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那个东西 (第2/3页)
稿手札的不同,内里几乎没有关于修行的内容,大多都是些零零散散的杂事。
并且此人写日记的风格就非常随性自我,完全没有修行时的严谨透彻,很多时候一整页就一句话,甚至三五个字。
诸如——“天晴,丹阳湖很清”、“我迟到了”、“太行山比我想象的高”、“无事”、“闲来无事,喝酒”、“三月四号,无事,千禧楼的姑娘很润”……
可以看出来在写这本日记的时候此人还很年轻,记述的内容也大多都跟吃喝玩笑有关,并且李衡可以断定此人的身份非富即贵!
有两方面可佐证。
一是他的日记内容十分跳脱,经常一会在这个名山大川,一会又到另一处风景名胜,大江南北各处都有,一个能到处游乐玩耍的人肯定不是口袋羞涩之人。
二是李衡在日记里看到他记录自己曾和一位郑姓人物吃饭,而这位郑姓人物乃是上世纪末香江的一位大富豪,并且字里行间体现出来和这位郑姓人物交谈颇为随意,毫无上下之分。
一个能和香江富豪插科打诨平等交流的人,绝对有着很高的身份地位。
但就是这么一个享受过最高级的人生,经历过常人做梦都做不来的荣华富贵之人,居然能够毅然决然得抛下一切财富名利,直接躲入深山苦修三十年。
这就是说他脑子坏了也不为过吧。
很快,李衡跳过大多数无用的信息,很快就翻到了日记的最后几页。
“我看到了!那个东西!真的看到了!”
忽然,日记的笔锋变了。
之前的平淡随性潇洒自如的感觉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激动莫名,甚至在纸面上都能看出当时写下这些文字时下笔是何等用力,以至于如此坚硬的印刷胶面纸都留下了深深的笔痕。
“亲眼目睹了那个东西之后,我便坚信,仙,是真正存在的!”
几乎不用再做猜测了,记录在日记中的文字已经明确得指出来日记的主人心理变化的起源。
继续翻下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