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这首歌我太喜欢了 (第3/3页)
也是。
二十岁不到的年纪,就已经混了好几年的说唱圈了。
别说读大学,估计高中都没读过。
初中毕业后就直接职中去了。
不管是对于音乐,还是歌词的鉴赏水平,都很肤浅。
这种旋律俗套简单的口水歌,歌词毫无意义,为了押韵而瞎凑,正和他的胃口。
《带你去旅行》的受众,不也就是王晓凯这种人吗?
“要是能在里面加一段rap就好了~”
王晓凯有些遗憾地说道。
虽然这首歌很好听,歌词也很好。
浪漫的土耳其、东京、巴黎、迈阿密、洛杉矶~
都么高逼格上档次啊!
他也都想去!
不过要是再加点rap,那就真正的perfect!
完美!
“rap实在没办法加了。”林夕连忙摆手,正色道:“现在当务之急,是你需要好好打磨一下,把这首歌学会。刚才我听你唱的时候,嗯……瑕疵其实还挺不少的,需要纠正。”
说话很委婉。
娱乐圈嘛,混得就是一个人脉。
冤家宜解不宜结。
多个朋友多条路。
虽然林夕看不起王晓凯这种不学无术,徒有其表所谓的rapper。
但他也没有得罪自己,大家是合作伙伴。
面子上要过得去。
“没事儿,我这不是刚拿到词曲嘛。林老师你放心,我等会儿就去找乐队老师,开始排练。”
“明天还有一天的时间呢!”
“相信我,后天公演的时候,我一定惊艳四方,帮助咱们组合拿到第一名!”
王晓凯自信十足的说道。
“不过……”
随即他话锋一转,看向林夕的眼神有点不好意思,说道:“林老师,这首歌的版权合同,咱们能不能私下商量一下?”
“版权合同?”
林夕愣了愣。
脑海中回想了下,才明白王晓凯什么意思。
“你是想要这首歌的演唱版权?”
“对!这首歌我太喜欢了,我准备把他当做我以后的代表作……”
《我们的歌》节目组,还算良心。
节目期间,创作的每首新歌,在各大音乐平台、短视频平台,带来的收益,节目组以及演唱歌手,都会有分成。
但歌的版权,肯定是在创作人手中。
毕竟每位创作者只是来参赛的,并非新时代唱片公司的员工。
所以如果离开《我们的歌》节目后。
王晓凯不能私自演唱这首歌。
除非,获得林夕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