找人来补枪!但是因为那时候,其实行刑的枪里也只有一发子弹。是有备用行刑人员,但是那天,备用行刑人员请假了!就导致了,在刑场上,一个脑子留着脑浆和血液的女人,站起来,不停地对周围疯疯癫癫说道,记得让我儿子吃晚饭,记得让我儿子吃晚饭!当时每一个敢说话的,因为说实话都特码被吓懵了,直到那女人说了好几分钟以后,才有一个人大着胆子的站起来,对着她说道,我们知道了,我等会一定会去你家,让你儿子吃晚饭。当他这句话说完后,那女人表情轻松了,长哦一声,然后身体重重地倒在地上,死了!”

    等我将这个故事讲完之后,思六托着腮沉默了半晌,才对我轻声开口。

    “哥哥,这个女人的执念,就是为了让她儿子吃晚饭吗?”

    我点点头:“是的,那时候是什么时候?民国战乱的时候,其实她和她儿子,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没有办法,她就在路上偷了一个富家公子的钱袋子,后来被抓住,然后在被抓住之前,她给她儿子买了三天的晚饭。那富家公子也有点实力,找了人,非要处死这个女人。但是这个女人一直挂念,她的儿子吃晚饭;这,或许就是她的执念,一个母亲的执念!”

    讲完这些话以后,思六点点头,她从腰间划拉出一枚飞镖,一只手把玩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我,则扭过头,看向这具干尸。

    如果说,那个女人的执念是一种很强大的力量,那我就非常好奇。

    这个男人的,对这个黄金的执念,为什么会这么大?

    即使是十几年过去了,他竟然还能因为我拿走了他的黄金,而复活!

    这比我所讲的那个女人的故事,更加让我震惊。

    下意识地,我准备再次掏出一根烟点上,但是看着地上的烟头,我才发现我已经抽了很多根了。

    摇摇头,我再次将目光放在布袋里的黄金里面,想了一下,我将布包里面的黄金拿出来。

    突然,在将黄金拿完之后,布包的底部,一张纸条,映入我的眼帘。

    疑惑地将纸条拿起来,我目光看上去,一字一顿,我念起来纸条上的内容。

    “吾儿新生,父为儿准备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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