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高丽人:我现在就是小佛爷最忠诚的狗! (第2/3页)
团,是演电视剧。”
朴恩雅赶紧解释,做女团成员又苦又累,除了练歌练舞还要路演陪酒,一天恨不得干25个小时,做不到一线就是挣个辛苦钱,当然还是做明星更有逼格。
金贞淑看到朴恩雅没提自己是大学选美冠军,有些不爽。
我捧你,你是不是也该投桃报李,捧我一下?
让小佛爷知道我的价值?
朴恩雅不是没想到,是不敢乱说,曾经他们聚餐,有学弟恭维金贞淑是大学选美冠军,穿上泳装漂亮极了。
那位学弟没有恶意,但是崔太贤吃醋了,一想到对方可能用女友的泳装照起飞过,他就很愤怒,当场用烧酒瓶把对方送进了医院,从那以后,没人敢提金贞淑选美的经歷。
玉佛花了五、六分钟,吃完三枚舍利子,打了一个饱嗝后,盘膝坐在陆九凌手掌上,不动了。
陆九凌看到它身上金色的部分更多了,很满意。
眾人羡慕。
“接下来我要聚怪,你们注意,別坏了我的事。”
陆九凌收起玉佛,警告新人后,掏出一个白色的喇叭扬声器,准备录一段音,用来吸引武僧,可是开关按钮失灵了。
纪画扇说过,神明游戏中,科技含量越高的物品,损坏的越快,而且大多查不出原因,即便有工具也没办法修。
其中电子类產品更是重灾区,所以儘量別用。
陆九凌没想到,一个喇叭扬声器都不行,不过他还有笨办法。
取出两大瓶可乐,倒掉,装上石子,拧紧盖子,然后有规律的摇晃或者互相撞击。
哗啦!哗啦!
好傢伙,这噪音又响又刺耳。
陆九凌再次伸手,从袖子里摸出一个鹅蛋大小的蓝色套娃,打开,里面是三个殭尸套娃。
陆九凌取出殭尸道姑套娃,注入神力,往地上一丟。
唰!
一团青黑色的雾气爆开,等到消散后,露出了一位身著青色道袍的殭尸女道姑。
身高一米七左右,皮肤幽青,脸上画了浓妆,紫唇红眉,还涂著眼影,配上一双泛白的瞳孔,眉心的火焰纹硃砂,透著一种诡异感和墮落感。
一看就不像正经女道姑。
“阿西八。”
眾人看到这只怪物,虽然知道这是陆九凌的僕从,可还是忍不住害怕。
陆九凌走了过去,看著殭尸道姑,眉头皱起。
顏值还行吧,满十给七,换个妆容妆还能提一分,身材看不出来,因为道袍太宽鬆了,她背著一把铜钱剑,左手拿著一只铜铃。
嘖!
陆九凌眉头皱的更紧了。
这也不实用呀?
殭尸道姑的手形不错,修长纤细,但问题是肤色发青,指甲长长的,像清宫里妃嬪们戴的护甲套。
这双小手可什么都干不了,因为那些指甲会划伤任何东西。
“欧巴,这是殭尸吧?”崔太莉好奇:“你不是和尚吗?为什么会控制殭尸?”
专业不对口吧?
“拿著它们。”陆九凌把矿泉水瓶递给殭尸道姑:“一边敲打,一边跑,等数量达到十个,把它们引进最近的僧寮中去。”
殭尸道姑扭动僵硬的脖颈,看向陆九凌,白色的瞳仁,透著迷茫。
“听不懂?”
陆九凌又重复了一遍,这次不仅把后半段省略了,还亲自敲击矿泉水瓶,给殭尸道姑做示范。
“小佛爷,她这手上不是有铃鐺吧?直接摇不行吗?
2
蔡永庭不理解,何必多此一举呢。
“听懂了吗?”
陆九凌心说我还有个铃鐺呢,他哪儿敢让这具傀儡套娃乱摇,万一出现不可控的状况怎么办?
殭尸道姑点了点头,手里的法铃用嘴咬住,接过陆九凌手中的矿泉水瓶,然后转身,往院落深处走去。
一边走,一边敲。
砰!砰!
哗啦!哗啦!
“不是,你不能把你那铃鐺装怀里吗?”
陆九凌看到有晶莹的口水顺著殭尸道姑的嘴角流了出来,而且她这么叼著,会让別人误会自己有怪癖,故意下这种命令。
“跟上。”陆九凌警告:“谁要是故意掉队,我先杀他。”
眾人噤若寒蝉。
当殭尸道姑又进了一个院落后,僧寮中的两名铜棍武僧,听到了外面的动静,立刻破门而出。
它们看到道姑,並没有因为它是殭尸便放弃攻击,依旧抢起铜棍扑击。
殭尸道姑立刻跑了起来。
步步生风。”
”
陆九凌跟在后面,人有点儿麻,武僧的速度有点儿快,殭尸道姑虽然不会被追上,但是新人们肯定跟不上,最多跑个三、五百米就会累。
第二个院落,又有四只铜棍武僧出来,等进了第三个院落,这次僧寮里没出来人,但是院子里有十名武僧排著整齐的队列练武,在它们前面,是一个拿著一根银棍,身穿银色僧衣的武僧。
“臥槽,这么多?”蔡永庭看到这一幕,头皮发麻,赶紧提醒陆九凌:“小佛爷,小心。”
“精英怪?”
这怪物一看就比普通的铜棍武僧更厉害,而且一共十七只,数量也比陆九凌预估的多了將近一倍。
太好了!
跟在后面的崔太贤和文智秀看到这一幕,心中大喜。
怪物很多,还有精英怪,他就算打得过估计也是惨胜,到时候自己说不定可以找到反杀的机会。
“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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