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开个公司? (第3/3页)
的区别,什么坤坤、战战。
不过。
白露是最直观、最大的受益人,效果最明显。
作为这两首歌的词曲创作者,林夕,在背后也依旧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首先是金钱方面。
几首歌的创作费,以及各大平台反馈回来的前期收益,已经让林夕的腰包鼓了起来,足足二十大几万。
后续还会有源源不断的收入进账。
其次,名声也在进一步扩大。
参加完《我们的歌》第二期直播当晚,林夕的声望值刚突破10。
三天后,林夕的声望就来到了15。
比想象中的还要多。
看来还是有很多听众,注意到了这两首歌的词曲创作人。
除了听众之外,更重视的,还是‘圈内人’。
各大唱片公司、明星歌手的经纪人!
市场上不缺歌手,不缺明星。
甚至可以说不知不缺,而且泛滥。
缺的,是好的作品!
而好的作品,可遇不可求。
即便是词曲界的两大泰山,要写出一首经典歌曲也是看灵感和运气的。
所以这几天,无数的专业人士都在寻找林夕的联络方式。
林夕这两天每天都会收到几十个未知来电。
有邀歌的,有想签他的,也有谈合作的。
搞的林夕不胜其烦,只能重新办了个电话卡,才算清静下来。
前世林夕也算得上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明星了,也还没有受到过圈内人这般热切的追捧。
“我是不是也得找个经纪人,来专门帮我打理这方面的业务啊?”
林夕在心里琢磨道。
其实邀歌,对方只要开价合理,林夕也不是不能答应。
反正他脑海中的歌太多了,他自己肯定是唱不完的。
就算加上白露,也唱不完。
还不如拿点出来赚钱。
“不过,加入什么唱片公司就算了。可以考虑自己开个公司?”
实力不够,需要别人用资源来捧,才需要加入经纪公司。
背靠大树好乘凉嘛。
如果自己实力够,肯定能火。
那还加入什么公司?
帮别人打工,替别人赚钱吗?
自己开个公司又不费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