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12章真圣符咒、神体小成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112章真圣符咒、神体小成 (第2/3页)

鬼怪,那就完了。

    哪怕有人为他护法,也不行。

    自己的命,交在自己的手中才是最安稳的。

    ——

    精气不断被吸收。

    骨骼上的鲲鹏神纹也变得无法恐怖。

    方正的身后,一头鲲鹏虚影显化。

    太古凶气如风暴一样席卷房间。

    阵阵光芒闪烁,好在他提前布置了阵法和符咒,足以压制一切的气息。

    “唳!”

    脑海中,一声禽鸣再次炸响。

    下一秒,方正的气息开始疯狂攀升。

    可怖的凶气冲出。

    宛如太古凶兽所散发出的凶气一样。

    持续一刻钟,身上的凶气消散。

    方正也睁开了眼睛。

    差一点……

    只差一点,他的鲲鹏神体就能够达到小成阶段了。

    法力一动,方正拿出金鹏妖王的妖丹,地狱熔炉显化,直接一口吞噬。

    最后一点,借助妖丹的力量,他必须要冲破。

    鲲鹏神体小成,他的肉身也会大幅度提升。

    吞噬天地灵气的速度也会迅速增强,足够他肆无忌惮支撑天鹏羽化术。

    “轰!”

    雷鸣震颤。

    庞大的精气从地狱熔炉之中涌出,骨骼上的鲲鹏神纹再次发出刺目的光芒,映照他的五脏六腑。

    太古凶气再次显现,这一次,更恐怖。

    凶气冲击而出,如潮水一般,将房间所布置下的阵法冲荡的闪烁光华。

    一呼一吸,无穷的天地灵气涌入他的体内,增长他的法力。

    妖丹一部分的精华之力化为法力,一部分被增长鲲鹏神体。

    压缩一次的法力再次抵达圆满的边缘,充斥他的丹田,不过距离第二次的法力压缩还差了一截。

    每压缩一次,所需要的法力就更多,且质量也要提升一致才能够进行第二次的压缩。

    雷狱真经运转,澎湃的法力开始缩减,达到压缩一次的程度。

    ……

    一天过去。

    方正盘坐床榻一动不动。

    肌肤上紫色的光华闪烁,这是鲲鹏神纹的光芒。

    他的骨骼已经变为了紫色。

    这也是鲲鹏神体小成阶段程度。

    借助金鹏妖王的妖丹,他突破了最后的障碍,达到神体小成。

    肉身的气血暴涨数倍,其肉身的强度也大幅度提升。

    恐怖的力量气息弥漫。

    他的肉身,甚至比四品妖王的肉体还要可怕。

    睁开眼睛,方正法力一动,一张金色符纸出现,法力一动,已指为笔,迅速刻画。

    片刻,光芒闪烁,一个纸人分身出现在他的面前。

    交给纸人分身一百多枚下品灵石,纸人分身随即离开。

    方正闭上眼睛继续修炼。

    ——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

    客栈,房间里。

    方正也终于彻底吸收了暴涨的力量。

    完美的隐匿自身的气息,眼中一缕光华闪过。

    “可以动身了!”

    吐出一口浊气,方正起身便离开了房间。

    几天的时间,南海府可并不平静。

    两天前,一位妖圣降临南海府,大杀四方。

    好在南海府也有朝廷大老坐镇,虽然屠杀了不少人,可南海府大体却无恙。

    朝廷大圣和妖族大圣在南海府城之外厮杀,摧毁了附近百里的地方。

    激战一天,最后妖族大圣才离开。

    这些情况,如风暴一样在南海府席卷。

    谁也不知道为何会有一位妖圣突然降临南海府。

    若不是朝廷大圣坐镇,恐怕整个南海府城都会被摧毁殆尽。

    ……

    “妖族大圣……”

    “难道是金鹏妖王的叔叔,天鹏大圣?!”

    这个情况,方正心中一凛。

    这么快就现身了。

    他着实没有想到。

    朝廷大圣和妖族大圣厮杀。

    打的可以说天崩地裂,日月无光。

    要不是南海府城有护城大阵,恐怕南海府城一半的人都得挂了。

    “不行,得赶快出发了。”

    目光一凝,方正迅速朝着府城的港口而去。

    ——

    府城。

    港口!

    这里停靠了许多的船只。

    整个港口,纵横千里之广。

    一眼望去,便是密密麻麻的船只停靠在岸边。

    这也是南海府最大的港口之地。

    不过大部分的船只都是各个商行的船只。

    出海一趟,没有一定的势力,也免不了被妖兽洗劫。

    大雍律法并不禁止出海交易,反而有相关的政策对出海的商行有一定的补贴。

    这也促使了许多的商行进行出海交易。

    只要不是运气太背,那基本上都是有的赚的。

    越大的商行,赚取的财富就越多。

    出海一趟的利润,远在想象之上。

    云罗商行便是其中之一。

    在整个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