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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公堂之上无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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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四章 公堂之上无特权 (第2/3页)

啊!”

    “什么?”

    在场的人,哪怕是刘仁轨,也都感觉正经,时不凡居然会这么说?刘仁轨亲自下令把那个鲁宁打死,可是现在时不凡却睁眼说瞎话是李世民打死的,这样不是在故意作死吗?哪怕刘仁轨也都认为时不凡这话不靠谱,可是却不敢开口了。

    “时不凡,你这个又是什么意思?你这次别给朕诡辩,你不给朕说出一个所以然来,朕连你一起治罪!”李世民不客气的说。

    时不凡冷静的回答;“皇上,你说我大唐的法律是由谁来制定的?”

    “当然是朕了?”李世民理所应当的回答。

    李世民非常自然的回答是由他来制定法律,这个是古代的所谓立法权了。古代的皇帝之所以被称之为权力最大,那是因为他同时掌握了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他既掌握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意味着他可以随便改变游戏规则。如果当游戏规则不符合他的利益的时候可以改变直接改变法律,然后按照新的游戏规则来玩。

    可是他又掌握了行政权,这样可以说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样怎么样都是他胜利。所以李世民直接张口就说制定法律的是他,也就是立法权在他手里面的缘故。

    “皇上,这个法律不就是帮助您统领我大唐吗?这个法律是帮助皇帝您统领我大唐的,是您给我大唐万民设立的规矩,也就自然是诏令中的一种,甚至是比诏书和命令更有权威,是吗?”时不凡问道。

    李世民想了想,也都最后要点头,这个法律确实应该比日常的诏令更有权威。法律是长期的,是维护他大唐统治的东西,法律也就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当然,如果当这个法律对他们统治用处不大,自然可以要随便改变了,这个也就是皇帝可以掌握立法权的缘故。甚至法律比起普通命令更重要,这个法律是维护统治底线的东西,李世民当然要认可法律比普通诏令更重要。

    “好,皇上,既然律法乃是皇帝您亲自制定的,并且您也承认律法比起诏书更有权威。而我大唐万民都知道,面对皇帝的诏令那必须要尊崇,不然也就是违抗命令,必须要严惩。这个律法是皇帝下达的规范诏令,也是诏令的一种,只不过没有那么明显。皇帝您口含天宪,乃是掌握这个立法之大权。律法乃是您最终决定确立的,哪怕刑部也只是有建议,没有最终决定的权力。律法既然是君王亲自设立,律法也就是君王诏令的一种,甚至是最高的层次的诏令。既然面对普通诏令都要遵从,并且不能够违抗,违者严惩,那违抗律法岂不是啊哟依律处置?如果违抗律法,也就是违抗皇上您的诏令,这个没有问题吧?”时不凡说道。

    “没错,可是他一个县尉……”李世民还是想要用等级制来说,可是时不凡赶紧打断。

    时不凡知道凡是辩论,有时候必须要打算对方的思维,有时候必要的时候要利用打断的战术,让对方思维混乱。这种是一种战术上的运用,是一种无耻的辩论手段,诡辩当中的一种行为战术。一旦对方思维混乱了,那你也就有机可乘了。

    “皇上,既然律法是您的诏令,甚至是最高层次的诏令,那执法者也就是您的传令使者。皇上如果你让宫廷内侍去转达制书或者是宣读诏书的使者,那天下万民和文武百官不也是要尊敬的听从的吗?虽然也许传令之人身份比较低微,可是他代表都是皇帝您,如果侮辱使者,也就是在侮辱皇帝您?之前臣代表我大唐去和突厥人商讨,突厥人为何不敢对我下手?那是因为臣代表了我大唐,如果侮辱我也就是在侮辱大唐,这样才是他们不敢对我下手的原因。”

    “所以文武百官不敢轻视皇帝您,自然不敢侮辱传令的使者。而执法者是负责执行皇帝命令您下达的‘诏令’之人,那理应受到尊重。如若侮辱执法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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