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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开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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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8章 开个公司? (第3/3页)

的区别,什么坤坤、战战。

    不过。

    白露是最直观、最大的受益人,效果最明显。

    作为这两首歌的词曲创作者,林夕,在背后也依旧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首先是金钱方面。

    几首歌的创作费,以及各大平台反馈回来的前期收益,已经让林夕的腰包鼓了起来,足足二十大几万。

    后续还会有源源不断的收入进账。

    其次,名声也在进一步扩大。

    参加完《我们的歌》第二期直播当晚,林夕的声望值刚突破10。

    三天后,林夕的声望就来到了15。

    比想象中的还要多。

    看来还是有很多听众,注意到了这两首歌的词曲创作人。

    除了听众之外,更重视的,还是‘圈内人’。

    各大唱片公司、明星歌手的经纪人!

    市场上不缺歌手,不缺明星。

    甚至可以说不知不缺,而且泛滥。

    缺的,是好的作品!

    而好的作品,可遇不可求。

    即便是词曲界的两大泰山,要写出一首经典歌曲也是看灵感和运气的。

    所以这几天,无数的专业人士都在寻找林夕的联络方式。

    林夕这两天每天都会收到几十个未知来电。

    有邀歌的,有想签他的,也有谈合作的。

    搞的林夕不胜其烦,只能重新办了个电话卡,才算清静下来。

    前世林夕也算得上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明星了,也还没有受到过圈内人这般热切的追捧。

    “我是不是也得找个经纪人,来专门帮我打理这方面的业务啊?”

    林夕在心里琢磨道。

    其实邀歌,对方只要开价合理,林夕也不是不能答应。

    反正他脑海中的歌太多了,他自己肯定是唱不完的。

    就算加上白露,也唱不完。

    还不如拿点出来赚钱。

    “不过,加入什么唱片公司就算了。可以考虑自己开个公司?”

    实力不够,需要别人用资源来捧,才需要加入经纪公司。

    背靠大树好乘凉嘛。

    如果自己实力够,肯定能火。

    那还加入什么公司?

    帮别人打工,替别人赚钱吗?

    自己开个公司又不费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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