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没有卖,就不存在买 (第3/3页)
有周医去盯着。
这周五晚上,当他和蓝菲燕在壹号公馆的湿地公园里相伴着散步时,终于接到了赵伟樵的来电。
“小王,关于监狱里众犯的肝源问题,我想跟你谈一谈。”
赵伟樵的语气是比较亲热的,但也带着一种别样的慎重。
“嗯,我在家里的湿地公园散步,周围没有其他外人,您说吧!”王钟沧会意地道。
蓝菲燕看他一眼,识趣地紧走几步,和他拉开了距离。
“首先,你应该知道,咱们国家是禁止人体器官买卖的。”赵伟樵也不兜圈子,直接就单刀直入。
“我知道。我才经历了一次。肝来源可以是亲戚的活体移植,也可以是其他不相关之人的遗体捐赠。或者说,给予方,只能是捐。获取方,必须是买。这个买的费用,包括手术费和看护费,但肯定不会在帐单上列明购买肝的费用。”王钟沧沉声道:“只不过,这个费用总体上,会很高。远远高于普通消化外科的手术费用。”
“所以,”赵伟樵在手机里放缓了声音:“你之前跟我说的,买的事,不能做。我当时没有直接反驳你,也是想查一查有没有其他变通的方式,毕竟你的出发点,确实是为了救人。”
王钟沧这回就笑了:“之前,是我说话不严谨。我这一周来,也查过相关的一些资料,我知道,很多大型医院所开展的肝移植手术,就是出于人道主义,以医院为主体,较好地避免了法律上的一些束缚,行救人之事。”
“只要手续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完全可以探讨出另一种不违法又有利于医院、捐赠方和受赠方的方式。”
“有买,首先要有卖!如果没有卖,那也就不存在买。”
“这是治病救人,自然是放在能行使治病救人这个使命得相关机构来运行,所以,医院是必须的平台。”
“我国法律规定,只能移植自愿捐赠的器官。不过,现代社会的人们,怕是没有这么普遍的崇高品质,能够无条件地愿意捐赠自己的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